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討論] 候選人選前宣佈支持者不要投自己有違法嗎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候選人選前宣佈支持者不要投自己有違法嗎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時間推噓10 推:10 噓:0 →:9

候選人選前宣佈支持者不要投自己有違法嗎?

有幾種情況

1.宣佈競而不選 公開表示停止所有競選活動 要不要投我隨便你們
(我記得王?堅還是誰好像做過?)

2.宣佈支持者全部改投某人 肯照做這才是我的支持者
(記得是王建??)

3.宣佈競而不選 就算你們投我 我當選了 我也不去就職


想請教

這樣做有違反選罷法嗎?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26.46 (臺灣)
PTT 網址

pandp11/23 01:35符合搓圓仔湯條款啊

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 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 元以下罰金。 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 一定之競選活動者,亦同。 預備犯前二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預備或用以行求期約或交付之賄賂,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我舉的例子裡 並沒有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 單純就是自己不想選 或叫支持者去選別人而已。

※ 編輯: ivorysoap (39.9.126.46 臺灣), 11/23/2022 01:38:15

victoryman11/23 01:37虛偽陪選

這三個例子哪會是虛偽陪選 虛偽陪選是一開始就是被人授意 出來選假的 才叫虛偽陪選 這三個例子是選一半 突然不想選了

linx21014511/23 01:38叫支持者不要投自己,哪裡違法

※ 編輯: ivorysoap (39.9.126.46 臺灣), 11/23/2022 01:40:20

jerrylin11/23 01:40沒有吧 這也可以當成他的一種政見

nightwing11/23 01:40許信良 還是 李敖

pandp11/23 01:40假如公開喊不要投自己,應該就會被約談看有沒有前述的不正

pandp11/23 01:40利益吧

pandp11/23 01:40除非例如發現自己得重病之類的,或許不在此限?

NTUST11/23 01:40台中有一個議員酒駕的就是第一種情形吧

philxiao11/23 01:41撇開小黨無黨的話,基隆有一個很特殊的案例:

nightwing11/23 01:412000年的總統大選 李敖的作法

philxiao11/23 01:42王拓代表民進黨以後又退選,並且公開禮讓給台聯陳建銘

alkahest11/23 01:42王建煊那時還沒這種規定吧

philxiao11/23 01:47對了,宣布禮讓的王拓最後拿1.5% 王建瑄更是拿近3%

jerrylin11/23 01:53台中那個裝死還是要求選民投給自己.....

jerrylin11/23 01:53不正當利益是另外的問題 這樣喊話應該是沒差

MVPGGYY11/23 02:07王建煊去撿狗屎應該不用說了

ms88305011/23 02:48笑死,藍白總是有超乎常人想像的招,當藍白粉真的羞恥。

cary4A24002211/23 06:15有綠粉氣急敗壞了 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