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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職場溢領加班費當單位公積金是常態嗎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職場溢領加班費當單位公積金是常態嗎作者
Goodinfo
(Goodinfo)
時間推噓 3 推:5 噓:2 →:2

※ 引述《ip001 (ip)》之銘言:
: ※ 引述《KENDO777 (KENDO777)》之銘言:
: : 如題
: : 我朋友在大公司工作
: : 他們主管常常用員工的名義報加班費
: : 然後這筆加班費通通上繳到主管單位的公積金
: : 由主管統一管理運用
: : 這是業界常態嗎?
: : 是不是公司的錢能a就a
: : 職場聰明人
: 「回捐」這詞在社工界也是不能說的秘密啦
: 一堆社福單位拿到政府委託案
: 標案給的辦公費少得要命
: 根本應付不來社福機構的運作
: 所以啊,面試新鮮的肝進來當社工的時候
: 大部份都要求要回捐薪水給單位

法治國家的捐獻要政府有立案或登記對象才可以
否則那叫贈與
叫回贈
贈送金額多少和稅法有關
沒登記不能亂扯捐薪水
拿錢給人或其他對象叫贈送

: 有沒有違法,只能說違反勞基法是一定的
: 至於有沒有貪污、偽造文書

報領多少薪資和實領多少薪資不一樣就涉嫌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和登載不實了
最好沒偽造文書

: 看黨旗飄揚的北檢要打到什麼程度了
: 回捐是一種阻卻違法的手段
: 只要不是假人頭,浮報員工人頭請領

拜託好嗎
沒做事叫利用人頭詐領全部助理費
有做事的情況叫利用人頭和權力詐領部分助理費和加班費
怎麼會沒利用人頭浮報呢
有啦
只是利用人頭拿多拿少而已啦
沒這個人頭哪來讓人浮報詐領一部分薪水
千萬不要耍嘴皮把檢察官當塑膠

有沒有做事和是不是利用人頭沒關係好嗎
有做事但還是有利用人頭和權力詐領人頭的一部分助理費和加班費

: 原則上頂多就開勞資爭議協調罰錢

浮報就涉嫌刑法偽造文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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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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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pepe5566 12/17 17:27台灣又不是法治國家

xiaohan 12/17 17:27你在民眾黨黨部說這個?

clone29 12/17 17:28故事告訴我們前朝遺毒萬不可留

whitenoise 12/17 17:30鍵盤法官膩?

hosen 12/17 17:30做人做事要依法,不要學柯屁

tas001 12/17 17:32每次都會有看媒體後當起檢察官法官的人

ImBBCALL 12/17 17:33等等喔 員工有沒有使用公積金嘛

angel902037 12/17 17:33看來是位現任檢察官或檢察官退的網友

hosen 12/17 17:35柯屁MG149能過關不代表你能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