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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外遇者有權要求離婚嗎? 憲法法庭今開言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外遇者有權要求離婚嗎? 憲法法庭今開言作者
iiifff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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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建議啦

大家應該都同意如果一定要責任較輕一方才能提離婚的話,那勢必會互相指責互揭瘡疤

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子女經歷這樣的訴訟過程肯定對其身心發展有不良影響的吧

既然這樣

那就折衷,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想離婚就可以無條件離婚

把訴訟的重點放在雙方離婚後要怎麼好好照顧好未成年子女即可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夫妻離婚誰對誰錯這一點都不重要吧

反之,沒有牽涉到兒童權益的話,離婚愛怎麼吵就怎麼吵,反正不會影響其他人

而且這樣也有另外的好處

就是想離婚的話,趕快生個孩子,就可無條件離婚,順便解決少子化問題

一兼二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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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aS0Nic 11/16 10:59其實是誰有權利要錢的問題

nekoares 11/16 11:02責任輕重在很多情況下都難以分辨

gfabbh 11/16 11:05如果有責一方要離婚,就負懲罰性賠償金呀

gfabbh 11/16 11:05,形同用錢買離婚權。

sagarain 11/16 11:17雙方家長就沒心理壓力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