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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10%服務費是誰發明的智障規定?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10%服務費是誰發明的智障規定?作者
losechen
(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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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服務業本身就是薪水較平民的水平

如果10%服務費 確實每個月或每天發到員工手上
那我覺得付的合情合理
但反觀這樣制度到了台灣被慣老闆玩爛

簡單算一下
一間餐廳不要算餐廳有盈餘,就剛好不賺不賠,就是總營收=總成本
一家餐飲業人事成本佔30-40%
抓一半35%

總營收裡面有10%是本來屬於員工的服務費,相當於3.42個月
本來就是每月/每天該給員工的所謂"服務費"名義被代收起來

卻被他媽的慣老闆當作年終獎金一樣賜福給員工
相信很多有收服務費的餐廳年終有發超過3.42個月的寥寥可數
多數的所謂服務費都被收到慣老闆的口袋裡

虧損沒發年終的餐廳就別說了 經營者把所謂的服務費拿去填補自己的虧損

有盈餘的更無恥 (有盈餘表示人事成本占比相對較低)
發個少少1.2個月的年終就覺得員工應該感恩大德
結果是拿服務費來發 還自己槓了一些下來

再看看年前某餐飲集團發年終的勉勵文

※ 引述《ComeThrough (☁)》之銘言:
: 很多餐飲店都會有10%服務費的規定
: 有沒有服務先不說
: 重點是 吃1000塊 服務費是100
: 如果吃10000塊 光服務費就1000了
: 交出去的服務費都可以吃一頓不錯的燒肉了
: 10%服務費到底是什麼智障規定啊?
: 有沒有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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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70.6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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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sechen (61.227.70.65 臺灣), 02/12/2022 23:02:40

fup6456 02/12 23:07乾 真的欸 收服務費發年終是必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