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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抽獎的事 有證據就去告!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抽獎的事 有證據就去告!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
時間推噓 1 推:5 噓:4 →:9

財政部就說了 沒有造假!

機率就是這麼剛好

不管怎樣 政府怎麼說

我就是信了!


質疑的人

有違法證據就去提告啊!

有違法證據嗎?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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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4.12.17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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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o777 10/30 17:08沒違法事證一律建議先羈押

cfetan 10/30 17:08是公訴罪

SJ4555048 10/30 17:10讚成抽獎作弊槍斃,小草不要跑

bryan910015 10/30 17:18公訴罪甚麼罪阿 有種講出來啊?

jis37 10/30 17:24既然是公訴罪不是告訴乃論你政府檢察官就

jis37 10/30 17:24應該依職權逕行查辦 難道還要人民提證據去

jis37 10/30 17:24檢舉嗎? 塔綠班賤種的法律思維笑死人 難

jis37 10/30 17:24怪貪污弊案頻傳!

jis37 10/30 17:25先押人取供再說啦!

dewi5566 10/30 17:30遇到阿北的時候 沒證據不行

dewi5566 10/30 17:30但遇到民進黨的時候 沒證據就你詐欺

dewi5566 10/30 17:30貪污要證據 詐欺不用證據

psynanako 10/30 17:36即使是最輕的圖利 都是公訴罪吧

scimonster 10/30 17:38只能釋憲了……但是大法官是綠的……

scimonster 10/30 17:38沒救

freakpoor 10/30 17:44按照SOP 是不是先羈押啊,笑死

freakpoor 10/30 17:44先羈押再找證據啊

ALAN781215 10/30 18:21平民小確幸不公平綠鳥覺得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