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15日自動生效也是要經過總統公布啊
15日自動生效是依據: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四條
但你這「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四條」裡的自動生效
也是要經過「總統先公布」才行啊,怎麼一直有人搞錯
以為法令真的不用經過總統這關?
一、第一階段:立法院三讀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
當法律辛苦闖關、終於經立法院三讀[1]通過後,並不會馬上生效,因為依憲法第72條規定[2],必須先移送給總統及行政院。若行政院覺得沒有問題,也沒有提覆議[3]的話,總統就會在收到後10日內公布[4]。
要注意的是,這個階段只是先「公布」而已,也就是單純告訴人民現在有一個新的規範。此時,這個條文還沒有任何實質的拘束效力。
二、第二階段:看看法條是否有明文規定要在特定日生效
雖然法律要經過總統公布才會生效[5],但也不是總統一公布就直接生效,因為中央法規標準法(以下稱中標法)對於施行時間另有規定。
(一)沒有指定特定施行日
首先是中標法第13條:「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6]」
如果法規沒有特別明說要從某月某日施行,那就是統一從公布或發布之日當天開始算3天,算到第3天就是生效日[7]。舉例來說,總統於1日公布的話,就會從3日生效。
而實際例子可以參考人工生殖法第40條與中標法第26條,這2個條文都規定:「本法自公布日施行。[8]」所以,這種情況就會適用中標法第13條,自公布日起,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
進一步來說,人工生殖法是在96(2007)年3月21日公布,因為公布日當天也要算入,因此21日是第1天、22日是第2天、23日就是第3天,也就是生效日。同樣的算法,中標法是在59(1970)年8月31日公布,則生效日即為9月2日。
(二)有指定特定施行日
1. 由「立法者」指定
另外則是中標法第14條:「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9]」
如果法規已經特別規定施行日,此時不用再計算3天,可以直接以這個特定的日期作為生效日。
例如,人民團體法第67條第2項[10]規定:「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二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因為立法者已經明確指出施行日,所以此時就會適用中標法第14條,直接從特定日也就是98(2009)年11月23日施行生效。
附帶一提,人民團體法2009年增修的是第8條第2項第4款,將原訂的「禁治產人」[11],改成「受監護宣告人」[12]。之所以要這樣修改,是因為民法在2008年先修正第14、15條[13]等規定,把「禁治產」改成「監護宣告」,所以人民團體法才配合民法在法條文字上進行修正。但為什麼5月修正的條文,明明只是簡單的文字修正,卻要等到11月才生效?這是因為,民法該次的修法是在公布後的1年半施行,也就是要到98(2009)年11月23日才生效[14],所以後來跟進修正的人民團體法才特別將施行日定成同一天。由此可以發現,這種選擇特定日生效的立法技術,能夠有效避免法律之間互相矛盾。
2. 交由「其他機關」決定
雖然立法者在修法時有權決定施行日,但這個指定施行日的任務,也可以交給其他機關決定。
例如「民法第166條之1」[15]就是交由其他機關決定施行日的經典例子。這個條文早在88(1999)年4月21日就增訂完成,不過立法者當時是將施行日交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外訂定[16],所以只要行政院沒有決定施行日,這個條文就無法施行。而實際上,因為有許多意見認為這個條文的施行會有困難,紛紛表示不應貿然施行,導致行政院迄今無法就施行日拍板定案,所以民法第166條之1到現在仍是一個沒有效力的空殼條文。
另外,常見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每次修法後的施行日也都是另外交由行政院用命令決定[17]。
三、總結
總結來說,法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行政院也確認沒有問題,總統就會負責公布,至於公布後多久施行,則是看法條有無特別明定施行日(可能是由立法者直接決定,也有可能是其他機關事後決定),有的話就直接以該特定日作為施行日,沒有的話就從公布日起算至第3天作為施行日。而不論採取何種方式計算施行日,目的都是提供緩衝期,避免人民來不及因應。
--
民進黨別放棄,我們支持你
賴威廉還是得公佈啦,公布後提釋憲
本文就寫的很清楚了 總統不公布,你根本也沒有15日自動生效的這件事 而釋憲這件事,根本沒規定「一定要總統公布後才能釋憲」 不然是寫在哪一條法律上的你貼出來看看?
※ 編輯: cycutom (203.204.215.208 臺灣), 05/25/2024 11:46:10行政院可以先提覆議,看能有幾次攻防,
然後賴威廉公告後才能釋憲
哪一條法律有寫說要公告後才能釋憲?你貼出來啊?
憲法寫死了 總統應公布 賴清德要直接
違憲 我也不反對
賴清德不公布會怎樣 就看下去啊
但是拖到大法官的人事提名權也不太好,
藍白要搞爛台灣整個憲政體制了 唉
反正他覺得憲法是災難嘛
加油 當第一個 公開阻擋國會改革的總統
不公布反而讓藍白抓到把柄去提其他釋
憲
去提啊,又怎樣?
※ 編輯: cycutom (203.204.215.208 臺灣), 05/25/2024 11:47:00不用公佈嗎?那當我搞錯
沒看過有法條有講說釋憲前一定要公布 應該說釋憲這件事,根本沒什麼限制
※ 編輯: cycutom (203.204.215.208 臺灣), 05/25/2024 11:47:36又怎樣?那可以直接宣布戒嚴也不怎樣
阿
既然不走法治 直接稱帝算了
就釋憲了,哪裡沒走法治 有些人講的不經過總統,15天就自動生效,才叫直接稱帝不走法治
※ 編輯: cycutom (203.204.215.208 臺灣), 05/25/2024 11:48:54如果國會改革就是國會濫權+立委私設刑堂那
真的要擋
先稱帝的說別人稱帝XDDD
因為我聽到的是要公佈後成為憲法才能
釋憲,那如果不用公佈也可以提釋憲,就
等釋憲結果
只是這釋憲還是不能拖,藍白在人事提名
權裡作妖了
對啊 不懂綠粉在緊張啥
換言之萬一搞到最後還是公佈了就是賴
皮替藍白背書 畫面太美囉
一般不會弄到總統不簽字這違憲之虞,會
由立委提出緊急釋憲阻止法律生效
支持賴威廉不公佈,今天狀況已經擺很明了,
爛白就是要鬧,那就對幹
同婚法案也是先釋憲,後來總統才公告實行
總統沒有選擇不公佈的權力 整篇文章都
搞不清楚狀況
不可能不公布 會這樣講分明是想陷害賴
總統 如果藍白強行三讀 那後續發展就
是跟真調會一樣
覆議 公告 釋憲+暫時處分 當初3個月就
做成釋憲文了
暫時處能分凍結法案半年 綽綽有餘
總統可以釋憲不公告啊
憲法裡面定義的法律都是總統公布後的..
去看憲法
總統應於十日內公布, 這是憲法規定的
爆
[爆卦] 邱顯智:花敬群違法開後門護航炒房投資客#民進黨打炒房騙殺全國 #違法開後門護航投資客 平均地權條例三讀通過才一天,民進黨就不演了。 花敬群代理部長昨天說:「將用子法處理日出條款,對於在政策公布之前購買的預售屋, 不受轉售限制」。4
[問卦] 立法三讀通過之後。如果立法院完成三讀之條文,是否立即生效?或仍須經過何種程序始能生效?又須要多久時間才能生效?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仍應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經總統公布後始能生效。 三讀通過之法律,條文內容經核校無誤後,依憲法規定,送總統及行政院,若行政院未提覆議,總統應於收到後10日內公布。不過,法律經總統公布後並不是立即生效,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另同法第14條規定,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法律一旦發生效力,全體國人就必須遵守。 ———1
[心得] 終於搞懂今年會考的新修法了這半年來修正好多法律,考試上如何應對實在很困擾。看到針對法緒/法大的修法介紹, 覺得有幫助,節錄分享給大家。想看★今年「會考的新修法」,可直接看原文的圖表整理 : 1. 考試用新法還是舊法回答?- 各位版友好。 請教關於移民法規條文施行的生效日。 入出國移民法、護照條例於今年1月修正部分條文,施行日期皆「由行政院定之」。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於去年12月修正部分條文,施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 (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 【111年行政法重要實務見解解析(8)-法規命令】 ★大家好 我是理律師 針對接下來的地特,我會定期在【行政法】Line社群讀書會,分享 「行政法」一些近期考試趨勢與實務見解。提供大家參考。讀書會連結: 【命題趨勢】
爆
[討論] 嚇死人 八德路現場人潮爆棚95
[討論] ptt無聲無息 現場卻七千多人?86
[討論] 陳智菡:小英商號也賣東西80
[黑特] 震撼彈!柯文哲要辭黨主席了!?60
[討論] 小草是不是一堆鍵盤族雲仔啊?90
[轉錄] 林昭印FB:木可商品開發票 北檢下流垃圾34
[討論] 游淑惠:我今天把北市求真民調預算砍掉31
[討論] 台中又封神了? 盧媽媽總統好!!31
[黑特] 國民黨中央黨部外人山人海!!!!!!!!!!!!!!!31
[討論] 大家484忘了珍羽24
[討論] 幫阿北操盤八卦版的人現在跑去哪裡了?18
[討論] 人均存款前四都是藍白縣市代表甚麼?38
[討論] 學姐也要被掰開屁眼嗎?22
[討論] 你認為的2024政治梗 Top1是?15
[討論] 國民黨:青鳥玩的開心點23
[舊聞] 習近平喝完這一杯 眉頭深鎖!傳他龍顏23
[討論] 張益贍是不是間接救了蔡宜芳?19
[討論] 政黑有到現場的請+115
[討論] 黃國昌怎麼到民眾黨沒多久,就要倒了4
[討論] 青鳥聚集,聲音被國民黨群眾蓋過13
[討論] 陳智菡爆料:TMD經營木可公司營利13
[討論] 江和樹:台中淫魔教練的D槽很滿13
[黑特] 民眾黨四花好像沒有法律常識?9
[討論] 今天青鳥活動,有政黨動員嗎?9
[討論] 蔣萬安用整天陪支那 見少棒隊30秒56
[討論] 快訊/朱學恆期滿未上訴定讞 確定入獄9
[討論] 靠!青鳥超多der9
[討論] 花蓮人選傅崐萁是為國除害嗎?爆
[轉錄] 陳智菡 Vicky:政治不能脫離人性、司法不8
[討論] 四傻被檢察官提示錢是進木可就說商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