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笑死 亞亞最後被北高行駁回抗告
※ 引述《DDDDRR (DDDDRR沒人在意了吧?!)》之銘言:
: 可憐哪
: 被趕出去之前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後把亞亞的抗告駁回
: 亞亞真的清清白白 中華民國政府沒給她一點冤枉回去了
: 還不感謝我們的善意?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其實這在法律上非常清楚 只是武統藍不想你太清楚 所以在那邊混淆觀念
法律上 亞亞有在台灣居留的資格
這個資格叫做居留權
居留權這個資格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也不是天賦人權
這是台灣這個國家賦予個別非國民的特權
你要申請 要符合資格 要審核 要我們國家特別允許
你才能擁有這項特權
這就是為什麼有人在講 她五年後要重新申請依親
台灣的移民署完全可以不過 這就是行政權賦予移民署的居留資格審核權
所以武統藍在那邊靠北靠目 哭什麼言論自由 完全就搞錯重點了
行政法院為什麼駁回她的抗告??
因為決定她有沒有居留權的 不是她自己 而是移民署
言論自由從來沒有干預與干涉給不給特定自然人居留在本國的資格與特權的能力
那是移民署的權力
什麼叫做侵害言論自由呢??
例如她今天早上到內政部哭 內政部出來 不准她哭 把她帶走 不准她講話
這叫做侵害言論自由
你放膽說 大聲說 說要武統台灣 說要殺光台灣人 說要插遍紅旗
你完全有講這些話的言論自由
然後移民署也有剝奪你資格與特權的權力與自由
爽
所以北高行為什麼能這麼快處理抗告??
因為這在行政法院而言 根本是常識一樣的東西
大家都知道 翻譯成白話文就是: 給你方便 你當隨便 那就是不要方便
給你特權 你給我特別 那就讓你不再特別
其實就是這麼簡單而已 所以效率高是必然的
因為就只是常識宣講而已
但不知道為什麼 號稱菁英藍戰鬥藍的武統藍竟然連這麼常識的東西都不知道
反正武統藍模糊概念偷換概念也不是新聞了
只是搞得這麼難看
結果還不是TEAM武統嗎??
臭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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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逃逸移工回國 下次再來台灣工作
移民署不一定核准
好文推
說得真清楚,感謝
樓下小草防爆
好了啦邏輯有夠差
這說的完全正確啊 其實跟言論自由無關
一直都是移民署有最終解釋權 武統藍
還在那邊噓
那就是討厭人不需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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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究竟「主張武統台灣」算言論自由嗎?最近中國籍網紅亞亞 因為宣揚「中國武力統一台灣」言論 被民進黨執政下的陸委會、移民署 做出行政上的決定 也就是行政處分![[討論] 究竟「主張武統台灣」算言論自由嗎? [討論] 究竟「主張武統台灣」算言論自由嗎?](https://i.imgur.com/ip6d7Ij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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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我不認同你的觀點 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陸配還是有言論自由啊 居留權不是基本權,居留權是特權 這幾位陸配只是被取消居留,請她們離開這裡 又沒說她們不准說話 她們完全可以回到自己的家鄉繼續享受言論自由10
Re: [政治] 中配亞亞中配劉振亞、抖音社群帳號「亞亞在台灣」,因涉鼓吹武統台灣,除了被移民署廢止居留 許可、限期離境外,健保資格與居留期間的工作權皆同步取消,離境期就在明(25)日。 然而亞亞卻喊話台灣政府,別把她推向「萬劫不復的深淵」,言論一出惹怒中國大陸網友 ,質疑她是否真的愛國。 ---TVBS5
[討論] 八卦板:宣傳武統就驅逐出境 言論自由呢 ?關於陸配網紅 在台多次發表武統言論,今移民署廢止其居留許可、擇期將強制安排出境 相關新聞也被轉貼到PTT八卦板 不少八卦板友對此紛紛表示不滿,並直言 言論自由呢 ? 綠色恐怖 民進黨執政 連主張武統都不行了、這樣就要廢止居留權 ? 也有八卦板友建議該陸配申請釋憲、找律師打法律訴訟,,等語2
[討論]網紅中配被廢止居留許可 馬英九:Duck不必針對網紅中配「亞亞在台灣」發表武統言論,被內政部移民署廢止在台依親居留許可,前 總統馬英九今(12)日上午受訪時回應,強調他覺得「大可不必」。 馬前總統的格調 跟現在執政當局的格調 真的高下立判2
Re: [新聞] 遭移民署約談反應曝!認「為祖國強大感笑惹 我們台灣是法治社會吧? 該陸妹若是滯台資格有問題,自然需要遣返 但若只是因為該大陸妹散步武統言論…… 台灣是沒有言論自由了嗎…![Re: [新聞] 遭移民署約談反應曝!認「為祖國強大感 Re: [新聞] 遭移民署約談反應曝!認「為祖國強大感](https://i.imgur.com/idxZmgw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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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中配網紅涉武統居留遭廢止!王鴻薇聲援國民黨真不會看風向 敢在台灣宣揚武統的陸配被民進黨處理剛好而已 聲援是怎麼回事? 要一起撻伐才對吧 言論自由是台灣人民3
Re: [討論] 究竟「主張武統台灣」算言論自由嗎?我說個例子 客人去主人家作客 作客期間威脅、恐嚇說要殺了主人全家 這屬於言論自由嗎?? 還有居留權是中央政府給予的特權1
Re: [問卦] 鼓吹武力侵犯算言論自由的範圍嗎?重點不是言論自由吧,是亞亞根本還沒有取得台灣公民吧,她目前只拿居留證,就算她沒幹 甚麼移民署要她走人她也不能說甚麼吧。如果今天她已經成為公民就算她整天喊武統移民署 絕對不能拿她怎樣,不然有些每天喊武統的鄉民不是要被遣返了 --
Re: [討論] 所以亞亞 是犯了哪一條法律?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7 條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移民署應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國: 一、參加暴力或恐怖組織或其活動。![Re: [討論] 所以亞亞 是犯了哪一條法律? Re: [討論] 所以亞亞 是犯了哪一條法律?](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