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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公務員偷懶 竟直接註銷868件電子公文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公務員偷懶 竟直接註銷868件電子公文作者
dw7931425
(我不知道)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1

這個人好險沒有做得很絕,
如果他把單位的電子公文交換主機關掉,
因為關掉,你連文都無法送給其他機關,
保證各部門鐵定發現,

就算真這樣做好了,
也不一定會被離職啦,
因為沒分文給各單位都沒被離職了,
所以把電子公文交換主機關掉也沒差啦,
只是到時候會有各單位跟他輸贏就是了


※ 引述《esther918 (聖女小蕃茄重現江湖)》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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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偷懶 竟直接註銷868件電子公文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警政署一名劉姓話務員前任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書記時,為了逃避執行分文作業,收到電子: 公文後直接註銷刪除,數量高達868件,連紙本公文也不例外,35件被棄置在座位下方,: 未分給各承辦人辦理。刑事部分,劉員被依隱匿公文書罪判刑1年、緩刑3年;職務部分,: 懲戒法院判他休職6月。
: 劉員擔任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書記(案發後調警政署話務員)期間,負責總收文(含簽收、: 管制)、協助調卷及歸檔等業務,詎料,他竟為逃避執行分文作業,在台北市政府公文系: 統轉入稅務管理系統電子公文網頁中,對於那些已收受的電子公文,在刪除原因欄位,接: 續不實登載「異常」、「重複」等理由,註銷各電子公文,共有868件電子公文遭其註銷: 而隱匿,損害公文處理流程的正確性及來文單位的權益。
: 不只電子公文遭註銷,連已收受的紙本公文都被他棄置在座位底下,未分給該處的各業管: 承辦單位處理,數量亦有35件。
: 政風室接獲情資察覺有異,調查後確定屬實,劉員自認難逃法網,便和政風人員前往台北: 地檢署自首。台北地院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 書罪」,處他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6: 萬元,及參加法治教育課程6場次。
: 全案去年底確定,內政部再把案子送交懲戒法院審理。
: 合議庭指出,公務員應誠實且執行職務,不得無故稽延,劉員為逃避執行分文作業,隱匿: 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及登載不實事項於職務上所掌之文書,損害來文單位及檢舉人的: 權益,除觸犯刑罰法律,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規定。
: 合議庭審酌劉員隱匿及登載不實公文書數量巨大等違失情節,所為損及政府機關信譽及公: 務員形象的程度不輕,與其行為後於刑事案件偵查審理中態度,決定判處休職,為期6月: ,期滿可回復現職。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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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brother 04/02 18:56搞不好都是些無謂的公文所以才沒人發現

chiangww 04/02 19:35不是啊,公文都可有可無,沒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