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應該盡快建立官員負責機制!!!
管內出事,官員只會推卸責任。
強烈建議應立即立法,建立行政首長負責SOP。
只要發生意外,不論狀況,按照死亡人數,依序追加。
死1個開記者會道歉
2-3個記者會下跪道歉
4-5個靈堂下跪
6-7個辭官
8-9個彈劾
10-11個抄家
12-13個判刑
14個以上槍斃
適用對象為總統、行政院長、轄區縣市長、鄉鎮區長、村里鄰長。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214.224 (臺灣)
※ PTT 網址
推
那交通部長局長每天換都不夠用
推
爬山溯溪 不要傻傻的自己的命要自己顧
→
在中國死人怎麼算?千島湖燒死人
→
切腹 槍斃太不文明了
推
如果傷亡人數過大,表示民代也監督不周,必須依照得票率
→
按順序辭職
→
中共參考一下 從此死亡35人 剩下就地掩埋
→
還有整隧道的泡水車只有死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