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金管保壽1100149165, 保險法107條
看到推文問說為何業務員不生氣不抗議
其實業務員跟保險公司(內勤行政核保)對於金管會的做法有諸多不滿,光是憑空增加了許多業務量不說,光是未成年人許多保障沒法買就讓整體規畫難度增加很多。
但是又有何用呢?金管會是主管機關是老闆,想幹嘛就幹嘛,業務員跟保險公司只能成為鉆板的魚肉,讓金管會料理而已,而對於保險公司來說除非觸碰到高層核心利益,不然基層多點行政工作就算了,沒必要動用人脈。
還不是要靠消費者客戶的輿論才有辦法讓金管會讓步,這波修改不就跟虎豹潭事件有關,上次修改則是蝶戀花旅行社,靠消費者去申訴去表達不滿才有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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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員抗議的訴求當然是金管會危害客戶權益阿
始作俑者應該是把107條修來修去的立委,結果卻變成主
管機關背黑鍋
2樓說對了 就是立委去吵 改天換殺小孩詐領保險金的再去吵
一次 107又會再改了
改107不是這個的主要原因,好嗎
是金管會搞的優先購足才是原因
法律給客戶61.5萬購買額度,金管會搞成強迫購買,好嗎
107年又不是最近修的
虎豹潭沒去吵根本不會有這次的修正
時間序列先是107在109年立委修完,後面發生虎豹潭,只
有失能卻無身故理賠,又再被立委盯上,一直都是立委要
求,主管機關背黑鍋,這都有相關資訊可查
可加保跟強迫加保,你跟金管會一樣不會分嗎
希望業界提供有身故的險種給客戶購買,跟強迫客戶購買,你
跟金管會一樣不會分嗎?
客戶有購買61.5萬的權利,客戶要不要買是客戶自己的選擇,
你跟金管會一樣不會分嗎?
金管會做錯事叫立委背,根本搞笑
虎豹潭買旅平險是不是就解決了,客戶再加買壽險也可以,
不是嗎?
但是搞優先購足,搞到所有客戶的產險意外險斷保,未來沒
辦法買旅平險,連要做意外雙實支難度都很高
這是金管會的失敗,好嗎
希望客戶知道小孩可以買61.5萬,我支持啊,那怎麼不大做廣
告或是全台灣發簡訊
只是通知已經有買的客戶,然後強迫未來所有小孩都要買61.5
萬,不然就不能買意外失能跟重大燒燙傷,根本搞笑
看不懂你想表達什麼= ="
1.這次是因為虎豹潭去吵為什麼沒身故理賠才會修的
2.修之前身故保障壽險買得到意外險買不到(客戶有賣的權利
同樣的保險公司也有賣不賣的權利)
→當立委跑去吵時,為了滿足他們的訴求,就變這樣啦
如果立委沒跑去吵,不就照之前的賣,也沒這些問題
一個法律修正吵成這樣,你們是不想買61.5萬還是?
所以你們就狀況外阿,以為只是簡單買61.5萬的事情
客戶以前的產險意外險都被斷保,嚴不嚴重?
客戶以後要買產險意外險的話,每年要重簽重核保,嚴不嚴
重?
客戶以後買不了國外旅平險,嚴不嚴重?
壽險端業務員,本來只幫客戶搭配單一家的產品,是真的差
不多啦
反正你們客戶本來就沒有意外失能或是重大燒燙傷那些保障
還有,有一種東西叫做加保
不影響客戶原有舊保單的情況下,加保意外61.5萬也是小事
而且客戶要不要加保,也是小事
搞成優先購足,就變成大事,而且是大蠢事
所以你覺得當立委跑去吵時 主管機關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加保,我前面不就寫給你看了
請保險公司出加保商品,那麼簡單的事情
搞成這樣,金管會就智障阿
產險公司連傳染病,實支都可以搞成加保方案
之前就沒公司出啊= ="
要用個加保給客戶,輕而易舉
旅平險也是
那就要求出加保商品就好
而不是搞智障優先購足
強制保險公司出,然後一樣被身故保障61.5萬卡住?
61.5萬是壽險+意外通算
強制出不代表強制買,你是不是不會分阿?
現在是不買的客戶也被強制買
而且客戶要買多少都可以,61.5萬是上限
可是搞優先購足,61.5萬是下限
立委跑去吵時 強不強制買無法解決被吵的問題啊= =
客戶不能只買30萬,買不到61.5萬就不能買重大燒燙傷,你
知道嗎
亂扯什麼,根本狀況外
立委說客戶買不到,那叫公司出就好
別說什麼金管會沒辦法強制公司出這種搞笑話
一堆配套都沒有,就強迫優先購足
造成一堆客戶的保障缺口
就說一堆業務員狀況外,大概公司餵食什麼就只知道什麼
如果你覺得強制保險公司出是合理的,那強制保戶買怎麼會
不合理?
好吧就你在狀況內~ 加油!
強制客戶買隱瞞會合理,你知道你自己在胡說什麼嗎
怎麼
強制小孩有61.5萬身故就是搞笑,怎麼不強制成人都應該要
有500萬意外險,天才
只能說每個人對事情的解讀不同
我可以問一下嗎?買一個61.5萬的壽險會花鳥很多錢嗎?
不是很多人喜歡把壽險當主約?那就買滿就好了啊!有必
要糾結這一塊?
想問,是不是買滿61.5萬之後,旅遊意外險就無法保了?
...已在前兩篇爬文看到,謝謝S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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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規定真的是….立意良善但是就強迫客戶投保啊啊啊! 這幾天幫孩子投保儲蓄險,本身已經有10萬的壽險作為主約出單,保險公司寄的通知 單我 也簽回了,表示已知悉~ 保險公司說的好聽是說可以讓我們「自由」選擇是否投保補足61.5萬的缺口,但實際上根29
我自己是業務員,也有小孩,同樣收到這樣的通知。 然而很不幸的是,我小孩在投保產險意外險後罹癌, 所以產險能否續保對我小孩來說非常重要! 我自己試著先投保61.5萬元,果不其然,因體況被拒保。 就像sunboy所說,13
首Po最近收到遠雄人壽的保戶投保權益通知書 內容就是因為金管保壽字第1100149165號函,被保險人於110年12/1之前累計喪葬費用 保險金額未達保險法107條的最高限額61.5萬元,要保人可為被保險人補足。 這個對象是我小孩,目前6歲。 保險的商品是遠雄終身壽險,保費大概3萬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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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泰人壽薰衣草漲價違反法令與最大誠信最大善意宏泰人壽薰衣草漲價違反法令與最大誠信最大善意,薰衣草漲價只有備查沒有審查更沒有 核准,「金管會已經同意、通過、核准了」是為了讓業務員與保戶接受漲價的假消息,請 薰衣草保戶不要被蒙騙,加入自救會集體申訴。 自救會FB: 自救會Line:11
Re: [問卦] 懂保險的對富邦這件事的看法?富邦等保險公司有無違約? 沒有,觀感不好是一回事,但看到民代名嘴一直在錯置觀念 客戶把保單簽下後,叫”投保”,保險公司認可後,叫“核保” 此時契約才成立,這時才照白紙黑字來談 都沒到核保哪來的賠不賠的問題?20
[其他] 請大家一起阻止兒童產險保單被斷保各位同業及客戶大家好 因為虎豹潭事件 金管會強迫所有產險公司的意外險商品重出 這還導致了過去所有客戶買的產險意外險保單不能續保 (富邦產三月開始不續保)8
[問卦] 跟某家產險申訴會被列入黑名單阿肥最近聽業務員好朋友說 最近很紅那家 如果保險理賠有爭議 去金管會申訴的話 會被那家列入黑名單7
[心得] 受保人非親簽名我爸一直以來是新光人壽的忠實客戶,且花費大量金錢在保險上, 我爸相信新光人壽的保險業務員,能協助他幫忙理財小孩的保險, 確實一開始的保單內容能感受到業務員的用心。 但是漸漸走樣,後來的業務員不再是針對保險, 開始推銷投資型保單,且未確實告訴投資型保單的報酬率。2
Re: [新聞] 富邦將簡訊通知「重複投保者」一律拒保保險公司有核保的權力,但不等於想怎麼審核就怎麼 審核: 1.不能違反主管機關規定、不能違法(如涉及對特定 族群成員的歧視)。 2.對於複保險、體況、保額需要之相對財力...等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