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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交換] 18天啤酒600ML換麥香奶茶*12

看板Kaohsiung標題Re: [交換] 18天啤酒600ML換麥香奶茶*12作者
Horie
(pret)
時間推噓 3 推:5 噓:2 →:1

有人推文在網路送酒換酒不是賣酒就沒事,是這樣嗎?

根據菸酒管理法,第四章產製、輸入及販賣

第 30 條

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

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

以上所述,不管是賣是送都觸法

在本版三不五時就會有人送酒賣酒換酒

很奇怪,難道這不是常識嗎?


※ 引述《jack141831 (楓)》之銘言:
: 物品名稱:
: 18天啤酒600ml玻璃罐*3
: 物品狀況:
: 未拆封
: 欲換物品:
: 麥香奶茶$10*12瓶
: 欲換地點:高雄新興區
: 聚餐點的沒喝完
: 帶回來家人也不喝
: 所以換麥香奶茶*12(小罐的)
: 需要的人請來信,謝謝
: https://i.imgur.com/tBIOVkM.jpg

圖 18天啤酒600ML換麥香奶茶*12
: https://i.imgur.com/BXAr8oy.jpg
圖 18天啤酒600ML換麥香奶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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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ohuang 01/23 23:03版主?好幾篇文章也都…..可能很忙

yao2197 01/23 23:08以物易物=交易,酒換酒就踩到版規2-12,沒有任何疑

yao2197 01/23 23:08

sanshin 01/23 23:23無聊透頂,有夠正義的

tchialen 01/24 00:32善用置底檢舉區 這備份等於幫他幫廣告

Jamie 01/24 00:34無聊

raphael1994 01/24 03:10補血

mijh 01/24 07:43您人真好 還會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