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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笑死 亞亞最後被北高行駁回抗告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笑死 亞亞最後被北高行駁回抗告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時間推噓 2 推:4 噓:2 →:4

※ 引述《DDDDRR (DDDDRR沒人在意了吧?!)》之銘言:
: 可憐哪
: 被趕出去之前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後把亞亞的抗告駁回
: 亞亞真的清清白白 中華民國政府沒給她一點冤枉回去了
: 還不感謝我們的善意?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其實這在法律上非常清楚 只是武統藍不想你太清楚 所以在那邊混淆觀念



法律上 亞亞有在台灣居留的資格

這個資格叫做居留權

居留權這個資格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也不是天賦人權

這是台灣這個國家賦予個別非國民的特權



你要申請 要符合資格 要審核 要我們國家特別允許

你才能擁有這項特權

這就是為什麼有人在講 她五年後要重新申請依親

台灣的移民署完全可以不過 這就是行政權賦予移民署的居留資格審核權



所以武統藍在那邊靠北靠目 哭什麼言論自由 完全就搞錯重點了

行政法院為什麼駁回她的抗告??

因為決定她有沒有居留權的 不是她自己 而是移民署

言論自由從來沒有干預與干涉給不給特定自然人居留在本國的資格與特權的能力

那是移民署的權力



什麼叫做侵害言論自由呢??

例如她今天早上到內政部哭 內政部出來 不准她哭 把她帶走 不准她講話

這叫做侵害言論自由



你放膽說 大聲說 說要武統台灣 說要殺光台灣人 說要插遍紅旗

你完全有講這些話的言論自由



然後移民署也有剝奪你資格與特權的權力與自由





所以北高行為什麼能這麼快處理抗告??

因為這在行政法院而言 根本是常識一樣的東西

大家都知道 翻譯成白話文就是: 給你方便 你當隨便 那就是不要方便

給你特權 你給我特別 那就讓你不再特別



其實就是這麼簡單而已 所以效率高是必然的

因為就只是常識宣講而已















但不知道為什麼 號稱菁英藍戰鬥藍的武統藍竟然連這麼常識的東西都不知道

反正武統藍模糊概念偷換概念也不是新聞了

只是搞得這麼難看

結果還不是TEAM武統嗎??





















臭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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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43.20.3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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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ingKingCold (115.43.20.30 臺灣), 03/25/2025 18:22:27

Hohenzollern 03/25 18:23就像逃逸移工回國 下次再來台灣工作

Hohenzollern 03/25 18:23 移民署不一定核准

gtfour 03/25 18:24好文推

hhtj 03/25 18:37說得真清楚,感謝

TheoEpstein 03/25 18:39樓下小草防爆

chrisjohn214 03/25 18:40好了啦邏輯有夠差

j955029000 03/25 19:07這說的完全正確啊 其實跟言論自由無關

j955029000 03/25 19:07 一直都是移民署有最終解釋權 武統藍

j955029000 03/25 19:07還在那邊噓

Ieynoi 03/25 19:26那就是討厭人不需要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