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新聞] 人妻坦承出軌還指證小王「生殖器不直」 法官不信!一句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人妻坦承出軌還指證小王「生殖器不直」 法官不信!一句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貓)
時間推噓 X 推:0 噓:1 →:3

※ 引述《inglee (~一事無成千古恨~)》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記者署名:
: 李奕緯
: 3.完整新聞標題:
: 人妻坦承出軌還指證小王「生殖器不直」 法官不信!一句話突破盲點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一名吳姓男子前年背叛任職市政府的詹姓好友,帶詹妻上摩鐵開房間,事後詹妻寫悔: 過書向丈夫承認發生4次性行為,詹男據此對吳男提告求償60萬元,詹妻還出庭指證吳男: 身體特徵,包括「右上臂有日式鬼怪刺青、生殖器勃起時不是直的」等,但台北地院指吳: 男只要穿短袖就會暴露右臂刺青,生殖器不直在男性中「亦非少見」,認定2人發生性行: 為證據不足,僅針對吳男與詹妻2次投宿旅館的行為,判吳男須賠詹男20萬元。
: 判決指出,2021年2月15日詹妻寫悔過書向丈夫坦承2020年8、9月間與吳男到台北、桃園: 、嘉義等4家旅館開房間嘿咻,詹男憤而對吳男提告求償60萬元。
: 法院開庭時,詹妻證稱吳男右臂有鬼怪刺青,刺青圖案只有割線、沒有打霧上色,另外吳: 男生殖器勃起時不是直的,但吳男辯稱詹妻寫悔過書時,距離事發時間已相隔半年,內容: 不可信,至於詹妻指證的他的身體特徵,也都無須經由發生性行為就可得知,請求判決免: 賠。
: 法官認為詹妻並未離婚,證詞可能偏頗,而吳男右上臂刺青處,並不是在隱私部位,只要: 穿著短袖、背心,外人都可看見,至於生殖器勃起不是直的,「此生理特徵於生理男性中: 亦非少見」,不能據此認定兩人有發生性行為。
: 不過,法官考量有2家旅館函覆證實吳男、詹妻曾前往投宿,因此認定吳男侵害詹男配偶: 權,只是時間不長,造成的婚姻破綻不大,最後判決吳男應賠詹男20萬元。可上訴。(李: 奕緯/台北報導)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215/RZWJYWNEOZBYZBGSFEZFIXTZ3E/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法匠怎麼這麼會扯...

"不能據此認定兩人有發生性行為" 
在這邊除非有一槍弊命証據是性器官的連結

不然全都是 "不能據此認定兩人有發生性行為" 好不好
法匠扯什麼生殖器勃起不是直的

就算真的去驗吳男不是直的, 生殖器勃起歪到你媽媽都認不出來

一樣 "不能據此認定兩人有發生性行為" 

(但我好奇詹男到底有多直, 直到老婆都會誇)

浪費司法資源

法匠又安全的渡過一個美好的日子


重點是常識告訴我們 男女去投宿 會幹什麼事

"認定吳男侵害詹男配偶權,只是時間不長,造成的婚姻破綻不大"

呵呵... 

去旅館一定要幹到天翻地覆 破綻才會大的意思嗎?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187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pierreqq (123.51.223.187 臺灣), 02/15/2022 14:37:07

open22512 02/15 14:37字先打好 破綻才會太是國小程度?

手抖啦

※ 編輯: pierreqq (123.51.223.187 臺灣), 02/15/2022 14:38:40

w2776803 02/15 14:38和法官家人出軌就不是這樣了

mike0 02/15 17:11律師是社會上做沒用的一個職業,專門打嘴

mike0 02/15 17:12砲搬弄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