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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二兒子一度幫忙救火?是不是不會死刑了?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二兒子一度幫忙救火?是不是不會死刑了?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時間推噓 3 推:4 噓:1 →:9

※ 引述《lauwei (lauwei)》之銘言:
: 剛剛看新聞寫二兒子一度幫忙救火所以被燒傷
: 是不是代表他真的有悔意,不知道會造成這麼大的傷亡
: 這樣他是不是就不會被判死刑了?

因為他有幫忙救火的行為 就不會被認定為有 "殺人的故意"

他會被認定涉犯的罪名

一個是 公共危險罪之 "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173

"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一個罪名就是過失致死罪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276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甚至目前如果以嫌犯自己的供詞稱

陳男被戒護送醫時辯稱,案發當時因在氣頭上,開車至加油站買汽油後,原本只是想潑汽油嚇嚇父親,但當時因為跟父親拉扯,嘴上叼的菸不小心掉下去,沒想到菸頭竟引燃大火,一開始他也想進去救人,但因為火勢太大束手無策,自己也被火燒傷。

及陳嫌父證詞

陳姓屋主昨晚到警局製作筆錄,他向警方表示,陳彥翔當晚買了汽油返回家中,在室內一樓潑灑汽油,他們兩人持續口角,陳彥翔盛怒下以打火機點燃衛生紙後,丟在地上,瞬間引發大火。

關鍵就在 兩人是否有爭吵拉扯行為 如果是因為爭吵拉扯中使得"起火物"掉落

那這位陳嫌 可能從故意縱火罪 變成 縱火未遂加失火罪 那罪責就可能可以更輕了

本案除非 這位陳嫌蠢的跟翁仁賢一樣 嗆法官 否則最重應該就只有無期徒刑而已

但可能判個十到十五年的有期徒刑也是很有機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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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235.10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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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MakeLove 06/17 16:03過失致死10-15年而且民法不會喪失

LoveMakeLove 06/17 16:04財產繼承權

iam0718 06/17 16:04推 除非他嗆法律人 不然這些動作足以免死

curlymonkey 06/17 16:04確實 出來又是一條好漢 欠的錢還是

curlymonkey 06/17 16:04要還

enthpzd 06/17 16:07有党證可以減刑多少

adway 06/17 16:09應該會判煙蒂無期徒刑至少

yeardoss 06/17 16:23老婆小孩有保險的話他能領嗎?

保險部分要看他是不是要保人 只要他不是要保人 應該都有拿到的機會^^

※ 編輯: deann (60.250.235.109 臺灣), 06/17/2022 16:25:40

bqack 06/17 16:49救火要有真摯性舉證吧?而且救火失敗仍構

bqack 06/17 16:49成既遂(前階段購買汽油、點火,完成故

bqack 06/17 16:50意殺人預備及著手行為,造成多位直系親屬

bqack 06/17 16:50死亡結果),縱使非直接故意也有間接故意~

bqack 06/17 16:51中止未遂前提是結果未發生,不適用本案

ayanami00 06/17 19:02講那麼多都不及法狗的自由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