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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立院初審酒駕累犯公布姓名照片 乘客連坐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立院初審酒駕累犯公布姓名照片 乘客連坐作者
golang
(666NYCU666)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10

修正條文也明定,酒駕和毒駕者應吊扣牌照2年,若因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則依行政罰法沒入車輛。

翻譯: 要先把人撞死撞殘才可以沒入犯罪工具

交通部統計酒駕累犯率大概 40% 左右

你各位還是小心8

不過立委李昆澤提醒,交通部的修法方向包括酒精鎖罰則提高、公布酒駕者姓名、初犯肇事即沒入車輛等,木的是為了增加酒駕嚇阻效果,但針對無駕照、無牌照的部分都沒有討論,但酒駕者卻可能會直在無牌照、無駕照就上路,這部分要注意。

對此,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表示,對於無照的加重處罰,政院已有共識,會再另外提案。

翻譯: 會酒駕的駕駛不怕酒駕罰9萬 怕無照罰6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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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好歹也百萬年薪 可以修法一次修到位嘛 = =

※ 引述《yukihira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央社
: 2.記者署名:
: 郭建伸
: 3.完整新聞標題:
: 立院初審酒駕累犯公布姓名照片 乘客連坐最重罰1.5萬
: 4.完整新聞內文:
: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12日電)
: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10年內第: 2次酒駕累犯者,新增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條文;若酒駕者經酒: 測後超標,年滿18歲同車乘客處新台幣6000到1.5萬元罰鍰。
: 初審通過條文明定,酒駕和毒駕者累犯,應吊扣汽車牌照2年,若因肇事致人重傷,則依: 現行行政罰沒入車輛。
: 為防止酒駕者改開租賃車,已規避沒入車輛規定,初審通過條文明定,租賃車業者已告知: 處罰規定義務,若駕駛仍違規酒駕,則依照酒駕規定處罰加罰1/2。
: (編輯:蘇龍麒)1110112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201125007.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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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224.2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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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ex 01/12 22:23都把人撞死了那車子也要報廢了吧= =

真的不懂交通部還有立委腦袋在想什麼 = =

※ 編輯: golang (114.34.224.21 臺灣), 01/12/2022 22:24:46

StylishTrade 01/12 22:31喝酒的人很多 根本不可能有那麼多

StylishTrade 01/12 22:31代駕和計程車

StylishTrade 01/12 22:31酒駕是必然

StylishTrade 01/12 22:31你以為全台灣都跟台北一樣小黃滿街

StylishTrade 01/12 22:32跑?

StylishTrade 01/12 22:32整天台北看天下 柯柯

StylishTrade 01/12 22:33何不叫小黃 就跟何不食肉糜一樣可笑

kerodo 01/12 23:11沒辦法,垃圾部就喜歡討價還價,深怕修的

kerodo 01/12 23:12太重,要保障酒駕者權益

kerodo 01/12 23:12都不知道修第幾次了

ZhouGongJin 01/12 23:18罰酒商才會痛啦,酒商一併附連帶責任

kaire 01/13 07:24怎不讓酒駕殺人者斷手斷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