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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恢復"身分"需要跑斷腿?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恢復"身分"需要跑斷腿?作者
wettelan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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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rgrandpa (林鄒公)》之銘言:
依照當時的入出國移民法,

無戶籍國民要取得戶籍,
首先要獲得居留權,這有工作就能辦到,
但還要連續居留達一定期間才能獲得定居權,
法規沒明定多久,
但應該也是比照外國人從居留獲得永久居留權的標準,
需要7年。


但是,無戶籍國民只要當選中央民代,包括立委或國大,
馬上就可以獲得定居權。

要當選中央民代的資格是國民,
蕭美琴要是歸化、恢復國籍的,
根本沒辦法在2001年底當選僑選立委。

也因為有這樣的規定,蕭美琴當上立委,放棄好美國籍,
馬上就能去申請戶籍、領取身分證了。


不過現在的出入國移民法已經沒這麼寬鬆了。
無戶籍國民當選僑選(不分區)立委後,只能獲得居留權,
之後要連續居留一定條件後才能獲得定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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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251.2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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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garetteass 12/04 00:54她不是當選僑委了為什麼還要等7年 @

cigaretteass 12/04 00:54@?

你中文有問題嗎?7年是沒當立委下的程序,需要先居留,再取得定居。

※ 編輯: wetteland (123.193.251.26 臺灣), 12/04/2023 00:59:27

cigaretteass 12/04 01:01對啊所以她不是選上僑委了嗎?

Yofish 12/04 01:03當選僑委就能領身分證了。所以是2002年取

Yofish 12/04 01:03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s81048112 12/04 01:111樓根本看不懂內文= =

Yofish 12/04 02:35這篇要說的是蕭是國民,但是無戶籍國民,

Yofish 12/04 02:35要取得戶籍領得身分證最快的方式就是當選

Yofish 12/04 02:35僑委。

Pietro 12/04 09:19他選僑委前就忙六年了啊(根據2002年報導

Pietro 12/04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