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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為何畫蛇添足的美國選舉人團能一直存在?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為何畫蛇添足的美國選舉人團能一直存在?作者
airb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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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不是要討論美國選舉人團間接投票或贏者全拿的缺點,

而是這根本是一個非常明顯「畫蛇添足」的冗員機構,為何能一直存在?

該制度的幾個設計重點如下:

1.選舉人團名額依各州參眾議員人數決定
2.各州依普選結果決定選舉人名單 (有些是贏者全拿,有些是依比例分配)
3.選舉人必須依該州普選結果投票,否則成為「失信選舉人」
4.各州對失信選舉人的罰則有:違規投票無效、罰款...等

既然選舉人不能有自由意志亂投票,而選舉人數也是已知

只要將各州普選結果,直接換算成各州選舉人票

不就能得出和現行制度一模一樣的結果嗎?而且更簡單有效率!

既能避免「失信選舉人」的產生,也不用浪費公帑多辦一次選舉和養一群冗員

不懂美國人在想啥,為何能容許這樣一個「畫蛇添足」的機構存在百年?


我知道美國曾討論選舉人團存廢,但大多是「間接選舉」vs「直接選舉」的辯論

很納悶,如果目前主流民意仍傾向間接選舉,廢除選舉人團也毫不衝突啊

直接換算票數就好,完全不會對現行制度的選舉結果有影響,不是嗎

有沒有對美國選舉制度有研究的專家能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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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7.202 (臺灣)
PTT 網址

pemoney 07/30 23:19有時形式只是因為歷史

Forestier 07/30 23:19有時候需要一種儀式感

abc12812 07/30 23:19英美的法律制度就這樣 沒修改就會沿用下

Berotec 07/30 23:19兩者的計算權重問題

Forestier 07/30 23:19就跟王室一樣

pemoney 07/30 23:19現在也沒違反過所以不是那國家人的討論這

pemoney 07/30 23:19沒啥意義

MVPGGYY 07/30 23:21各州獨立自治的文化?

victoryman 07/30 23:21換算票數會有小數點問題 不直觀

Hohenzollern 07/30 23:22美利堅人相信自己的民主制度 才會沿

Hohenzollern 07/30 23:22用十九世紀的選舉制

abyssa1 07/30 23:23各州投票方式也自治 總票數可能自己灌水

abyssa1 07/30 23:25有的州是給非公民投票權的

abyssa1 07/30 23:26https://bit.ly/3LJPHgH

abyssa1 07/30 23:29你要看總票數的話 選民登記跟投票方式應

abyssa1 07/30 23:29該要全國統一吧?

abyssa1 07/30 23:31台灣有中選會統籌選舉 美國是各州自治

abyssa1 07/30 23:31就是由選舉人代表各州

儀式感、歷史情結...這些理由都很空泛沒有說服力 一定是有某種「不得不」的理由,才會讓「務實」的美國人允許這制度一直存在吧 a大提出的這個見解比較有討論價值 不過這也只是說明各州普選程序的差異 跟「把各州普選結果直接換算成各州選舉人票」沒衝突啊 各州普選方式不一樣又如何?最後還是要依據普選結果「轉換成」選舉人票 那就直接數學轉換就好了,何必多此一舉「透過選舉人」轉換?我的疑惑是這個

※ 編輯: airbender (111.251.7.202 臺灣), 07/30/2024 23:37:27

VANNN 07/30 23:34因為他們算是一個個聯邦合在一起,有自主性

abc12812 07/30 23:38普通法國家就是這樣 會沿用舊的形式

abc12812 07/30 23:39就像美國法院上訴為啥還要分writ三小的

abc12812 07/30 23:39為啥不能學台灣全部歸類為上訴就好

abc12812 07/30 23:40就歷史關係沿用舊制度而已 沒啥特別原因

※ 編輯: airbender (111.251.7.202 臺灣), 07/30/2024 23:41:07

WINDHEAD 07/30 23:45我猜真正的原因是「美國修憲很困難」

這聽起來合理多了,不過印象中憲法修正案不也有好幾號嗎?

※ 編輯: airbender (111.251.7.202 臺灣), 07/30/2024 23:48:37

WINDHEAD 07/30 23:48可能要等到某次選舉人跑票造成選舉結果

WINDHEAD 07/30 23:48反轉,出大包才有足夠政治能量推動修改

WINDHEAD 07/30 23:49近年來的美國憲法修正案你聽過幾個?

WINDHEAD 07/30 23:5127條裡面有15條是十九世紀以前的XD

WINDHEAD 07/30 23:54本世紀沒有通過任何憲法修正案

WINDHEAD 07/30 23:55修憲要先通過超高的國會門檻,最後還要

WINDHEAD 07/30 23:563/4的各州議會批准才能成立

WINDHEAD 07/30 23:56以當前的政治形勢來說就是絕無可能

WINDHEAD 07/30 23:58美國憲法修正案的經典程度,就好像

WINDHEAD 07/30 23:59古典音樂一樣,古代音樂家真的好強

WINDHEAD 07/30 23:59但是聽完這些古典音樂的現代人卻再也

WINDHEAD 07/30 23:59創作不出能夠跟經典匹敵的古典音樂了

pollux945 07/31 00:01民主儀式感

medama 07/31 00:06傳統

s930406 07/31 00:07因為它們是聯邦

onekoni 07/31 00:12因為你修了不知道會跑出什麼問題 所以沒

onekoni 07/31 00:12壞就不用修

onekoni 07/31 00:12沒出問題就不自作聰明亂改

willy61615 07/31 00:19落後啊美國體制超落後的

otis1713 07/31 00:34像是最著名的,侮辱國旗罪,在美國沒辦

otis1713 07/31 00:34法過的原因就是修憲太難,就算跨兩黨也

otis1713 07/31 00:34不一定能過(最接近一次是差一票)

otis1713 07/31 00:34更何況選舉制度這種東西

mjff 07/31 00:35如果要直接用數學方式加總選舉人票來核定,

mjff 07/31 00:35就必須設立一個聯邦等級的中選會來經辦,各

mjff 07/31 00:35州一定覺得侵犯州權

根本沒必要,現行遊戲規則怎玩就照舊 單純把選舉人團這個「中介」拿掉而已,怎一堆人提到影響州自治權? 現行各州普選照舊,普選完依結果「分配選舉人票」也照舊 只是把「分配選舉人票」這個程序,從「選舉人投票」改成「數學換算」而已

SJ4555048 07/31 00:47選舉人票雖然大部份是贏者全拿,少部

SJ4555048 07/31 00:47份州不是。這仍保有州的自治精神。

ballby 07/31 01:02兩黨都覺得對自己有利,為什麼要改

ballby 07/31 01:04共和黨永遠拿不下的加州,49%和1%

ballby 07/31 01:05都是55票

ballby 07/31 01:06相反的,搖擺州煽動一下,51%就能贏

你說的這個跟我的疑問有任何關係? = =

chyx741021 07/31 01:06聯邦制的思維大概也有影響

HenryLin123 07/31 01:36主體性,懂?

Supasizeit 07/31 02:051971年修憲18歲投票 台灣2020年還修

Supasizeit 07/31 02:05不過

dodomilk 07/31 03:06可以work的東西不要隨便改

aspired 07/31 08:02你可以想像成各州是一個國家,美國是聯

aspired 07/31 08:02合各國家的國際組織,所以一州一票就合

aspired 07/31 08:02理多了

aspired 07/31 08:03但是因為各州有大小人口多寡之分,再用

aspired 07/31 08:03人口來做票數加權,就形成了這種投票邏

aspired 07/31 08:03

你說的這個跟我的疑問有任何關係? = =

bananatito 07/31 08:50感覺上面一堆人沒看原po內文

真的 = =

lbowlbow 07/31 09:07不是都是贏者全拿嗎

kducky 07/31 09:10制度可以運作就不要改

kducky 07/31 09:11是大多數州贏者全拿 還是有小州是依比例

※ 編輯: airbender (111.251.7.202 臺灣), 07/31/2024 09:34:43

vericool 07/31 10:25各州政府派代表去聯邦政府 蠻好理解的

vericool 07/31 10:25吧 總得有人物理上去投票

vericool 07/31 10:27你覺得現代聯邦政府能直接計票所以不需

vericool 07/31 10:27要選舉人 但若聯邦政府不公正呢?

vericool 07/31 10:29美國很多制度是 各州政府和聯邦政府 彼

vericool 07/31 10:29此制衡抗衡 你站在州政府角度思考怎麼

vericool 07/31 10:29樣比較不會被聯邦或別州坑就通了

vericool 07/31 10:32台灣立法院用投票器投票都有爭議了

vericool 07/31 10:32你說的「數學換算」要是有爭議怎麼辦?

vericool 07/31 10:32「人」的權利最終還是要由「人」來守護

vericool 07/31 10:35所以由「人」物理上投票並無多此一舉

這說法也太牽強! 如果是考慮爭議,「選舉人物理投票」會比「直接數學換算」爭議少? 實際運作根本完全相反吧! 過去歷史就真實發生過失信選舉人,只是所幸沒有到改變結果的程度而已! 為什麼一堆人認為「廢除選舉人團」就會變成「聯邦政府」主導? (1)各州普選照舊由各州自訂、舉辦 (2)普選結束後「分配選舉人名額」也由各州自理 按我的疑問,唯一改變只有 把(2)這個程序改成「直接換算成選舉人票數」而已 現行做法「分配選舉人名額」,最終目的不也是「換算成選舉人票數」嗎 各州選出的選舉人,該投什麼票都已成定局,都可預見 (除非出現失信選舉人) 那就直接換算就好,何必再選人、再實體投票?這不是多此一舉是什麼? 廢除選舉人團後,(1)(2)仍與現制一樣都是各州自理 哪來「聯邦政府主導」、「侵犯州自治權」疑慮?

vericool 07/31 10:37或許「選舉人」也可由眾議院議員來兼任

vericool 07/31 10:37但算了吧 逼著議員投不是自己黨的一票

vericool 07/31 10:37實在是不忍

你提這個跟我的疑問根本無關了吧,而且反而爭議更大更不可行! 現制老早想到這問題,所以選舉人不能是現職參眾議員!

※ 編輯: airbender (111.251.7.202 臺灣), 07/31/2024 11:06:55

Congopenguin 08/02 18:02因為美國修憲很難 民主黨好幾個人

Congopenguin 08/02 18:02有想要修但目前靠這制度得利的共和

Congopenguin 08/02 18:02黨絕對給你反對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