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可以開始檢舉9月12日以後的美麗島民調了
前面有人po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條文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050131 號令修正公布
其中第53條修正後內容,新增第二項
第 53 條
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或罷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所為有關候選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
未載明前項應載事項及其他各式具民意調查外觀之選舉罷免資料,於前項期間,均不得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但參選之政黨、候選人、提議人之領銜人或被罷免人自行推估者,不在此限。
政黨及任何人自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前二項資料。
違反的效果:
違反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六條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違反第五十六條規定,經制止不聽者,按次處罰:
一、政黨、候選人、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被罷免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二、前款以外之人: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本次總統大選公告日為9月12日
總統投票日為113年1月13日
選舉公告發布或罷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為 112年9月12日至113年1月3日
以9月16日美麗島電子報第40波民調資料來看
,因為眾所週知沒有載明經費來源,所以明顯違法
董事長開講於直播中評論此份民調,明顯違法
政黑版這篇文章https://www.ptt.cc/HatePolitics/E.pb_udAaFh5_s
引述此份民調,明顯違法
po文下面的噓推文評論此份民調,明顯違法
還有一些媒體針對這份民調報導,如tvbs,中時,三立,明顯違法
是不是可以開始檢舉,為台灣民主發展貢獻一份心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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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
、抽樣
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
源。
美麗島有公佈的數據、不是都有發佈那些
資訊嗎?(只是不是每一波/每天)都會公
開就是
文盲??
不能先檢舉再回來發文嗎?
中選:美麗鳥均屬合法並無違法
趕快去檢舉 不用特別發文昭告
經費來源就是委託單位那項吧
快點去檢舉!不要跟柯文哲一樣只靠一張嘴
快點去,不要當個小孬種只敢這邊吠而已
~
29
[爆卦] 中選會:街訪民調為選罷法之民意調查以街頭訪問或網路平臺調查等方式,將民眾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所為之意見彙計公開行為, 為選罷法所稱之民意調查 中選會今(27)日表示,以街頭訪問或網路平臺調查等方式,將民眾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所 為之意見表達予以彙計公開之行為,為選罷法所稱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發布或35
[討論] 選前10天可以公布街訪民調嗎?根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52條第1~3項: 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或罷免案宣告成立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所為有關候選人、被 罷免人或選舉、罷免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 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 未載明前項應載事項及其他各式具民意調查外觀之選舉罷免資料,於前項期間,均不得發布32
[討論] 中選會:街頭民調屬於選罷法民調中選會最新的新聞稿指出: 以街頭訪問或網路平臺調查等方式,將民眾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所為之意見表達予以彙計公開 之行為,為選罷法所稱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發布或報導前開民意調查資料,應依 選罷法規定載明應載事項。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7
Re: [新聞] 高虹安臉書提「高中模擬投票結果」涉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 1.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及罷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所為有關候選人、 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及主持人、辦理時間、 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及誤差值、經費來源。 2.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8
Re: [新聞] 最高罰百萬!中選會對街訪出手了 民眾黨奇怪了 這類公告行之有年了 為什麼今年才拿來做文章 這跟馬英九參加了三年的taiwan national day 卻在今年抱怨一樣奇怪8
Re: [新聞] 最高罰百萬!中選會對街訪出手了 民眾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 中華民國96年11月6日修正 (之前刪除,這一年新增) 第五十三條 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所為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民意調1
Re: [新聞] 柯文哲臉書發文涉嫌違反選罷法 王浩宇火選罷法第53條: 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 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 1992年完成國會全面改選到現在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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