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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請喝加料可可!同學害中毒 校方:不算霸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請喝加料可可!同學害中毒 校方:不算霸作者
Tapqou
(三三三)
時間推噓 2 推:4 噓:2 →:5

※ 引述《yu1164 (微糖少冰特大杯)》之銘言:
: 請喝加料可可!同學害中毒 校方:不算霸凌
不算霸凌沒錯啊
這是

殺人未遂

應該要廢除任何少年減刑法案
朝一般殺人未遂案去辦理

不然現在網路發達
很多12歲的思考模式就已經幾乎成人了
體型也很龐大,180的非常多
硬要用過時的法律去判
真的不符合邏輯

像這種下毒的
近年越來越多
法律懲罰不往下修,要減少恐怕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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ˇAnimation 藝術 ◎動畫學術板
新開板。目標是做到像5CH新番實況,純粹只討論動畫的一個板面
22年冬番要開播了,一起來討論動畫吧(記得加入最愛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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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u861007 03/24 22:39你的理論依據在哪? 你的感覺?

iou861007 03/24 22:42如果法律可以嚇阻猴子,那路上不會有

iou861007 03/24 22:42這麼多猴子逛大街了

ipmen 03/24 22:49那麼,那些12歲的人,可以讓他們投票嗎

remarque 03/24 23:08早處理 早安心 長大了也是毒瘤

remarque 03/24 23:09現在小孩子本來就早熟 網路一連甚麼都懂

masta 03/24 23:17霸凌要長期持續才算數,下毒又沒有天天加

selvester 03/25 00:22你確定下毒要天天下才算霸凌?

nickle 03/27 12:09老師先來一杯

AcuraTL 03/27 23:44嘉義不是有國中也是遭同學下毒?

AcuraTL 03/27 23:44不處理犯罪者,以後就是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