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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張啓楷拿出這條 再指高虹安停職停薪違憲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張啓楷拿出這條 再指高虹安停職停薪違憲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時間推噓 5 推:6 噓:1 →:16

這法條的確存在一些爭議,

也就是宣判日會影響縣市長職位的有無,

就職前宣判沒事,任期結束宣判也沒事,

等於新竹市民意變相掌握在宣判的日期上。


應該考量調整不同狀況是否停職,

以高虹安的案子來說,她在投票日前就被檢舉,

但仍然選上市長,因此這案例不應該停職,

因為新竹市民是在知曉這個案子的狀況下投票給她,

如果是在投票日後才被檢舉,

再來考量停職,我認為才比較符合民主價值。

※ 引述 《cblade》 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7Nnxq7Z
: 2.新聞來源︰
: NOWnews 今日新聞
: 3.完整新聞標題
: 張啓楷拿出這條 再指高虹安停職停薪違憲
: 4.完整新聞內容︰
: [NOWnews今日新聞]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昨稱,新竹市長高虹安遭內政部停職是「竹篙湊菜: 刀」,且停職後半薪也被停,根本違憲,言論引發各界議論。張啓楷今(29)日再為高虹: 安叫屈,強調「法律的審判過程中,應該是無罪推定」。
: 新竹市長高虹安上週五涉貪一審遭判7年4個月徒刑,當天並遭停職,民眾黨立委張啓楷週: 末批評,事情是發生在她立委任期的助理費案,不是市長任內發生貪瀆、且一審判決有罪: ,將「新竹市長」高虹安停職根本是「竹篙湊菜刀」。
: 至於張啓楷昨稱內政部將高虹安停職停薪「違憲」一說,引發各界議論。張啓楷今天進一: 步解釋,《憲法》第15條明明白白寫著,「人民的工作權應該受到保障」。因此,張啓楷: 認為,內政部不但違反《地方制度法》,而且違憲。
: 張啓楷不平表示,現在內政部甚至把高虹安的半薪停掉,但是,在法律的審判過程中,應: 該是無罪推定,而且高虹安還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現在不能到外面兼職、兼差,「你: 怎麼可以把她半個月的薪水停掉呢?」
: 5.附註、心得、想法︰
: 昨天以為阿楷翻車了,結果今天繼續當白色力量列車長,幫安安叫屈,
: 原來只要我不覺得自己翻車,翻車的就是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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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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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erry01 07/29 14:26zzz 小草快去釋憲

tkucuh 07/29 14:27哥倫比亞人這麼了解台灣法律...?!

Luba 07/29 14:28這會造成法律上的漏洞,所以沒有這種時差的

Luba 07/29 14:28不然就先貪污,然後去選別的

busman214 07/29 14:31那假如我在上一份工作期間殺人但後來才

busman214 07/29 14:31被抓到 你是主張我現職的工作權應該被

busman214 07/29 14:31保障嗎XD

bbboy 07/29 14:34好了啦 就不要貪污就好嘛

ocis 07/29 14:36你說的不適用,在投票前,高一直宣傳他沒罪

gunseed 07/29 14:37大方一點 不就沒事了

hulu63 07/29 14:37應該說新竹人是相信她是無辜的才投給她的

hulu63 07/29 14:37,問題她就不是無辜的

ocis 07/29 14:37到法院宣判投票人才知道他要投的是個貪汙犯

ocis 07/29 14:40不然你啟楷有種幫高虹安貪汙犯申請釋憲阿

rwhung 07/29 14:41褫奪公權4年,他選前怎麼會沒事?

ocis 07/29 14:41別只會8個立委輪流幫高辦特見嘿

tim1112 07/29 14:41你這樣就是民粹啊

tim1112 07/29 14:42司法判決跟懲處本來就不需要考慮民意

prestonia 07/29 14:44法各有見解 就請民眾黨送釋憲吧

prestonia 07/29 14:45不要光只會喇叭喊違憲 幫前同事出點力

greatyang 07/29 15:21釋憲吧 很期待

sampam 07/29 15:44以後選上有民意就是老大,犯罪不用執行?

adort 07/29 15:47這樣講一審宣判後直接重選才是真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