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保經送錯保單
去年有跟版上諮詢過新生兒保單
保經也確定有所謂的審閱期
他會收到所有保單後再拿給我確認
調整完台壽101專案內容之後
保經出一個大烏龍
1.保經未依照我調整內容送台壽保單
2.保單下來後沒經過保經直接送來我家,放了一個月才拆開
3.保經最近連同其他保單拿來我家才發現台壽保單內容錯了
現在這樣已經過審閱期還能調整嗎?
還是我能依什麼管道申訴?
謝謝大家
--
不用簽名嗎?不用看保單內容後簽名嗎 付款也是
1、需要舉證。
2、保險公司交付保單重點在交付到你手上,無論是郵寄或
保經出單給你 除了確認保單內容 還有健康問題 收入來源
還有如何扣保費 每個地方都要你簽名 才有辦法送件核保
吧…
由使者交付,並無不可。至於交付方式,要保書上面有勾選
選項,我猜可能是填寫要保書時你沒注意到,或者其實不是
你來選擇。
綜合上述,若能舉證投保內容與你當初告知業務的內容不同
,即便過撤銷期,你還是可以向保經業務所屬的保經公司請
求損害賠償
也有可能你簽名後 你要調整保單內容 但調整後 通常也要
你再次簽名 所以你有辦法舉證 就可以去申訴
也就是保險經紀人公司跟消費者間的關係是委任關係,業務
員的過失就是保經公司的過失,為避免保經公司或業務員固
有財產不足賠償或清償,所以行政法規要求「有牌」且登記
執業的保經繳交保證金跟投保責任保險,你說的案例事實如
投保內容錯誤跟未說明填寫要保書,都是可以要求保險公司
賠償的,麻煩你花點錢委任律師處理,這樣對你比較好,因
為這些業務員不懂,尤其這邊保經業務大都私下有往來,所
以來這邊問浪費時間不如花錢找專業的來
看你想省事還是追究到底,要省事的話就寫契約變更書就好
只是可能少些錢....然後慶幸被保險人這段期間沒出事
之前在別篇說過了,取得國家專門技術人員資格與登記執業
證明選擇都是保險經紀人應該確認的,此類爭議若是遇到「
非」保經資格的地下業者,縱在網路上寫更多文章,都是非
保經執行保經業務,遇到這種你就算爭訟贏了也不一定能執
行到金錢賠償你的損失,只能拿法院的債權證明回家塗牛屎
,而且還要記得五年去換一張
笑死了,還得慶幸被保人這段時間沒事XDD
這些保經業務要業績就說保險公司吃銅吃鐵,因為基於正義
所以給你最有CP值菜單,遇到過失造成損害就說處理很麻煩
,反正沒事牛屎塗一塗就好,噁不噁心啊
投保內容都有line往來紀錄,這樣算是可以舉證嗎?
第一次內容保經直接用平板出單,第二次調整有寫契約變
更,但保經只改到一部分,另一些沒改到
可以,電子通訊軟體的對話截圖司法實務都承認有證明力,
對方抗辯作假他自己要先負擔舉證作假。
契變部分雖然不算新投保,但業務員過失仍然是保經公司過
失,你還是可以主張保經公司連帶賠償責任,或者找律師時
候請他翻保險經紀人規則,他就知道怎麼處理了
但投保後契變降保額真是不好的作法,真不需要省一點點主
約壽險的錢
不知道這篇跟非 保經執行保經業務的關係在哪
但投保後契變降保額真是不好的作法,真不需要省一點點
主約的錢
請問這段話是什麼意思?
不知道嗎?說給你聽,法規為何要去「業務員」招攬前要出
示登錄証,原因一是證明有銷售資格,二是跟公司的從屬關
係,這點無論是保險公司的業務員,或者保經公司業務員都
一體適用,所以才會說業務員過失等於公司過失,賠償則是
公司賠償,公司對業務員則是內部來取償。如果是保險經紀
人,他的法定業務範圍是為被保人利益洽訂契約或者提供相
關服務(保9參照),依目前實務見解,客戶跟保經間的法
律關係可類推為委任,所謂委任非,依民528規定,乃一方委
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也就是客戶委託保
險經紀人處理投保事務;準此,投保事務包括為被保人利益
分析保險商品、填寫要保書、取得保險單或暫保單,甚至契
約成立後的契約變更。如果是有經紀人資格並登記執業的經
紀人事務所或公司,因為行政法規要求必須投保責任險,所
以保障消費者因為經紀人過失導致的損害能獲得賠償。若是
非經紀人執行經紀人業務,首先這已是非法律所允許,再者
若過失導致消費者受有損害(如本件情形),就算消費者舉
證、爭訟獲得勝訴判決,被告也不一定能有金錢能夠執行來
賠償消費者,了解了嗎?
因為投保規則,有些公司會要求主約保額若干以上才能附加
附約,如主約壽險需保額10萬或50萬才能附加實支;有些業
務會建議先依投保規則投保,契約成立後再契約變更降低主
約保額
嗯..好像跟我的內容沒什麼關係,謝謝樓上
為什麼不能直接跟那個保金業務說他出了這個烏龍請他幫忙負
責善後???或者不如直接先打0800還比較快......
*保經
投保前沒確認投保內容?
後面契變一次也沒確認契變內容?
應該是有確認契變內容但業務員不知何原因沒變成,反正原p
o不著急,我們就看熱鬧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