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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立法規定行政首長任期未過 3/4 不得轉戰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黑特] 立法規定行政首長任期未過 3/4 不得轉戰作者
don323
(咚薯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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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要卡侯很簡單

直接立法規定,現任行政首長,任期未過 3/4
不得轉戰其他職務,就算是辭職再選也不行

既然是卡 3/4,就叫做朝三暮四條款好了
這樣不就完美解決問題了?

民進黨立院既然過半,要不要試試看?
過了就賴清德躺著選,不是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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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110.6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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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on323 (114.25.110.65 臺灣), 01/02/2023 13:40:28

sd0909001/02 13:41不溯及

book868501/02 13:45轉戰下一次根本沒差 重點是中央政府不應該以高升為理由

book868501/02 13:45隨意調動地方首長 地方選舉 只對候選人負責

don32301/02 13:452024還沒到。只要2024適用即可

book868501/02 13:46你為啥要當去當府院秘或是閣揆部會首長

don32301/02 13:46順便也解決二樓提的問題

book868501/02 13:47人民保障大家有參政的自由阿

book868501/02 13:48朝三暮四 根本沒差 要跑半年 三個月都可以吧

book868501/02 13:49應該是公職人員只對選民負責

don32301/02 13:51這個不違反參政「自由」喔。你已經「現任」有職務在身

don32301/02 13:51這個現任職務就是你自由選擇的結果

book868501/02 13:53那就規定 除非病重 不然你不可辭職就好了

yu814001/02 14:00如果自動離職,立法還管得上嗎?

book868501/02 14:00不可能自動離職 所有轉戰新職務的人 都需要辭職

book868501/02 14:01所以林智堅 才不可以無痛轉換到當市長競選桃園

s902140104501/02 14:15所有轉戰新職務都要遲職?那蔡適應周春米立委怎麼沒

s902140104501/02 14:15辭就選市長?小智會辭是因為他要設籍桃園才能選,市

s902140104501/02 14:15長戶籍不在當地會被解職,不是他想辭

book868501/02 14:36沒講清楚 但本來就不應該有不在此地戶籍的人繼續當市長

book868501/02 14:36

stevencool01/02 14:48會卡到民進黨自己人

pttkicoma01/02 17:20乾脆規定姓侯的不得選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