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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可以開始檢舉9月12日以後的美麗島民調了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黑特] 可以開始檢舉9月12日以後的美麗島民調了作者
xxxcv
(五更腸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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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人po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條文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050131 號令修正公布

其中第53條修正後內容,新增第二項

第 53 條
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或罷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所為有關候選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

未載明前項應載事項及其他各式具民意調查外觀之選舉罷免資料,於前項期間,均不得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但參選之政黨、候選人、提議人之領銜人或被罷免人自行推估者,不在此限。

政黨及任何人自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前二項資料。


違反的效果:

違反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六條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違反第五十六條規定,經制止不聽者,按次處罰:

一、政黨、候選人、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被罷免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二、前款以外之人: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本次總統大選公告日為9月12日
總統投票日為113年1月13日
選舉公告發布或罷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為 112年9月12日至113年1月3日

以9月16日美麗島電子報第40波民調資料來看
,因為眾所週知沒有載明經費來源,所以明顯違法

董事長開講於直播中評論此份民調,明顯違法

政黑版這篇文章https://www.ptt.cc/HatePolitics/E.pb_udAaFh5_s

引述此份民調,明顯違法

po文下面的噓推文評論此份民調,明顯違法



還有一些媒體針對這份民調報導,如tvbs,中時,三立,明顯違法

是不是可以開始檢舉,為台灣民主發展貢獻一份心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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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42.2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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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anhide 10/28 17:25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

conanhide 10/28 17:25、抽樣

conanhide 10/28 17:25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

conanhide 10/28 17:25源。

mamaman 10/28 17:40美麗島有公佈的數據、不是都有發佈那些

mamaman 10/28 17:41資訊嗎?(只是不是每一波/每天)都會公

mamaman 10/28 17:41開就是

tomandnico 10/28 17:52文盲??

toshizo 10/28 17:53不能先檢舉再回來發文嗎?

aling1205 10/28 17:54中選:美麗鳥均屬合法並無違法

oscarwu3041 10/28 17:55趕快去檢舉 不用特別發文昭告

Lia 10/28 18:00經費來源就是委託單位那項吧

keltt 10/28 18:15快點去檢舉!不要跟柯文哲一樣只靠一張嘴

ween0717 10/28 19:38快點去,不要當個小孬種只敢這邊吠而已

ween0717 10/28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