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賴清德最大過失,就是關柯文哲!
先講結論『不,賴清德總統做不到這件事』
當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游淑惠
具狀向台北地檢署控告柯文哲的那一刻起
檢察官收案、分案後偵查程序就開始啟動
最後演變成現在的狀況
若要從政治面看
事情是一路滑落向不可測的深淵
整件事情,
以現在的事後結果論來看
賴清德與柯文哲都是輸家
得利的只有主動告發柯文哲的國民黨
以誰獲利最大誰最有嫌疑的角度看
反而國民黨是最有嫌疑的
總統依法定職權是關不了任何人的
但檢察官接獲檢舉和告發就必須依法處理
必須分案、必須啟動偵查程序
偵查程序啟動後發現有犯罪嫌疑
就必須採取相對應的必要處置
檢察官以有串證和滅證之虞聲請羈押
決定權在法院的法官
是『法官』才有權裁定羈押
檢察官無權單方面羈押被告
整個流程都是按法律程序走
就像蒸汽火車一樣
一發動了就鏗鏗鏘鏘的前進
齒輪一環扣一環
根本無法叫停
或者說就像多米諾骨牌
一路倒下去
根本無法擋
至於政治上會產生什麼連鎖反應和後果?
老實說不是檢察官應該考慮的
以法官立場,
更必須堅守司法獨立的立場
該看的是法律、事實、邏輯和證據
而不是政治
總統到底職權範圍在哪裡?
賴清德是中華民國總統
總統憲法明定職權是國防、外交、兩岸
但內政不是總統直接管轄領域
憲法上明定行政院長是最高行政首長
換句話說,
總統要指揮內政實際隔了好幾層
他是先指揮行政院長
再透過行政院長指揮內閣部會首長
來執行政策
在這過程中
幾乎很難保密
為什麼說我國重大政策經常是無法保密
就是因為中間經手的人真的太多
這也是為什麼我認為賴清德真的沒干預司法個案
假設賴清德有干預司法個案
凡走過必留下足跡
一定會有證據顯示出來
但證據呢?
請問指控賴清德總統干預司法個案的人
『到底證據在哪裡?』
指控別人的人
是提出指控的人要舉證
請問指控賴清德總統介入司法個案的人
說總統介入的證據在哪裡?
請拿出來給大家公評
一般老百姓常說的司法則是分成兩大塊
一般人很容易混淆
一個是憲法上五權之一的司法權
屬於司法院體系,內部有法官
另一個是法務部,
法務部裡面有廉政署、調查局、地檢署等
法官不是檢察官
不應該搞混
某些網友常罵的是北檢的檢察官
但做成羈押裁定的是法官
是不一樣的
是法官審酌證據後
認為有必要
且符合法定構成要件
才會裁定羈押
檢察官的職權主要依據《法院組織法》
和《刑事訴訟法》等法令規定
檢察官代表國家行使刑事追訴、偵查、
執行及其他法定職權
檢察官職權例示如下:
1. 實施偵查:
檢察官負責調查犯罪嫌疑人及蒐集證據,
以判斷是否應提起公訴。
2. 提起公訴:
如果偵查所得的證據顯示被告有犯罪嫌疑,
檢察官應向法院請求處罰被告。
3. 實行公訴:
在法院審理期間,檢察官以國家代表的身份,
在法庭上進行言詞辯論和攻防等訴訟行為
4. 協助自訴:
當被害人自訴時,
檢察官可以出庭陳述事實上或法律上意見,
協助訴訟順利進行。
5. 擔當自訴:
在自訴人喪失訴訟能力或死亡,
且無人承受訴訟的情況下,
法院會通知檢察官擔當自訴,
代表自訴人進行訴訟。
6. 指揮刑事裁判執行:
判決確定後,
檢察官會依據法院的裁判主文,
指揮執行刑罰的內容。
7. 執行其他法令規定職務:
除了刑事案件,
檢察官也參與處理與公益相關的事項,
例如聲請宣告失蹤人死亡、
聲請保護令等。
講了這麼多
我回應原本的問題
依中華民國現行司法體制
柯文哲會被關(被羈押)
是司法體制運作後的結果
從國民黨的鍾小平、游淑惠具狀告發檢舉
案件就走入偵查程序
之後就是一路按程序走
一路走到今天柯文哲作為被告
被法官依職權和證據裁定羈押的狀況
在這中間
賴清德總統幾乎是完全使不上力
這麼多眼睛盯著總統看
總統根本干預不了才是符合邏輯的
說真的指控總統介入具體司法案件
真的也要提具體明確證據
造謠誹謗說總統介入司法個案
這其實不只是傷害賴清德個人
是在傷害中華民國總統這個憲政機關的名譽本身
類似的政治人物司法案件
在國內並非首例
陳水扁、馬英九都有涉及司法案件
他們各自的支持者同樣也喊過類似口號
但最終
司法上是否有罪不是看你支持誰?
而是要看到底有沒有證據?
依法律、事實、證據、邏輯來處理
其他人當然也是
不管是蔡正元的三中案、或李朝卿
鄭文燦、林姿妙、林益世等
都是一樣的
有罪沒罪不是看政治信仰
而是必須回到證據法則來判斷對錯
結論是
要看證據說話
最後要回歸理性
看『法律、事實、邏輯、證據』判斷對錯
一切依法律程序走
到底有沒有做錯事?
時間會告訴我們答案
法官依法判決
判決書依法會公開、會上網公告
也會讓法律界專業人士
還有社會大眾公平的檢視真相
想要指控柯文哲有罪的人
我也要說
柯文哲是否有罪也是要看證據
同樣要看法律、事實、邏輯、證據
想要指控賴清德總統有具體介入柯文哲司法個案的人
也請提出具體明確的證據來證明
以理性的角度來看
說『賴清德關柯文哲』就是完全錯誤的敘述
賴清德無權關柯文哲
他做不到這件事
也不符合法律
要這樣指控請拿出直接明確證據出來
類似的文章,我是真的不認同
才會發文反駁
--
如果藍白合,阿北早就是副總統了
如果立委綠白合,阿北也不會被抓進去
白的一直選錯邊
阿比對兩方翻桌啊
阿北想當總統,黃33想當立法院長
藍白合一定贏????
科技太發達關到死
沒錯 ,賴神根本管不到!尊重司法獨立審
判!
其實不要羈押柯 讓正常一審後被判貪污
就沒事了
賴總統當然沒權力 但底下的人會揣摩上意
鄭銘謙不就辦林姿妙 高虹安 壓鄭文燦一
路升上來的嗎 其他檢察官會怎想 後續辦
的人也都升官了啊 不肯辦的人就是發配
邊疆 這可跟鐘小平 游淑慧沒關系吧
笑死,套路都被摸透了
台灣老人就是注重 情>理>法
你把柯羈押到沒辦法去看老爸重病最後
一面 台灣老人就會可憐柯 他又可以演
政治受虐兒
駁回第一次後法官有說很明白了 尊重高
院和檢無限羈押 不浪費時間駁回
再
無限羈押不就是政治嗎
這一篇是要說服誰?青鳥?小草?
阿北是天神下凡 應不受人間律法約束!
TMD 不是要修法救人了
鄭文燦可以拖7年你說總統有沒有實質影響力
甩鍋這問題 要早一點執行
你關了一年 發這一篇根本沒屁用
哪有可能不羈押就沒事,小草和民眾黨的主
張是阿北無罪啊
他沒有想要說服誰,只是他的異想世界罷了
看看這裡回文的青鳥根本煞不住
感覺你是要寫書了 一堆你認為
老招了啦,最大的問題在於不該羈押這麼
久,而不是說不辦案
好長哦,先問問版上綠醋當出現鏡檢馬檢時,
是在幫誰說話?為何出現該批評檢調辦案方式
的時候反而繼續幫檢調開脫,哈哈哈,除非這
些綠醋是國民黨網軍反串的吧,用來轉移實際
上是國民黨檢舉的鍋是吧
maga這瓶還特別喜歡到北檢外拍小草數量
算是很會催眠自己
他每天都五篇我認為,很正常,總是要跟民
進党的一點舒壓的管道
讓民進黨20年在野就靠你這種文了了,不管
是不是反串這篇文我都很喜歡
綠醋在一副又不是民進黨檢舉的,啊,檢調司
法辦案就很公平啊,法律就是這樣寫的啊小草
不讀書哦的態度
收了這麼多錢!賴不辦也不行啊!
只要你一句這些綠醋其實是國民黨網軍我就信
,不然這些綠醋的作為已經不考慮司法有沒有
問題而是要用司法搞人的程度,你想,誰檢舉
的還重要嗎?
法務部檢察署阿兄弟......
柯畜牲第一次被放出來 馬上跟證人見面
阿扁氣魄比柯好多了,被關還一堆理由的
你他媽的柯畜把法官、檢察官當阿呆
很好,繼續保持下去。
不雞鴨你柯畜牲 就真的不用混了
粹鳥能不能叫下弦等級的來?
這批弱到暴
寫一堆洗白的 要不要這麼噁心啊
總統要辦 誰人敢擋
你是第一天出社會?
柯韓昌芯顏盧搞爛社會 搞爛ptt
?????????????
笑死,這種文章還想洗地,大概只有青鳥會
信
青鳥就是台灣的救星 只能繼續關下
去
所以賴什麼事都沒辦法做,就無能嘛
疫苗案雞蛋案怎麼沒跟妳說的一樣有照司
法程序走啊?鄭文燦還7年舊案重辦咧,笑
死人。
燦燦可愛 燦燦一定沒問題的
找不到證據就把他關到死
開懷燦笑
幹這不就是卡神體的概念嗎
馬檢,鏡檢表示....
可憐法律人,還以為是皇后貞操
這大概是所謂的「論述」吧!?
敢處理保外就醫還在啪啪走 再來談有沒
有差別辦案
開頭就可以略過 跟小英管不到一樣北七
如果國民黨承認以前執政時他們都是這樣做
,那賴就吞了吧
好了啦,事證這麼明確的新竹棒球場也被新
竹市政府檢舉後分案啦,看哪一個被約談了
?
燦那個舊案到現在也沒問題啊,證據不足還是
得放人
人家告發,但檢察官怎麼辦案,上面怎
麼管不到
臉察官的升遷都在黨的手裡
鄭文燦就達到毀他政治前途目的就放了,
現在他也無力再起何必一直押
看到其他人案子辦得好就升官,什麼叫辦
得好應該不用老闆開口吧
最好笑的是阿扁現在還在保外就醫
但柯文哲不一樣,讓他出來絕對跟你鬧,
所以就不放他
騙人騙到自己都騙
你是KKC繼任者嗎?
講了一堆國中公民課就知道的廢話。規則
人玩出來的,只要透過升遷就可以讓鬼推
墨了
依法處理?新竹球場高雄國賓表示
那林俊言升官,又算是誰的責任呢?
笑死,實質影響力視而不見
不會干預司法 但會干預司法人事
把賴清德換成馬英九.柯文哲換成蔡英
文或陳水扁.你還會說馬干預不了司法
?
打這麼長催眠自己 然後感動一整天 笑死 政
黑新傑?
國民黨有這麼聰明?
你太認真了 會講干預司法的人根本不可
能有腦看得懂你講的
好了啦 光是起訴後還要繼續被押就
是政治力干預的結果,地院法官想交
保還一直被高院打槍呢 高院綠友友
真懂得討當今聖上歡心
小草又沒腦打這麼多要給誰看?
青鳥有腦就不會造出7/26 8/23大慘
案了啦
對對對 連自己人都信 贏了贏了
才上演長達一年集體失智的鬧劇 不
要當大家忘了好嗎
以為大家是智障沒眼睛看
鶄還不放棄啊 XDDDD
法盲草不懂法律
你騙自己就好
林志堅也關進去我就相信你啦
檢察總長是哪位了解一下
綠畜智商
同意
無限抗告是為何也了解一下
結論就是我信你個鬼
先看第一句話,不,後面都不用看下去了
其實柯文哲沒那麼乾淨啦!都是民進黨出來
的,哈哈哈哈…想自立門戶而已
Xdddd
呃
打這篇可以領多少錢
天真 or 壞
可悲
鶄連自慰文都要寫得搔不到癢處
賴皮神管不到!賴皮神被迫背了鍋!
事實上台灣司法已經被民進黨透過安插自己
民進黨都可以幫北檢發聲明了,說中分龜頭
不能干預司法?你說中分龜頭不會打手槍
我還比較相信呢。
請正名賴缺德總統
好喔 你覺得
對對對,都是黃國昌 柯文哲 國民黨的
錯
照原po這邏輯:柯也沒權力決定給容積率
,那是都委會的權責,除非他命令或脅迫
都委會。但以他那個性身邊或下面討厭他
的也不少,如果有的話早就一堆人跑出來
指證了
可憐 為了圓萊爾校長的垃圾 竟然連自己都在騙
柯文哲能不能決定容積率,跟總統究
竟有無直接插手干預司法個案,這兩
件事根本性質不同吧?你覺得一樣?
我也覺得很奇妙
無限抗告怎說
噓文或批評的,我都虛心傾聽、而且
謝謝你們指教;我只是強調一點「指
控要提出證據」!指控賴清德總統有
直接介入司法個案的人,請把證據拿
出來
誰指控誰負舉證責任,這是顯而易見
的。指控總統直接介入司法個案的人
,請把具體證據拿出來,就這麼簡單
,謝謝
辛苦了幫法西斯黨洗地
例如黃世銘監聽洩密給國民黨總統馬
英九,是真實有證據,這個就是政治
介入司法,因為有證據;同理,要指
控賴清德也必須提出明確具體證據。
我不明白,依照法律、事實、邏輯、
證據,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有這麼
困難嗎?理性討論,就事論事,是非
對錯還是要看證據來判斷
就跟北檢一堆人去跟吳乃仁吃飯一樣,拿
他們沒辦法
光是鏡檢怎麼拿得到內幕消息,竟然
沒辦法抓出誰洩密?你跟我說鬼島司
法跟行政沒問題?
證據?你想看-你喜歡的-就是證據,
不喜歡的-就算有證據,我照樣押你,
相信司法還不如相信媽祖?至少媽祖
不會陷害你
工作辛苦了,雖然只是五位數的比不上6
位數的大頭,但是還是很努力
你認真了 是一堆小粉紅在帶風向
不,最大的錯誤是看到他跟小英鬥成那
樣還投給他
然後讓民進黨執政這麼多年也是最大的
錯誤
在寫幻想文?政治辦案只有鳥蟾還活在自己世
界看不出來
理想司法與現實司法的不同之處
只有40%低能會信這篇
李震華律師喔 哈哈哈
所以還是沒拿出證據來,就是嘴炮亂
罵
然後即使檢調辦案有爭議,也是檢調
該檢討;跟指控賴清德總統有直接介
入司法個案,完全是兩回事。把檢察
官的問題無限上綱成賴清德有直接指
揮介入偵查是錯的
請你拿賴清德有直接介入的明確證據
出來,卻拿不出證據來,只會東拉西
扯,真的莫名其妙。
說鏡週刊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的看一
下
被告、證人、媒體,並不包括在偵查
不公開原則的拘束範圍之內。
你只是聽說偵查不公開這個名詞,有
沒有認真去看這個法條到底拘束誰?
拘束媒體?並沒有拘束媒體喔!你回
去看看陳水扁案的報導,被報成什麼
樣子
講得好像柯案有證據 有證據就快判
沒人信
等法官判決
供三小,無限羈押是誰說的?
7
首Po回想去年8月29日,柯文哲開的道歉記者會。 我自己都覺得柯文哲真的有貪污。 隔天檢調就主動去柯文哲家裡抄了。 現在整整一年,居然查不到金流。![[討論] 賴清德最大過失,就是關柯文哲! [討論] 賴清德最大過失,就是關柯文哲!](https://img.youtube.com/vi/wyc7PewVg6c/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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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 當時的賴清德是不得不關柯文哲的 賴雖然選上總統 但民進黨內是派閥林立 賴自己在黨內支持度還不如小英3
民進黨死忠票數大概40%左右 這40%是你推西瓜加貪污都會投民進黨的比率 民眾黨死忠的大概10% 其中大多數是淺綠選民 民眾黨最接近滅黨的一次是柯文哲跟蔡英文吃飯3
今天柯文哲被關是什麼程序 尚未判決的羈押程序跟審判中程序 如果是對其他人 會怎樣? 檢察官是否會偵查大公開6
不要說啥司法獨立了 檢察官就是受到指揮的 在中華民國的體系中,檢察官隸屬於行政院法務部下的檢察機關,並受到其上級指揮,例 如檢察署的檢察長或法務部的法務部長,來統一指揮、偵辦案件。 如果今天要放柯文哲
爆
Re: [新聞] 柯文哲抗告案法官「曾判鄭捷死刑」臨時換人本案很多雙標司法,應該列入教科書了 *北檢王俊力 鄭文燦案 「本案金流證據明確,不是只有excel檔案」![Re: [新聞] 柯文哲抗告案法官「曾判鄭捷死刑」臨時換人 Re: [新聞] 柯文哲抗告案法官「曾判鄭捷死刑」臨時換人](https://i.imgur.com/hemkkW7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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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遭搜索柯文哲震怒:我坦蕩蕩 執政當局說其實這個邏輯也很簡單 我就算支持柯文哲 我也認為 京華城案他當然要說明解釋 只是如果今天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柯文哲有對價關係就能搜索 大概的邏輯就是 台南爐渣案、88槍擊案、台南換票案![Re: [新聞] 遭搜索柯文哲震怒:我坦蕩蕩 執政當局說 Re: [新聞] 遭搜索柯文哲震怒:我坦蕩蕩 執政當局說](https://i.imgur.com/MtpX16p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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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羈押兩個月最後無罪。這保底副總統吧講明白點啦 一天沒找到金流,柯文哲就可能無罪 圖利這種罪 確定有足夠證據證明柯文哲明知違法介入指揮嗎? 我想很難吧。21
[轉錄] 台灣民眾黨FB 慟!!!司法不公!!!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台灣民眾黨FB 3.轉錄內容:![[轉錄] 台灣民眾黨FB 慟!!!司法不公!!! [轉錄] 台灣民眾黨FB 慟!!!司法不公!!!](https://i.imgur.com/0YkX8k2b.jpeg)
3
[轉錄] 台灣民眾黨:連笑都違法?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轉錄] 台灣民眾黨:連笑都違法? [轉錄] 台灣民眾黨:連笑都違法?](https://i.imgur.com/EOVF7JO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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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藍白除了煽動仇恨還會哪招小草和KMT支持者一直叫賴清德釋放柯文哲 這擺明了是叫總統干預司法 司法獨立沒聽過嗎 整天幻想賴清德有辦法關押柯文哲 有證據就拿出來啊2
Re: [討論] 說真的 民進黨就是比民眾黨會玩政治法普一下羈押,羈押就是對犯罪嫌疑人有「串證、滅證、逃亡」的可能時,先暫時把你關起 來的措施。 這樣你說會不會押起來再繼續完善證據? 很基本的邏輯,希望你也能看懂。 再者,你以為羈押說押就押嗎?3
Re: [問卦] threads康乃爾博士法盲 沒證據≠無罪檢察官需要恪遵無罪推定原則。無罪推定原則(Presumption of Innocence)是刑事司法制 度中的基本原則,意指在未經合法程序證明並判決被告有罪之前,應假定被告無罪。 檢察官在無罪推定原則下的角色: 1. 提起控訴的責任: 檢察官負責提供充分且具說服力的證據,證明被告在法律上確實有罪。但檢察官不得基於個![Re: [問卦] threads康乃爾博士法盲 沒證據≠無罪 Re: [問卦] threads康乃爾博士法盲 沒證據≠無罪](https://i.imgur.com/brkyU7qb.jpeg)
1
Re: [討論] 麥玉珍:前總統..前柯文哲..延押換湯不換拜託啦你是立委阿 你是沒助理嗎? 你們要介入個案也要做一下功課好嗎 羈押條件是串供阿 然後大薯說了偵訊錄音你們一堆人都聽過
[討論] 111是請賴政府再干預司法 還是干預司法?111 對賴清德政府嗆聲 許多小草和藍營支持者嗆聲賴清德亂羈押柯文哲 認為司法不公不義,胡亂指控柯文哲貪汙 沒有證據就在押人取證,太共產黨 但問題是111的訴求是阿北無罪、程序正義、檢討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