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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男友掛名公費助理年餘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高虹安男友掛名公費助理年餘作者
turbomons
(Τ/taʊ/)
時間推噓 7 推:7 噓:0 →:9

※ 引述《ps124125288 (ptt)》之銘言:
: 先不管這個男生是不是高虹安的男友?
: 光是他在名單裡面使用跟高虹安一樣的電話就很可疑了
: 一個普通的公費助理,會使用老闆的聯絡方式嗎?
: 而且高虹安的反擊也很弱,跟她之前反駁的態度差蠻多的
: 沒想到林耕仁居然可以打到這個點,真不簡單XD

哪裡可疑

老闆手機交親信助理管理根本正常

更別說是情侶或配偶基本上信賴度只會更高

在犯罪事實證明上

這些根本什麼都不是

除非有掛名不做事的直接罪證

而事實是

高虹安已經有充分的證據該助理是有在執行助理工作

光是林某指控的敘述中

有諸多人證親眼看過該助理的陪同

就是該助理執行工作的證據之一

哪怕這個助理真的是男友

只要沒有暴力控制的跡象

那作為助理根本再合適不過

起碼比找塔綠斑間諜當助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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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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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FFFFFF 11/02 11:21不是小肉鎚就好多了

KINGTIGERX 11/02 11:21反正都進司法程序了,等法院認證就好

sted0101 11/02 11:21男友不能當,不熟的朋友才行,當一當變熟

KINGTIGERX 11/02 11:21

sted0101 11/02 11:21變男友的不行,大概是這樣

fattor 11/02 11:26助理專門接委員電話 不是工作之一 嗎

biggest1983 11/02 11:38即便助理接老闆電話,名片上也不會留

biggest1983 11/02 11:38同一隻吧

turbomons 11/02 11:42所以共用手機是什麼犯罪事實嗎?

yianhua 11/02 11:47公務電話同一枝合理啊,開會的時候助理

yianhua 11/02 11:47一定負責接的,立委怎麼可能只有一支手

yianhua 11/02 11:47

henseneg 11/02 11:55我覺得應該是公務用電話信箱,所以助理

henseneg 11/02 11:55是幫忙接電話收信,不需要留助理自己的

henseneg 11/02 11:58即使換助理也不需要再更新聯絡方式,大

henseneg 11/02 11:58概是業界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