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要政黑接受陸配不用放棄中國國籍好難
首先是憲法增修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11 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然後是這個特別規定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民國 111 年 06 月 08 日 )
第 1 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第 2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三、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四、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然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 3 條
本條例第二條第二款之施行區域,指中共控制之地區。
這邊脈絡就很明顯了吧
中華民國認定中共控制之地區是大陸地區
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存在
所以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他們只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居民
確實也有陸配參政過
並且也說沒有被要求放棄國籍
但是政黑好像無法接受
連參政的陸配本人現身說法
你們都不接受
現在是要繼續活在平行世界嗎?
--
我就問那一個就職過就好
https://youtu.be/7BM4iGKgg7o?si=-rHftwIQUhg73-uq
好啦可以接受了沒
反正你支持就好啊~我也很支持他提名阿
就搓破EE的互不隸屬阿
你可以提一個那一個就職過好嗎~
史雪燕
好啊可以啊~我都說了不反對他提名阿~
我沒差阿,反正她公開承認她仍然保有
中國國籍就好
反正就提阿又沒差~我從來沒說他不能提喔
從頭到尾就沒有中國,只有中華民國大陸地區
與臺灣地區,這才是一中原則
中國就在對岸,沒放棄國籍,那就是保
有中國國籍,台灣法律不承認,不代表
中國國籍不存在
但是國家運作就是看法律不然呢
※ 編輯: Sinreigensou (101.10.5.41 臺灣), 11/03/2023 16:36:02
提啊,求柯文哲提徐春鶯,不要最後又
換掉了欸
所以台灣讓可能有中國國籍的30萬人投票?
只要戶籍遷台超過六年拿到中華民國身分證就可以啊
自己有沒有中國國籍跟國家運作無關
很有關 法律上陸配參政不用放棄中國國籍 只有你們無視法律一直要求放棄
※ 編輯: Sinreigensou (101.10.5.41 臺灣), 11/03/2023 16:45:24
中國人就是不能當公職啦 聽不懂喔
法律不是這樣規定耶 又一個平行世界居民
※ 編輯: Sinreigensou (101.10.5.41 臺灣), 11/03/2023 16:46:31※ 編輯: Sinreigensou (101.10.5.41 臺灣), 11/03/2023 16:46:58
你就別放棄阿,公開承認自己仍保有中
國國籍阿,誠實很難?
加入中華民國就等於 你不承認中華
人民共和國了 雙方現在基本上還是
相互否認狀態 對於中華民國的法律
正確
法律也沒規定候選人要拜票阿,你的問
題在哪裏?有沒有中國國籍,說一聲阿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存在 當然 我個人
覺得這很蠢 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民國也不存在 所以技術上
加入中華民國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
好了啦塔綠班,不敢承認自己有中國國
籍就講
的國籍 無法發生 反之亦然
她身上有哪些國籍,她自己不敢講嗎?
不過 對於正黑來說 你們對於政治
的理解 只有選舉
所以法律甚麼的 不關你們的事
沒能力 也不想理解
所以 正黑這個窪地 正合適收留這群人
拉拉扯扯一堆,一個政黨推薦的立委說
不清自己的國籍,呵呵,新政治?超越
藍綠?
中配開始能在台灣干政? 木馬屠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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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蔡英文「兩個中國」惹怒中國!馬英九、我認真講,就以現行法律體系來說(先不管是好是壞),「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 隸屬」這句話,的確是有相當大的語病的 現行法律,並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個「國家」,只承認「中共」這個政黨所建立的 「政權」,因為中共政權統治的地區,屬於「中華民國大陸地區」 簡單講,依現行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不存在,兩岸關係乃中華民國國內關係,絕對不18
[黑特] 中華民國憲法就是一中憲法陸委會公然違憲中華民國憲法就是一中的憲法,陸委會公然違憲。 經查全國法規資料庫 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 ,不得變更之。20
Re: [問卦] 會把中國稱為大陸的是哪種人幹 你各位的中華民國說的啦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24 日 第 1 條16
Re: [新聞] 「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 政院恩~反正你執政,想怎麼搞都可以 但是這個很複雜歐 配套想好了沒有 那以後 大陸地區人民4
Re: [新聞] 台商赴「陸」打二劑疫苗 陳宗彥:大陸是哪個國家?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第1款: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3
[問卦] 我國法律有明指「大陸」是中國大陸?查我國的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條例》 、《兩岸關係條例》、《兩岸條例》,是中華民國在國家統一前為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 區(即中國大陸)之間的民間各種往來而訂定的律例,於1992年9月18日起施行。條例名 稱的「大陸地區」定位為「自由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大陸地區人民」則明定為5
[問卦] 中國台灣沒有錯乳題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 當然有錯誤,你既然都知道我們叫中華民國,就該知道兩岸關係是國內關係、大陸是中華民 國領土。你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國家,就變兩國論了,跟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完全 不一樣欸 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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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為什麼不廢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2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X
Re: [新聞] 高端與巴拉圭備忘錄竟矮化 張斯綱爆:我我找遍了大陸媒體,都沒有發現有媒體用“辱臺獨”或者“辱臺”來形容這次事件。 而臺灣吱障媒體動不動就用“辱華(陸)”,真是有夠低端。 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認同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如果說這是“侮辱臺獨”的話 ,那麼這種事情可是每時每刻都在發生的。臺獨份子每進一次這些國家的海關,就被侮辱 一次。還不趕快正名製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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