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翁曉玲提案「貪污5萬不罰」律師酸:以後公
拿一個32元的電鍋要被起訴貪污
現在社會上很多人認為小題大作
Ok,假設這個案子不起訴貪污
那麼貪污33元要不要罰?
34元、35元、36元、37元……到哪一金額要罰?
還是貪污一元也是貪污?
貪污一元被起訴,會不會笑死人?
青鳥覺得幾元以下免罰?
還是一律起訴,通通抓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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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數 │ 利息 │ 小姐,世界上有一種叫[利息]的東西。
│ 1-5 │ 摸X頭 │
│ 6-10 │ 搓X頭 │ 櫻井小姐,再這樣子下去,到明天的話,
│11-20 │ 吸X頭 │ 我們就非得要讓你懷奈良的種不可嘍。
│21-50 │ 肚子裡懷奈良的種 │
│51~ │ 把奈良的小孩取名壽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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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題大作? 去年不就一個清潔隊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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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電池賣錢的被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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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掰一個找不到人的阿嬤 只有白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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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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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a幾百塊的規費也是被法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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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就看動機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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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該罰..貪汙詐騙除罪化..藍白修法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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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金額還要跟著物價調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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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就是錯的,為什麼還要討論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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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不算有罪,真的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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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辦公室內的物品恐怕會常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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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個法立了之後,如果去公家單位辦公沒有包49999元紅包,被公務人員刁難就是 活該了??明定5萬以下貪汙無罪,就代表有五萬以下的貪污不貪就是自己呆的意思,就像 美國加州定竊賊低於950美元不罰,結果變成到處都公然搶劫,只要低於950美元不偷都對不 起自己,這個法定了之後,我看台灣百姓會被搞到活不下去,去看病先要包49999紅包,開刀 不包紅包出事是你活該....2
藍白果然挺貪污 一個公務員一個月要處理很多案件 有各項公司工廠執照申請 一個月算你少少20件好了 一件收你紅包4萬,一個月額外收入80萬2
之前停砍年金罵上人不照顧現職 你各位以後不能說上人不照顧現職公務員了 貪污索賄五萬以下通通合法 現職公務員還不懂得開源嗎?![Re: [新聞] 翁曉玲提案「貪污5萬不罰」律師酸:以後公 Re: [新聞] 翁曉玲提案「貪污5萬不罰」律師酸:以後公](https://i.imgur.com/bXleapAb.jpeg)
綠師的這番說法,並非沒有根據 就算是對回日前國民黨聲稱要讓「機要費」免除刑責,這部分總不能說妥當;且問題終究 是不懂得「微罪不舉」,對於要「衝業績」的檢察官,一點嚇阻力都不存在 且說到這邊,日前陳玉珍等人的《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後條文如下: 第三十二條4
貪污五萬免罪 立委諸公們麻煩順便修個偷竊五萬以下免罪 公務員貪污五萬 還有可能因工程等等而造成危害 小偷偷錢也沒傷人X
原文吃光光 台灣最喜歡的事情 就是矯枉過正 五萬元以下貪污罪該不該罰 當然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