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酒駕要罰多重大家才會滿意?
目前是
依道交條例第35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酒測超標處30,000元以上120,000元以下罰鍰;機車駕駛人酒測超標則是處15,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
----
如果開車的話
是
罰3萬~12萬
好像也不能說很輕....但顯然大家是不滿意
是不是要更重?
如果下車一呼氣,超標了就罰12萬 + 把車拖去壓毀 + 直接吊照20年
是不是大家就會滿意?
是說這樣選民會接受嗎?
此外,這樣有辦法阻止酒駕嗎?
因為好像很多已經被罰過n次的阿伯
都會跟家人借車,繼續無照喝醉酒駕?
這種人怎麼防?
--
車子直接壓成廢鐵回收
死刑啊 沒死刑就是假球
一命賠一命
罰單有人不會繳啦 車直接無條件壓毀最快
撞死人十年起跳
兩公約表示
如果是租開iRent的車怎麼壓毀?
跟國外比就不重啊
防不了,這東西就是做了幾次後就不在乎了,就像不死
之身那個笑話,有人會覺得酒駕沒什麼大不了的,反正
我開了那麼久的酒駕一次都沒出車禍是不是?
幫租車公司擔心?
人家有背景的要玩你還不容易?
租開iRent的車也是一樣沒入 租車人自己賠租車公司啊
苟且僥倖反骨本來就是人性的弱點
酒駕犯公布資料
唯一有效就是鞭刑
有人就是除非讓他死以外就是要酒駕
這種重度酒駕很多都是酒精沉癮,禁止喝酒並連坐處分才效
唯一死刑 三天內槍決
租車公司也能同步獲取過去酒駕資料 不就沒車能租了? 家人
是多少車能借,敢借嘛?
酒駕這不是還能當發言人嗎
就還是借的到,神奇吧
討論這個無義義,酒駕後還是照當民進黨的發言人/大
官,所以不可能改多嚴
先把車沒入報廢吧 實行就知道效果如何了,有漏洞繼續修補,
酒駕跟反廢死這兩議題高度社會共識
大家都在研究事後酒駕究責,有沒有可能事前預防呢?比如
建立抓耙子舉報獎金制,在熱炒店同桌的喝茫了一定知道待
會要酒駕了,報警攔查扣車罰款當獎金
罰錢+關 +累進制
不然現在罰錢根本不繳國庫又繼續酒駕,先從工具下手實際些
設置檢舉制度絕對會有人設計被喝醉賺錢跟你保證
強制安裝酒精檢測才能發車 像亞馬遜管理司機那樣也不錯
檢舉制的.....看看最近檢舉違停被限縮,你就知道民
進黨政府的態度xd
車內酒測器行不通,慣犯有配合的車廠改機
車子拿去沒入拍賣就好啦 誰那麼多台車給你沒收
事前預防小心有侵犯人權問題
綁起來凌遲,滿18歲的國民都可以去桶一刀
唯一死刑
你要感謝檢舉達人啊
或者類似日本 2022年7月強制新車裝黑盒子 助釐清事故
只要有獎金的檢舉上路就會有酒駕案件被製造出來只為了錢
喝茫了上車油門一踩,就構成犯罪了
你會借車給酒駕累犯嗎
我不會,板上大家應該都不會,但新聞上那些阿伯不知為何都借得到
一定要先關30天,不然立委和有錢人不怕
那種阿伯多的是騎小50舊機車,這種酒駕多半自己撞死
酒駕直接扣車1個月+罰錢,再犯車輛直接變賣+關半年
大概是車行的代步車那種
重點不是刑責是成效,只要有效就夠了
借車理由太容易了,透早哀求借車要去做工地還債,結果半
夜警方通知車被撞爛還死了人
死刑可能太極端, 那15年不得假釋
酒駕層出不窮 不就是因為犯罪成本低所以再犯也沒差
推樓上
所以你也承認你用特例在扯通例 阿是要討論什麼?
這裡是不是忘記刑法還有185-3惹
行政罰的部分只要刑事執行過就不會罰到,所以可能是在刑責
的法定刑那邊比較重要一點點
但最重要的是駕駛人不能有僥倖心態吧,有僥倖心態的人,你
訂再重都沒用
有人死總該槍斃肇事的人阿
大概是處罰當發言人之類的吧
強制活體器捐 嚇死你
初犯關十年,累犯直接死刑,溯及既往
另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為官1者加重刑罰
吊銷駕照 永不得重考
3~12萬真的很多嗎?
對那些常常酒駕的不就毛毛雨而已= =
有比例原則
30~120萬才是真的比較多吧?
到撞擊測試廠當真人模特兒
殺人者死 累犯者死
少在那邊義憤填膺 還不是不敢上街只敢在網路叫 沒救了
鞭刑,酒駕一次20下
酒駕的問題根本不是在罰多重,而是只要不真出事,幾乎不會
被抓。1000次酒駕實際被抓到的不知道有沒有一個。被抓到的
風險低,愛喝的人自然就會有僥倖心態。那是罰多重都沒什麼
用的原因。
真的會酒駕的人基本上就已經失去正常判斷力了,不會想那麼
多關於刑法的問題、覺得自己技術很好,也不覺得自己會被逮
到
有錢人不怕罰錢 但怕被關 所以只要酒駕先關半年有效
追加沒收車輛,沒壞就法拍
死刑唯一解 一命賠一命
喝到酒精成癮的根本沒腦子考慮這麼多,建議一律沒
入車輛,看他有多少車子可以被沒收
撞死人3-12萬
我只有一個問題 那些被罰錢的耍賴不繳 誰拿他們有皮
條?
如果耍賴不繳 罰再多都沒屁用 跟學生沒在屌記過一樣
直接當街槍斃
酒駕違規肇事致重傷或死亡 唯一死刑!!
死刑加財產充公,這樣一堆人就會閉嘴了
罰錢不繳政府有的是方法讓你繳
有人以為喝醉的人還有辦法思考酒駕的刑責有多重嗎?很多國
家研究最有效的就是連坐店家和朋友直接阻止喝醉後駕駛
沒肇事情況下,沒入車輛即刻拘役30日,罰金另算,以個人年
所得1/4計算,無業者扣持有不動產5%,不然那種固定罰金一
堆人 根本不當回事
12萬很輕好嗎
直接發個一百萬加沒入自駕車 取消駕照
死刑啊 殺一儆百
撞死人就死刑,一命賠一命,但是法官不敢判
再周全的法律遇到爛法官都沒用
之前蘇貞昌不是說視同蓄意殺人嗎?
罰錢沒有用 有錢的不怕罰 沒錢的更不怕
直接關十四天 再犯三十天 然後再送去地檢署偵辦
唯一支持鞭刑,罰錢不怕,就用身體來記憶
直接關不能假釋,初犯一個月、二犯一年、三犯十年,四犯無期
徒刑,致人死者直接死刑
致死直接死刑阿
請警察當場擊斃好嗎?也不用做筆錄更不用審判 直接開槍
罰錢沒用,直接關
死
現在就有人拒檢衝撞警察了,再提高罰則連警察都會提心
吊膽。
每次發生酒駕,就抓一個在野黨的大頭去關到死
你列這是行政罰 刑事罰咧?
剁老二
10
首先 推文有些認知是錯誤的,以為現狀沒有沒入車輛的規定 只會成天喊塔綠班 以為都沒修法 但早在2019年 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修正案通過後 就已經有沒入車輛的規定了 (酒駕乘客連坐也是這時修的) 35條第9項X
講白了 會酒駕的多多少少都已經有酒精成癮的問題 那種酒駕累犯為什麼會一再酒駕,就是因為他每天都在喝阿 這種人什麼不怕,就怕沒酒喝 直接修個法,凡是酒駕一率先關看守所30天6
真的,酒駕就直接無條件先羈押14天, 直接進去冷靜一下,就會乖了。 別要跟我提什麼人權、準備的問題。 這是為了保障其它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是憲法有規定的。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7項 汽機車所有人,明知汽機車駕駛人有第一項各款情形,而不予禁止駕駛者,依第一項規定 之罰鍰處罰,並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三個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8項 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4
這個問題其實沒很難 你各位的爸爸有答案可以抄 #美國爸爸 美國各州酒駕罰責不盡相同,以加州為例,血液酒精濃度超過 0.08%、吐氣濃度達每公 升 0.28~0.55 毫克就算酒駕,初犯若無造成他人受傷,處以 1,500-1,800 美元(約 5X
這是道德問題。 我工作的公司,隔壁公寓有一位中年男人,平常喜歡吵鬧,會很用力關門, 聲音在巷弄內會變成回音,吵得像危險氣體鋼桶爆炸的聲音。 他平時白天喝酒,深夜騎車夜遊。 我曾經遇到他,勸他不要製造噪音,也不要喝酒,避免吵到鄰居。
78
[討論] 馬英九歷史定位是無能,那柯文哲呢?41
[討論] 柯文哲當選之夜時你有多感動?35
[討論] 館長:多虧民進黨,現在柯文哲英雄化起來20
[討論] 剛麥玉珍說司法已變成政府的「暗殺團隊」54
[黑特] 靠腰這三小21
[討論] 蔡壁如坦承還沒有告洪健益20
[討論] 中國奇景:網紅直播一條街18
[討論] 怎麽還沒有民主國家聲援柯文哲?23
[討論] 公司深藍同事說 民進黨應該會執政20年18
[討論] 全台水庫呈現飽滿狀態15
[討論] 民眾黨怎麼那麼團結??9
Re: [討論] 打房民怨衝天成為全民公敵64
[討論] 黃國昌:我當年使出洪荒之力拉下國民黨35
[討論] 黃國昌在小草座談會脫口「我們時代…」36
[討論] 2026會剩幾席民眾黨議員?9
[討論] 張獻忠遍地開花的時代真的要來了嗎?71
[黑特] 震撼彈!台中開講突破兩萬人參與!31
[討論] 黃國昌:查2個月查不到金流跟犯罪 應放人10
[討論] 陳思宇2026又要選嗎?9
[討論] 其他縣市能像高雄一樣不收場地費嗎?9
[討論] 為什麼小草會把館長當意見領袖?9
[討論] 明年蔣萬安會幫蔣介石入土了嗎?9
Re: [討論] 為啥講到移民 綠畜首推中國?8
[討論] 黃國昌跟邱毅人設高度重疊8
[討論] 民眾黨南部場主持人怎都是陳清茂?38
[討論] 藍白神之族 又殺外國小孩了?7
[討論] 李彥秀 是有意北市長?6
[討論] 2026國民黨要完全勝利了嗎?6
[討論] 罷樑團體:外送員夥伴趕緊加入幫忙!12
[討論] 原來糾正京華城的監委是...蘇麗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