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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原來漁民是明知故犯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原來漁民是明知故犯作者
yangzy
(亞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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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不是說在兩岸共同作業的區域耶,如果算陸方的區域官員講
共同作業區,明知故犯的應該是官員不應該讓漁民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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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236.11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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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en 07/04 06:53工三小

你們官員一開始說共同作業的你無知三小

※ 編輯: yangzy (49.159.236.110 臺灣), 07/04/2024 08:18:04

do125795 07/04 08:43要洗幾篇 被抓很正常啊 不同國家

人家已經當實質統一在執法了,綠蛙繼續泡在溫水裡享受被煮

※ 編輯: yangzy (49.159.236.110 臺灣), 07/04/2024 14: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