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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若要檢討用槍時機,應該先檢討法官吧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若要檢討用槍時機,應該先檢討法官吧作者
vincent0965
(Marshall)
時間推噓 2 推:3 噓:1 →:6

幾年前有個海陸護妻把小偷打死的事情
我就跟我法律系的朋友說:
“這樣判決太扯,明明對方才是罪犯,居然還要賠償?”
沒想到我朋友居然說:
“因為法條就是這樣規定啊! 而且你怎麼確定那個海陸的沒有想要殺人的意圖? 給他過失殺人算很好了!”
哇靠!檢討被害人不夠,還要在其他地方給他穿小鞋啊?

讀法律的、判案的,整天琢磨法條的字句跟過去判例,雖然不能說錯,但法律需要與時俱進不斷修正,而且應該更考量人性。

過度替加害人設身處地只是給受害者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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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crow 08/23 13:23設身處地讓受害者難堪 爽上開花

achun1212 08/23 13:23法律系說過失殺人?你確定?

bada 08/23 13:23奇怪了 黨的人才一堆台大法律 你質疑台大?

oneIneed 08/23 13:37哪家野雞法律系,殺人ㄧ定是故意,過失

oneIneed 08/23 13:37致死跟殺人是兩回事,法律上沒有過失殺

oneIneed 08/23 13:37人這個名詞

oneIneed 08/23 13:38殺這個字本身就含有故意的內涵,還是你

oneIneed 08/23 13:38是法盲?

swartgame 08/23 13:42法律人腦子真的和一般人不一樣,即使違

swartgame 08/23 13:43背一般常識,也要琢磨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