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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該修法了吧?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該修法了吧?作者
Qoo2222
(Qoo2222)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1

※ 引述《ccyaztfe (1357924680)》之銘言:
: 如題
: 幹!
: 第三條
: 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但參與情節輕微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最重才關十年,其他人甚至只要五年,關這麼短是有什麼屁用?!
: 這種不痛不癢的法案該修了吧?
: 一律追加無期徒刑才對吧?
: 幹!
: -----

民主以選票為核心
不管你是台積電董事長 中研院的院士 或是無業的8+9都是一票

所以人多講話就大聲 黑道或是宮廟通常有極強的動員能力
不要說DPP或KMT 就連最清流的民眾黨也得跟宮廟打交道

生育是主導民主的關鍵
看歐洲因為伊斯蘭教的狂生 有生之年不需要革命就會變伊斯蘭國家
台灣則是8+9狂生 可已預見未來走向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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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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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ama000 07/31 09:07正確

※ 編輯: Qoo2222 (1.162.105.176 臺灣), 07/31/2022 09:07:56

muoepoiy 07/31 09:14噁心言論 不愧是柯粉

shinfaang 07/31 09:16蠢蛋進化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