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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聞] 電子腳環解除詐團主嫌就跑了 黃國昌:整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舊聞] 電子腳環解除詐團主嫌就跑了 黃國昌:整作者
luke7212
(蔥田總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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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出三日之新聞/社群、社論轉錄 ※

1.網址︰

https://supr.link/6WsZG

2.來源︰

Newtalk

3.完整轉錄標題

電子腳環解除詐團主嫌就跑了 黃國昌:整個防逃機制乾脆廢掉好了!

4.完整轉錄內容︰

2024.03.19

近年屢屢發生犯罪棄保潛逃案件,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臉書以「莫名奇妙的法律見解,台灣淪為詐騙天堂」為題發文寫道:「因為沒有制定《棄保潛逃罪》,落跑沒有成本,這件事我已經講了無數次;然而,從上個月總質詢時陳建仁院長的態度來看,持續『研議』是可以預期的。法制上的怠惰,已經導致公平正義的天秤徹底失衡」。

黃國昌指出,更嚴重的問題是,在欠缺完善防逃法制的情況下,法院竟還自創標準,讓科技監控淪為虛設。基層檢警好不容易將詐團一舉偵破,卻在審理期間,因為基隆地院自行認定電子腳環監控的期限為9個月,所以在主嫌戴上腳環滿8個多月後,因表明不會逃亡、請求解除腳環,法院也就同意。

黃國昌續指:「結果,電子腳環一解除,詐團主嫌馬上就跑了!此舉讓基層檢察官炸鍋,直言「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根本沒有限定九個月的期限!請問司法院,到底是誰讓基隆地院可以恣意創設法令所無的九個月期限?其他案件為何就沒有這個莫名其妙的限制?」

黃國昌強調,法院自己創設防逃期限只有9個月,9個月一到就解除放任,如果此例一開,那所有案件都不用防逃了, 整個防逃機制乾脆廢掉好了!基隆地院和司法院應該出面向社會清楚說明,到底依據為何?現在詐騙主嫌跑了,誰要負責?絕不能讓法院的恣意,使台灣淪為詐團天堂。

5.附註:

今年三月夜壺昌悲憤到不行大罵「電子腳
環一解除,詐團主嫌馬上就跑了!」還大
罵台灣就是這樣才會淪為「詐團天堂!」

然後再回一查,才發現原來2019年7月修改
刑事訴訟法116-2條將柯技智慧腳環從「只
用於性侵犯」擴大為「偵查或審判中,可能
逃避刑責而逃亡的對象」,然後當時夜壺昌
也支持欸


太離譜了~實在是太離譜了~!

原來從2019-2024年3月為止我們夜壺昌都是支
持柯技智慧腳環的啊,怎麼到12月自己的黨主
席跟上潮流帶了柯技智慧腳環之後你夜壺昌突
然就不支持了呢?蛤~?

說得很好啊「詐團主嫌跑了,那誰要負責?」

蛤~?

蛤~?

蛤~?

夜壺昌你要負責嗎~?蛤~?

台灣要是變成詐團天堂的話,你夜壺昌要負
責嗎?蛤?


對於夜壺昌要這樣縱放詐欺貪污犯的言行,雜
草們怎麼看啊?嘻嘻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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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56.13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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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son60913 12/31 15:39支持

rwhung 12/31 15:40國昌怎麼每次都會被自己迴力鏢打到

DOOT 12/31 15:40所以要支持修棄保潛逃罪了嗎0.0

fat980 12/31 15:41已經幫忙上智慧手環,應該不至於在噴口水

fat980 12/31 15:41咆哮了吧

thirtyto 12/31 15:41阿北:我不會跑

ewei001 12/31 15:46迴力鏢不只打到 還插滿了頭頂

turst 12/31 15:46那阿北何時要回去蹲?

gx8759121 12/31 15:50雀食,怎麼可以讓抗中保台的詐團跑了呢

gx8759121 12/31 15:50?嘻嘻

DDDDRR 12/31 15:51可以學電影 打晶片追蹤 只是要拿出來的時

DDDDRR 12/31 15:51候比較麻煩

IMBonjwa 12/31 15:57支持載到服刑嘻嘻

jis37 12/31 16:03這樣柯文哲就要無限期押人取供關到死嗎?

fhjqwefs 12/31 16:09笑死

a8976262 12/31 16:13每天幾十台在拍是要逃什麼?

thomaspig 12/31 16:15電子腳環解除才跑 看不懂中文嗎

拜託,看不懂中文的是你啊,刑事訴訟法 116-2當中科技設備監控的對象是誰? 在於偵查及審判中,為防止未經羈押或停 止羈押的被告意圖規避刑責而逃亡

https://imgur.com/ypl5saS.Jpg

圖 電子腳環解除詐團主嫌就跑了 黃國昌:整

然後夜壺昌這幾天說什麼要不要去複習一 下? 夜壺昌: 「台北地方法院為了要羞辱柯文哲,羞辱 式的幫他上電子腳鐐」 我問你啊,現在是誰不識字?還是你看不 懂這因果關係?可笑

※ 編輯: luke7212 (123.194.14.83 臺灣), 12/31/2024 16: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