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討論] 不需禁止陸配參政,因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不需禁止陸配參政,因作者
XX9
(又又丸)
時間推噓 9 推:9 噓:0 →:55

傻了喔

根本不需要禁止陸配參政

1.陸配取得台灣身分證,需要除中共籍
僅須要求申請身分證前, 應揭露自己在中國的黨職或公職狀況
若不誠實,盡職調查被查到,則可能無法取得身分證.
這個方式可以大幅降低風險,因為資訊取得相對容易,拿不到身分的損失更大.
因為陸配已經除籍了(暫時無國籍)

2.入籍前宣誓聲明
一般國家入籍前都會有入籍宣示
對陸配而言,入籍宣示的內容,如果有簽署或者拍照紀錄
若傳出去,都會導致陸配違反對岸的以下法律
"愛國主義教育法"
"反分裂法"
"反間諜法"
因此,入籍前可以要求進行宣誓,以便傷害中共的情感.

3.公職就任宣誓與簽署契約
如果不便在入籍時發表傷害中共情感的話,可以在就職宣誓時
大舉發表誓言,盡可能傷害中共情感
這麼就會犯下以上法律,或發表有可能兩國論的言論
比如堅持擁護中華民國,認同中華民國的言論.

4.不分區立委與地區立委分開
不分區立委本就與地方立委的性質不同
台灣是為了簡化
但實際上兩種立委混雜在一起本就不應該
實際上應是參眾議院的性質
而且應受到地方議員的監督,或由地方議會選人上去
透過這個制度優化,就可以增加對岸干政的難度


你們參考一下啦
看各黨的政見要不要補這幾條上去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205.131 (臺灣)
PTT 網址

macheal 10/26 23:21先對著媒體大喊:刁近平吃屎。

CrazyCycle 10/26 23:21宣示時加上支持原籍地之諸夏國家獨立

unformat 10/26 23:23這樣會不會違憲

XX9 10/26 23:24揭示利害關係人本就是義務,立委就是董事席位

XX9 10/26 23:25選上立委或議員,但不能參加特定利害衝突會議

XX9 10/26 23:25這是合理合情合法的正常操作,這沒有人權問題

XX9 10/26 23:26難不成 我身高不夠高 不能當憲兵 這違憲嗎

XX9 10/26 23:28讓利害衝突者進入委員會,會危害全民權益

XX9 10/26 23:28台灣的法律需要補上這些ISO常見的控制規範

XX9 10/26 23:29不要一個國家的法律比一個標準組織風控還鬆

victoryman 10/26 23:29感覺不錯 但是某黨會為了政治資本不

victoryman 10/26 23:29會修

greatcat 10/26 23:39誰不修,誰就是歷史罪人

greatcat 10/26 23:40鄉愿的爛好人比壞人還可惡

jung7458 10/27 00:52隱藏黨員身分 來台灣搞組織的很多吧

XX9 10/27 00:55樓上,誠實申報的做法就是一種契約

Sosonian 10/27 03:35這當然違憲

Sosonian 10/27 03:36陸配有投票權的話,就代表他有身分證

Sosonian 10/27 03:36他是中華民國國民

Sosonian 10/27 03:37選上立委但是同樣是立委,某些國民

Sosonian 10/27 03:38不能參加某些會議,這是限制參政權

Sosonian 10/27 03:38本身就違憲

Sosonian 10/27 03:39你想降低風險,不是去對 "國民" 應有的

Sosonian 10/27 03:39權力去分3、6、9等

Sosonian 10/27 03:40應該在取得國民身分的這個階段

Sosonian 10/27 03:40就去排除掉你想排除的危險

Sosonian 10/27 03:41你覺得陸配比其他外籍配偶風險更高

Sosonian 10/27 03:41那在外籍配偶取得國民身分的時候

Sosonian 10/27 03:42就要做出篩選

Sosonian 10/27 03:45如果以你的邏輯對陸配的參政權做出限制

Sosonian 10/27 03:45那陸配生的小孩長大了,是否也要限制?

Sosonian 10/27 03:46陸配的小孩很可能一直受到他母親的洗腦

Sosonian 10/27 03:48畢竟陸配生的小孩同情中國的機率一定是

Sosonian 10/27 03:48比本土配偶的小孩同情中國的機率低

Sosonian 10/27 03:49說錯,機率高

Sosonian 10/27 03:50那這點"比較高機率受中國影響"的風險

Sosonian 10/27 03:50我們是否也要排除?

songzhen 10/27 04:20不要故意混淆好嗎?中配以外的外國人才

songzhen 10/27 04:20是真的放棄國籍 中配入籍台灣放棄的是P

songzhen 10/27 04:20RC"戶籍"不是PRC"國籍" 中配就是一直故

songzhen 10/27 04:20意混淆 然後說外國人4年他們6年是歧視

songzhen 10/27 04:20翻遍PRC網站都能找到說明"註銷戶口後

songzhen 10/27 04:20國籍和護照仍然有效 可以自由進出" 也

songzhen 10/27 04:20就是在台灣的中配100%都是實質上的雙重

songzhen 10/27 04:20國籍 對PRC來說 嫁到台灣只是註銷原戶

songzhen 10/27 04:20籍 在PRC台灣省重新建新戶籍 除非是移

songzhen 10/27 04:20民到單一國籍國家 不然PRC不能辦註銷國

songzhen 10/27 04:20籍的

songzhen 10/27 04:36不過直接限制公民權確實會有違憲問題

songzhen 10/27 04:36直接加嚴入籍限制比較好 參考阿拉伯國

songzhen 10/27 04:36家入籍必須連續居住25-30年不能中斷並

songzhen 10/27 04:36精通阿拉伯語 台灣可以對PRC稍微鬆一點

songzhen 10/27 04:36 不需要精通繁體中文 改成入籍必須連續

songzhen 10/27 04:36居住80年就可以了 說到底 認為台灣人的

songzhen 10/27 04:36配偶就有義務給他入籍本來就是很奇怪的

songzhen 10/27 04:36

Henghengpig 10/27 06:50不用這麼麻煩 用"公平"的名義把中配

Henghengpig 10/27 06:50和其他外籍配偶一體適用 也就是同樣

Henghengpig 10/27 06:50要交出喪失原中共國籍的證明才給入

Henghengpig 10/27 06:50籍 依照中共法律入籍台灣是辦不了喪

Henghengpig 10/27 06:50失國籍程序的 這樣99.99%的中配就永

Henghengpig 10/27 06:50遠都是居留非公民 剩下0.01%拿得出

Henghengpig 10/27 06:50(依法辦不出來的)證明的基本上可以

Henghengpig 10/27 06:51視為匪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