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綠營側翼又在抹黑了
之前吃屎版主好像也很愛瞎雞巴貼自己粉專爆料到政黑!
一堆低能智障瘋狂上車對著幻想文高潮!
還說人家有在政界走跳你懂什麼!
結果最後被人抓出來只是個嶺東學店網軍,
一個個又不認識了!
所以這次那個版友又要被抓出來遊街了啊?
愛看側翼粉絲團信到吃漿糊的弱智還真的不少!
下面是巧芯最新進度
—————————分隔線——————————
我人現在正在松山分局報案,提告以下五項:
1. 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佈謠言罪(公職人員選罷法104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偽造私文書罪(刑法210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偽造署押罪(刑法217條,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4. 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刑法216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5. 加重誹謗罪(刑法311條,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確定提告的有:
無聊公關公司
謝立聖插畫
靠北柯萊兒
日本語教室周若珍
海人
以及其他一般帳號,凡事分享的、
跟著講的我全部都會見一個告一個。
無良公關公司有跟林靜儀直播過,
警方一定找得到人,
立法委員應該不會不配合警方辦案吧?(笑)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你是企圖以恐懼壓制輿論嗎?
笑死了!你有膽大量宣傳啊! 你沒辦法證實的東西還瞎雞巴傳還怕被告?你還沒出社會喔?
還好我沒看 但吹哨人的證據為什麼這麼多人不信?
沒辦法證實的東西當然不能到處宣傳,所以我說那個新
竹大秘寶的證據呢?
捉出來啊,沒意見啊,反正不是我
進度更新了!粽子一大串!到時候一堆人到法院探親了
※ 編輯: pkpk23456 (223.138.179.64 臺灣), 11/09/2022 21:54:54三樓要用恐懼壓制與論喔,恐怖哦
綠能你不能,不要亂說民進黨壞話唷
綠共吃屎真的經典
我有說要板友要被抓出來遊街嗎?
正義之言 塔綠斑素質要加強要多讀書
4%有讀書就不會淪落到公關公司上班了,至少也有一份
我歡迎你點名誰是公關啊!沒膽就不用了!笑死
正當工作
無良公關:唉,如果不舔民進黨懶叫就能生活,我也
不想啊
讀過書的還去當側翼,塔綠班白活了
我只陳述事實,不針對板友,呵呵
想想,你吃著火鍋唱著歌,突然就被塔綠斑給劫惹!!笑死~
綠粉:柯粉都DJ 結果柯粉是他同事 真的好笑
低端綠畜就沒料又沒膽
給藍白當議員立委都要沒言論自由了
言論自由?所以說時鐘鹹豬手不也是言論自由?
※ 編輯: pkpk23456 (223.138.179.64 臺灣), 11/09/2022 22:11:07塔綠斑真的很雙標 理盲濫情
20樓現在沒言論自由是不是?
好爽喔幹幹幹幹幹
上次麥克風也是說林靜儀有找他們直播應該找的到人
結果警方直接擺爛說找不到(笑) 不過這次告的應該可以吧
還有賤人賤狗中心
塔綠班辯論能力真的太弱了
爆
Re: [爆卦] 徐巧芯告綠營側翼造假我人現在正在松山分局報案,提告以下五項: 1. 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佈謠言罪(公職人員選罷法104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偽造私文書罪(刑法210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偽造署押罪(刑法217條,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4. 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刑法216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爆
[爆卦] 解答:為何疫苗採購合約要保密封存30年如題 記者可以直接抄 這採購故事的經過不用再多言 至於為何是保密封存30年 你各位自己看看刑法第80條還有貪污治罪條例的規定爆
[問卦] 拖行講話大聲的民眾 觸犯刑法302條刑法第 302 條: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 以下罰金。 今天各大新聞台 都清清楚楚的拍攝到,44
Re: [新聞] 徐巧芯遭國小師「微克」PTT抹黑!警稱不感覺是警察刻意找在經營網軍的塔綠班同學 在網路刻意散布不實謊言 事後避重就清裝不認識 結果照片被挖出來之後改口 ----10
Re: [新聞] 騙海外打工送柬埔寨!天道盟擄女當街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第 3 條 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但參與情節輕微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刑法 第 302 條8
[問卦] 台灣是不是應該把有期徒刑的上限解除?現在有期徒刑一案一罰那怕判上百年,好像最多也只能判30年,而且1/2刑期表現良好可 以申請假釋出獄,簡單來說有期徒刑極限大概15年? 無期徒刑好像20年也可申請假釋?這也不合理,至少關滿40年吧?用加害人的人生來彌補 被害人的人生才公平吧? 有期徒刑15年,這樣對於被害人來說實在不公平,有期徒刑上限是否該上調至100年?7
[問卦] 刑法是不是都要除以2啊?例如酒駕撞死人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可以理解成關1.5年 強姦 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以理解成關2.5年 殺人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
[問卦] 有期徒刑的執行刑 法官的裁量範圍太大吧?請問一下 第 51 條 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 不得逾三十年。 A. 準研究生誘81蘿莉拍裸照5
Re: [問卦] 刑法是否應增列殺人過當罪(凌虐致死罪)正確說法應該叫做凌虐致死罪 其實已經有接近的 只是都針對特定對象 而不是普及於所有人之間 再者對於凌虐的定義 好像都比較難量化
爆
[討論] 郭國文剛剛使出搶劫之力了92
[討論] 黃國昌對郭國文咆哮怒噴口水的影片28
[討論] 我完全搞不懂民進黨在幹嘛76
[黑特] 柯建銘插隊????64
[討論] 藐視國會罪要過了,政黑的各位準備好了?56
[討論] https://imgur.com/6wXrzPe 藍營真廢50
[討論] 藍白『程序委員會擋提案』破壞國會民主55
[黑特] 隔壁變成政黑版了嗎?56
[黑特] 今天最大贏家,郭國文56
[討論] 8年為何不做?這句話是不是無敵的?42
[討論] 藍白無法強行通過法案,今天是綠勝利了53
[討論] 黃國昌剛才受訪被嗆51
[討論] 立院確定加班,4項提案審議完畢才休息49
[討論] 蘇巧慧也太衰了吧?42
[討論] 欸郭國文這樣真的不好啦46
[討論] 佳賓為什麼找了一個女立委當突破口?43
[黑特] 又開幹要叫救護車了43
[討論] 黃國昌經典場面重現26
[討論] 塔綠班真的可悲11
[討論] 好多人決定519走上街頭了@@36
[討論] 陳菁徽:噁男飛撲 非常恐慌32
[討論] 黃國昌咆哮成這樣484反而很爆笑啊33
[討論]藐視國會下次選舉是不是會變成迴力鏢?32
[黑特] 這立委該被罷免吧30
[討論] 吳思瑤搖旗了!318魂回來吧33
[討論] 陳玉珍在場外鬼扯結果被罵到落跑18
[討論] 羅廷瑋架著鍾佳濱的頭!29
[討論] 該號召學生衝立法院了吧27
[討論] 政黑綠粉為什麼跟范雲一起檢討受害者?21
[討論] 藍白這樣反民主不怕敗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