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沈伯洋拿索羅斯的錢已經違反國安法了吧?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收取索羅斯基金會的錢
已經違反國安法第二條
第 2 條
任何人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所設立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為下列行為:
一、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
二、洩漏、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品或電磁紀錄。
三、刺探或收集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品或電磁紀錄。
沈柏洋違反國安法第二條已經罪證確鑿
我很好奇青鳥的說詞是什麼?
尊重司法的判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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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違法 比吳春成還嚴重
主要要看怎麼認定索羅斯與USAID的關係
綠畜:美國不必去查
有人去告了嗎,還是會跟告偵查大公開一
樣,查無不法,可以先羈押先起訴啊
事實查核中心的說法是 他們打去問索羅斯
索羅斯說他們不是拿NSAID的錢 說那是假
有黨證 沒事兒
新聞 就結案了:D

靠杯 USAID啦 打成消炎藥
他們打去問索羅斯,這句話為什麼看起來
這麼好笑
嘻嘻 懂得都懂
https://reurl.cc/oVndDv TFC的澄清
因為他們也有被影射拿USAID
不過這澄清的力度有點好笑 人家就懷疑
索羅斯是USAID的白手套 你的查證只到索
羅斯就結束了XD
3年以上10年以下,但國安法判刑案例很少…
事實查核中心查自己會不會太好笑
其實還是要看美國那邊最後釋出多少資料
美國沒有公開 台灣檢調有可能去從寬認定
嗎?當然不可能 XD
台灣檢調有可能跨國去查嗎?更不可能
美國的沒關係
美國爸爸不是外人 自己人啊
細看了一下條文 你是不是主詞受詞搞錯
了
反而條文有漏洞
就算藍白自己不愛讀書的話,先問問律師
很難嗎?
對啊 細看條文 沈應該跟國安法無關吧
藍白畜的敵對勢力 是美國 就對了?
其實還有內亂外患罪…(最高死刑或無期徒
刑)
我覺得你好像很高興,但你可以先去問那
句意思,乖
鬼扯啥鬼,洩漏公務啥?
廢文
關到死
20
Re: [新聞] A國軍罐頭送親友 中校貪污起訴原文恕刪。 澎湖上士洩密案最後之所以用違背職務收賄罪(貪污治罪條例)判決,而不是適用洩露國 防機密罪(軍刑法、國安法),並不是因為洩密罪罰不到,也不是因為洩密罪太輕,而是 因為違背職務收賄罪真的太重了…。 先討論洩密罪(軍刑法、國安法)罰不罰得到澎湖謝姓士官。澎湖洩密案的特殊之處,在22
Re: [新聞] 爆USAID資助134萬9600美元 新黨告發沈伯國安法第二條 4任何人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所設立或實質控制之各類 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為下列行為: 一、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 二、洩漏、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品或電磁紀錄。17
Re: [新聞] 名嘴爆沈伯洋1組織「經費來自美歐政府補:而且《國安法》裡面寫得不是「敵對勢力」,而是「或敵對勢力」,也就是你來 : 自境外就不行!根據《國安法》第2條第1款,而且關得最嚴重,是關3到7年! : 旁邊媒體人黃揚明直酸:「你放心,最後會釋憲說:美國除外!」 : 《國安法》第2條:任何人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所 設1
[轉錄] 侯漢廷:已檢舉沈柏洋違反國安法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5
Re: [新聞] 美國效率部砍預算蛀蟲 沈伯洋相關組織也這樣連連看會很有趣 金流 美國 => USAID => OSF => 台灣民主實驗室 台灣民主實驗室 2019/9設立 2020~2023收到贊助4千多萬3
[問卦] 愛國的人有可能違反國安法嗎?阿肥幫朋友問的啦 朋友很愛台灣 他除了辦園遊會還開課教民眾怎麼愛台灣 還到處出征不愛台灣的人 但是最近美國政府爆發弊案2
[討論] 哇...能被新黨告違反國安法是不是很厲害乳題 被外媒指控收受資金、製造國內動亂的民主實驗室 其現任理事沈黑熊被新黨告違反國安法第二條 任何人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所設立或實質控制之各類 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為下列行為:- 林大律師這樣 就內行裝外行了 老曹是普通人 可是資助的黑熊可是官方指定的民防 30億計畫公開!曹興誠資助「黑熊勇士計畫 」國軍全民防衛 況且黑熊還有用DJI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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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劉德華來台簽證辦的出來?《反滲透法》沒有明確闡明「敵對國家」的定義、對象等 因此基本上都是法院、檢察官自行認定(雖然一般上以「中國共產黨」為主) 相反的,《國家安全法》才是應當納入考量的 其中第二條明示「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所設立或實質 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