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爆卦] 北市徐巧芯議員違停不給開單 (當事人回應)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爆卦] 北市徐巧芯議員違停不給開單 (當事人回應)作者
assass
(A死)
時間推噓12 推:14 噓:2 →:31

跟大家釐清一下觀念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規定: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也就是警察處理某些輕微違規如違停,是可以開單的,法律上是有給警察裁量空間的,不知道為何今晚臉書或推文中,一堆人解釋成施以勸導。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23.122 (臺灣)
PTT 網址

singgongbar 05/27 23:57謝謝解釋

BlueBird5566 05/27 23:57KMTER沒讀書

arcysaint 05/27 23:57就台灣民眾一堆法盲啊,得跟應都分不

arcysaint 05/27 23:57清楚

s6525480 05/27 23:58一般人都aa 有些人會覺得因該是你付

bbboy 05/27 23:58所以不開單也不算瀆職囉?

s6525480 05/27 23:58應為平常都別人付啊

jeffky 05/27 23:59你突破盲腸了。但你是藍教八卦眾口中的塔

jeffky 05/27 23:59綠班了。

zxcbrian 05/27 23:59沒關係,我們回去再講 ^_^

firose 05/27 23:59你突破了 所以員警覺得應該要開單

clv 05/28 00:00那就開單啊

chrisjeremy 05/28 00:00完了 你要變塔綠班了

tonyo 05/28 00:00喊要開最後又縮,自己矛盾還讓豬隊友爆料

assass 05/28 00:01乾 原來我變塔綠班

NaouZ 05/28 00:01先了解標線標誌的意義,畫紅線路段就是有造

NaouZ 05/28 00:01成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意思,不然改畫黃線就

NaouZ 05/28 00:02好啦,且紅黃線開放停車也是台北市自治條例

nowitzki0207 05/28 00:02逐字稿轉捩點就是那個關鍵詞

NaouZ 05/28 00:02首創,演變成深夜時段可不予取締,還要開單

ayazard 05/28 00:03我也好想跟條子盧紅線違停可以先勸導耶

ayazard 05/28 00:03羨慕

NaouZ 05/28 00:03前勸導,有的還得比照黃線違規停車一樣在那

JieCheng1202 05/28 00:03有道理 但跟VEK造謠的內容不同喔

NaouZ 05/28 00:04邊廣播三分鐘才能把車拖走,道路交通處罰條

NaouZ 05/28 00:04例改到後面四不像,全拜低能立委、議員所賜

assass 05/28 00:05N大哥我交通界略懂尤其是法規,所以你可

assass 05/28 00:05能需要熟讀一下,別道聽途說

NaouZ 05/28 00:06我檢舉過很多次呢,交通隊還打電話來跟我切

NaouZ 05/28 00:07磋呢,所以針對紅黃線違停部分應沒問題呦。

arm370x 05/28 00:11原Po那你去台南晃一圈在跟我說有落實嗎

arm370x 05/28 00:11台北就不要講了 現狀跟你打的不一樣

assass 05/28 00:17你看不懂我寫的嗎,我講警察有開不開的權

assass 05/28 00:17利,你考試沒抓到重點啊

SuperCry 05/28 00:17可以唸ㄉㄟˇ欸

gracew0709 05/28 00:43開單啊 你怎麼不開

marknm 05/28 01:13當初限縮檢舉不就是扯有沒惡意,笑死

marknm 05/28 01:14照民黨邏輯,沒惡意要開單最後又不開?嘻

marknm 05/28 01:14

keane9112 05/28 01:31好了啦 回去講了

cocogg 05/28 02:15裁量權就是交通法規裡最討厭的地方,因為

cocogg 05/28 02:15每個警察的標準不同

Leon0810 05/28 02:31垃圾議員,小巷紅線違停還施壓警察

Leon0810 05/28 02:32看圖,情節輕微在哪??

living0215 05/28 10:38既然警察有裁量權,要開不開都他家的

living0215 05/28 10:38事,事後卻又想po網公審就感覺動機不

living0215 05/28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