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談] 中油大林廠採購弊案 2工程師收賄828萬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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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大林廠採購弊案 2工程師收賄828萬遭重判定讞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711/2537588.htm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中油大林廠工程師王福江、佘賜鴻負責油槽檢修工程及相關採購案時,竟配合廠商圍標,從中分別收取回扣673萬、155萬餘元,合計收賄828萬餘元。一二審均依《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將2人分別判刑12年、10年2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1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中油大林廠儲存石油化學品之油槽,每5年須開槽檢查,油槽內裝有可撓性鋼泡沫軟管及可撓性鋼排水管,全世界僅有美國、法國、德國、中國等4家廠商有能力製造。而承包的廠商得標後,就鎖定修護組工程師王福江行賄,之後也向另一名工程師佘賜鴻行賄,讓廠商得以進行圍標。
檢調單位接獲線報後,進行搜索動作,並查出王男自2009年至2015年,收賄29次合計673萬元,佘男則自2014年至2015年,共收賄4次合計155萬元。案經偵查終結,檢方對2人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2人有罪,分別重判有期徒刑12年與10年2月。二審高雄高分院也認定2人有罪,考量2人配合「廠商圍標,藉此製造有多家廠商參與投標之假象,使政府採購法所期待建立之競標制度無法落實,且2人長期採用圍標廠商之報價而有高估預算之情,更助長廠商控制泡沫軟管市場價格,使政府採購欲藉廠商間相互競爭為國庫節省支出之效果落空。」因此二審駁回上訴。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1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舊案然後定讞
最近剛好三個貪汙案的新聞
1.勞工董事那個(已知)貪最少最配合然後認罪
這個應該只用不違背職務索賄這條 所以頂多三年以下 陳枝章還緩刑兩年
兩年順利度過退休金照樣全拿
但這個案子最大咖的徐漢還未判決 等著看會不會輕放
2.石門那個長年索賄 不違背職務索賄+偽造文書等合併多條罪刑判19年
3.這個案子用違背職務起訴 違背職務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所以應該還有合併其他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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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董事不用坐牢,底層就要,呵呵
600萬也要貪是多窮……
羨慕-.-
600就算了,155的比較bi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肖貪鑽雞籠 就是講這種人
155、600萬也要貪,幾千萬還好說
薪水低 貪很正常啊
又是中油
這跟薪水高低無關,人貪還嫌薪水低
人貪無下限
中油的官 呵呵
比殺人還重
肉粽都是一串的
如果有工會身分可能就沒事了也不一定
高雄有個議員洗了幾個億元才關一年多呢
還有人覺得600萬很少喔??
600是分類8 100個月的薪水 而且要不吃不喝才有呢 XD
100個月是8年多一點家庭背景普通甚至不好的 600很多
家庭背景普通甚至不好的 要吃要喝的話600要存很久呢
依他的職等,大概就是3-4年的年薪,確實不值得拼
有沒有看到我一直強調家庭背景家庭背景好壞差很多呢
管你幾年薪水 貪汙這種事情還有拼不拚來形容的喔....
刑期落差真大,請律師.遇到的檢察官.法官有差嗎?
司法判決是能花錢去喬的
以前就有高官講,薪水那一點點,看案子百萬來百萬去,忍不住
勞工董事是如何判比較輕的?真是因為罪較輕嗎
陳枝章就一條非違背職務 我猜是他繳回所得 錢又相對少
然後又認罪
身價破5000萬 會拼這600嗎?
嫌薪水低可以另謀高就 不用在這邊委屈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