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新聞] 檢察官霸凌菜鳥律師! 法庭抄筆記遭斥責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檢察官霸凌菜鳥律師! 法庭抄筆記遭斥責作者
yniori
(偉恩咖肥)
時間推噓 6 推:6 噓:0 →:8

※ 引述《sppmg (sppmg)》之銘言:
: 抄電話號碼嗎?來法警把他寫的東西拿過來。」同時厲聲指責:「告訴代理人可以抄錄關: 係人電話號碼嗎?你知不知道你違反《個資法》?來你不給我筆記是不是?還是要把你當: 現行犯逮捕?」陳思默表示:「我是在執行律師業務,並無違反《個資法》犯意。」蔡說: :「那你有沒有在記嘛?你的客觀行為不是有做嗎?」
^^^^^^^^^^^^^^^^^^^^^^^^
這個蔡大檢察官的錯

律師開庭本來就可以抄錄

除非先講不能抄這個(下面原文留下的相關連結可以看一下有清楚論述)

否則律師要先抄沒有任何問題

抄了以後如果要制止

就要說明理由

不是人家抄了然後馬上就說那個抄的行為違法

違法本來就要主觀+客觀

這檢察官以這個律師本來就可以執行的業務抄錄行為

單從客觀上的抄錄行為就認定人家主觀上要犯罪~

事實上看起來就是沒事找事故意找碴

: 此時,蔡姓檢察官轉頭詢問詐欺案關係人:「對方告訴代理人有違反《個資法》嫌疑,是: 否要提告?」既然檢察官都這麼說了,關係人當然回答:「要提告!」於是蔡姓檢察官要: 求律師陳思默和告訴人男工程師先離庭,不久再要他們進偵查庭。此時,蔡姓檢察官稱:: 「關係人確定要提告,這案件問完後會問你的案件。」還「好意」地說:「我勸過關係人: 了啦,幫過你了,但關係人還是要告,程序還是要跑。」

這個更無聊

還主動勸被告的那方要不要告

嫌自己案子太少~親自跳下來玩

100%不起訴

敢起訴就是100%無罪

給法院的法官洗臉而已

公訴組的檢察官表示:他X的沒欠你啊~幹嘛沒事找事害我去給法官洗臉

: ,蔡反問:「執行律師業務嘛?那要不要幫你函詢律師公會,說律師抄錄關係人電話是否: 為執行業務範圍?」陳答:「沒意見。」
這檢察官看來之前不知道是不是跟律師公會槓過

挑釁挑到律師公會去

脾氣很大呦

話說

這個蔡大檢察官484沒在看人家菜鳥律師背後是誰

人家所長可是全國律師聯合會會員代表、台北市律師職業工會理事長蘇奕全律師

惹錯人了吧蔡大檢察官

: 這時蔡再問關係人:「是否陳述意見?」關係人答:「他在抄我電話時我感到心生畏懼」: 並結束訊問,並查扣陳的筆記紙當作證物。此時這位幫告訴人打愛情詐欺官司的律師陳思: 默,歷經一段陪偵應訊的奇幻旅程,竟然轉身就變成被告!

: 檢察官好威2/菜鳥律師法庭內遭霸凌 在野法曹要求士檢給交代
: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229942
上面連結是律師公會的意見

現在就律師公會槓上士檢蔡大檢察官

不僅公會要派律師協助辯護

也行文給士檢要士檢給交代

要八卦的話就是

未看先猜士檢認錯說蔡大檢察官行為不妥

不可能也不敢護短啦~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35.134.74 (臺灣)
PTT 網址

kuijun228 12/31 14:03現在公會統一變全國公會 資源夠抵抗了

整個公會要士檢給交代~士檢不可能護短

fanyuzeng 12/31 14:03好強喔

※ 編輯: yniori (218.35.134.74 臺灣), 12/31/2022 14:05:21

kuijun228 12/31 14:04

ebod221 12/31 14:07看來這檢察官很猛

我猜是看人家菜~說不定平常也這樣做 結果沒想到惹錯人 這個菜鳥律師的老闆是全國律師聯合會會員代表、台北市律師職業工會理事長蘇奕全律師 蔡大檢察官可能沒想到這個菜鳥律師的老闆居然來頭不小吧

jim12441 12/31 14:07如果內文沒錯被抄手機的是關係人(被告

jim12441 12/31 14:07配偶)不是被告

一樣啊~律師本來開庭就可以抄錄~就算一開始沒講說不能抄~ 事後要叫律師不要抄或撕掉也行 但不是隨便就說律師違反個資法

orz151426 12/31 14:10打算一輩子當檢察官?沒事得罪公會幹嘛

不想出來了~以當一輩子檢察官為職志

※ 編輯: yniori (218.35.134.74 臺灣), 12/31/2022 14:14:25

a40494 12/31 14:12這麼會用現行犯抓人,好大的官威啊

還沒上銬呢~現行犯逮捕要上銬阿~

※ 編輯: yniori (218.35.134.74 臺灣), 12/31/2022 14:16:25

kayak5566 12/31 14:18不要嘴太兇 等一下台北相聚歡 笑死

gfabbh 12/31 14:20庭上做筆記OK,問題是抄對造關係人的個資

gfabbh 12/31 14:20

所以事後發現後覺得不妥可以要求律師刪掉~~其他資深檢察官也是這麼表示 但沒有檢察官認同他可以當庭直接把律師列被告說他犯罪

※ 編輯: yniori (218.35.134.74 臺灣), 12/31/2022 14:25:32

ebod221 12/31 14:39會這麼嗆,我猜平常就這樣對待菜鳥律師

wadashiwa01 12/31 16:02沒想到這律師真大咖,檢察官一定很

wadashiwa01 12/31 16:03後悔這麼做,現在應想要怎麼謝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