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討論] 當初民眾黨怎不叫高虹安認罪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當初民眾黨怎不叫高虹安認罪作者
tenfu
(富哥)
時間推噓 2 推:3 噓:1 →:5

民眾黨這理由給過嗎?

當初叫高虹安早早認罪

不就有緩刑輕判的可能 害人不淺

現在舉一堆判例有用

怎不舉洗衣機 12年

雙標到如此下賤 民眾黨真有你的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81.21 (臺灣)
PTT 網址

ddg1802 07/26 13:40貪污沒有緩刑這鬼東西

chyichyi23 07/26 13:40因為黨主席說理工女一定合法阿

iWatch2 07/26 13:40低端柵欄板低能文看太多以為隨便都無罪吧

Berotec 07/26 13:421樓說法是錯的

Berotec 07/26 13:42緩刑跟什麼罪責無關 重點在兩年

Berotec 07/26 13:43最後執行刑在兩年以下就得宣告緩刑

coyoteY 07/26 13:50匪逃匪沒有認罪的選項

tentaikanso 07/26 13:504樓,是宣告刑不是執行刑

luben 07/26 13:55因為當初評估斐陶斐可以搞定司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