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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屏東超商女店員挖眼案 殘暴男最終判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屏東超商女店員挖眼案 殘暴男最終判作者
Kbart
(凱巴特)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5

有件事情很怪

至今我們只知道挖眼男姓楊

那挖眼男的本名叫什麼?

上次試著Google判決書居然找不到
(判決書會記載被告的本名)

是本魯的搜尋關鍵字寫錯嗎?



※ 引述《jk182325 (萬里花我老婆)》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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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超商女店員挖眼案 殘暴男最終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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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姓男子去年因被超商女店員提醒戴口罩就惱羞成怒,動手暴打、殘忍挖眼睛的楊姓男

: ,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依重傷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他另涉傷害罪部分判刑1年2
: 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年定讞。
: 去年6月30日楊男到早餐店因看到與他母親有爭執的范姓女子與他人交談,心生不滿,

: 先徒手揮拳搥打她,再持菜刀揮砍她致其受傷,此部分傷害罪楊男遭判刑1年2月確定。: 去年9月26日楊男至屏東某家超商購物時,不滿潘姓女店員阻止他坐在店門口抽菸,竟
: 入收銀區,仗著體型壯碩把潘女壓制在地 ,雙拳朝頭部猛烈敲擊,還出手狂挖雙眼,
: 到員警到場以警棍制伏。但近3分鐘瘋狂攻擊下,潘女雙眼嚴重受傷、左眼視網膜剝落
: 高雄長庚醫院事發後第一時間集合整合整形外科、耳鼻喉科、眼科、護理照護、社服、
: 神科等醫療團隊緊急為潘女治療,所幸手術後無視網膜剝離併發症,眼球周邊結構也成
: 復位。
: 一審及二審依重傷未遂等罪將楊男判刑5年,檢方上訴認為楊男僅因細故,即對潘女摳

: 雙眼、壓制在地、勒頸及朝鼻、頭部位揮拳,致潘受有頭部外傷併蜘蛛腦膜下腔出血、
: 眼窩骨骨折及結膜傷口等嚴重傷害且未與潘女和解,犯後態度並非良好。
: 檢方主張,二審維持一審判決,對楊男重傷未遂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4年,有量刑悖離

: 例原則、公平原則之違法。
: 最高法院認為,檢方上訴只是對原審取捨證據與判斷證據證明力,以及量刑裁量職權之

: 法行使,以及原判決已經說明之事項,任意指摘為違法,或單純再為有無殺人故意事實
: 爭論,均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判決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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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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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pepe5566 11/26 01:27知道又能怎樣?

要讓我們這群市井小民記住這個挖眼男 以後遇到才能事先提防,避免慘遭突襲 都不公開是要怎麼防......

jil 11/26 01:30我到現在都不知道剪電纜的姓什麼

ppptttqaz 11/26 01:31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11年度台上字第4538

ppptttqaz 11/26 01:31

感謝提供(之前嘗試搜尋的是地院高院) 以後不叫挖眼男,請叫牠

楊寶勝

依據個資法20-1-4,公開

楊寶勝

姓名

※ 編輯: Kbart (42.77.105.59 臺灣), 11/26/2022 01:38:23

wetland 11/26 01:56我倒是好奇你要怎麼先提防

cool10528 11/26 01:57知道姓名然後呢?他臉上又不寫姓名

teller526 11/26 02:01媽呀看照片這男的還很壯 應該八成鄉民

teller526 11/26 02:01都打不贏他

idxxxx 11/26 03:05這男的連路邊的狗都不放過 有夠殘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