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高雄警:認真開單 卻遭分局抹黑專業+調職
※ 引述《usnavyseal (usmarine2008)》之銘言:
: 牌錯誤、違規人姓名錯誤或者引用法條錯誤,這我承認,畢竟我在大太陽底下執勤,有時: 候被太陽曬昏了姓名寫錯、車牌號碼寫錯、引用法條有誤在所難免,請問我舉發了幾千件: 違規,發生30件舉發誤植,這樣比例算高嗎?再者這些筆誤都是可以補正的,並不會影響: 違規人違規事實,岡山分局卻企圖誤導民眾及媒體抹黑我,實在令我不齒。
無法認同他的聲明 他打那麼多 我認為都是誘導讀者 去輕忽這30件誤植
車牌號寫錯 罰單就會送錯人 造成擾民
引用法條有誤 說白就是罰了沒違規的人
今天要是銀行行員 處理了幾萬筆帳
光是1件寫錯 就很嚴重
他居然覺得警察開單 幾千件 發生30件誤植 算很少?
分局的處置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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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不適任就不適任囉
有問題去申訴囉,開單就沒辦法銷單了唷
寫錯比較大條?還是給長官好友開單比較大條?
外人很難判斷,但申訴成功率低,也要把申訴成功的
那些拿出來看看才知道
一年開兩三千張,申訴成功只有3張,表示他的出錯率
幾乎千分之一而已欸
按照你的標準,刑事局的打詐破獲率太低,
破獲率低≠抓錯人 抓錯人就非常嚴重 等於是侵害公民權益 但破獲低不算侵害民眾權益
是不是全員調職
那你更屌,直接忽略關說
來了來了,護駕
可以看看他跟他同事相互間的比較 如果都差不多
那這就不構成理由 但如果高於同事平均值太多
的確會有爭議
引用法條錯怎麼等於沒有違規......
全國超過本案申訴成功率的是不是都要調職
職場上要搞人多的是藉口 是真是假還不重要
引用法條錯誤就是沒違規?厲害欸你
檢察官起訴錯法條就是被告沒犯法嗎?
當然啊! 只要你是有基礎法治人權觀念的人 就不會懷疑了 你用殺人罪起訴搶劫 那搶劫的人自然沒犯法 除非改用搶劫罪 才能算他犯法
不開就沒事了
笑死,統計學。
你找電腦來開單不就好了 還要沒出錯率 強人所難
那全科技執法最公正
護駕護駕
要比誤植也是跟同行比,拿來跟銀行比,有誤導之嫌。
公權力侵害公民權益 跟銀行侵害財產權 同樣都是侵害人權 很難理解嗎?
你怎麼知道誤植是指車牌?而非條款代碼或路名或身
分證字號?
警友會派你來帶風向的嗎
守法就沒事了
就是說啊,在高雄怎麼可以不懂人情世故呢,長官的朋
友還敢動愛阿!
申訴沒過沒關係,請民代幫忙把標線塗掉就好了喔,
簡簡單單
之前傻傻繳罰單的民眾就自認倒楣啦
選擇性失憶,開3000份只申訴成功3份,這你就看不到
哇 上升到人權了,不同類型亂類比
急了?
罰單寫錯字難免,他也都後續行政補正了,你追這點
打幹嘛? 違規人也確實違規了,要護航不用這樣吧
寫錯補正就好,可以滑坡到抓錯人,你的邏輯是體育
老師教的嗎
統計無所不在
你沒看見罰單只有三件申訴成功嗎?表示剩下那些都
是無傷大雅的筆誤,可以補正的,既沒有罰錯人,也
沒有錯放違規駕駛
台灣違規率高就是被查機率低所產生的現象
罰你對著書抄兩千個字都不一定會全對了。開錯單需要
調單位,還是隸屬不同單位管轄的,這裡面沒問題嗎?
岡山分局跟交通大隊是平行關係吧。
更何況岡山分局聲明根本就出來精神喊話而已啊,拿出
數據證明呢?開單量?誤植率?同岡山分局轄區的開
單量?誤植率?對比看看嘛。
現在基層都具名出來跟你直球對決了,岡山分局不會秀
數據嗎?警政署要不要查看看全國有多少一年被申訴30
件就調地的,我每個禮拜申訴分局長的話,他會調地
嗎?
被害者的人權不是人權嗎?說看看嘛,講人權的話可以
隨便調他機關的單位?確定這個流程有程序正義?不
用開會讓雙方表述意見?不用第三方仲裁?看爆料內容
照片還是臨時傳訊息通知報到,這有符合公平正義?
誰說科技執法就沒錯誤
真的覺得誤植有問題,我查了公務員懲戒法,免除職
務、撤職、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休職、降
級、減俸、罰款、記過、申誡。我沒看到調職啊,警
察不是最喜歡說依法行政了?
可憐
好喔
素質太低 不過原本就是國中畢業去讀的
3%本來就不高
而且申訴本來就會從寬
丟臉
就是有這種人 難怪警察乾脆就不取締 免得惹禍上身
唉,難怪這個社會不會進步
現在開單不申訴才奇怪吧,哪有拿申訴率當作員警不適
任的聲明?
暱稱說明一切
照這個依法行政的邏輯,要被懲罰的還真不少,但是
怎麼只有一個被處理?
發文數是登入數的1.85倍 洗文ID無誤
果然,在台灣就是一堆檢討被害者的人
還選擇性回覆留言,護駕真爛
可悲又可恥
沒錯,怕抓錯人所以不要抓,這就是民主價值
洗起來
讚,這才是熟悉的高雄味
笑死 社會上吸麻貪污都可以被原諒 就你認為開錯單
罪該萬死
來亂的不用認真回覆
不做不錯,很適合當公務人員
如果這不是反串,那真的是……
孰悉的八卦版反串風格
好的
只能說受教育很重要
這護航邏輯還真醜= =
確定?
請問您是不是司機的朋友
嗯嗯
蛤
被yoyoflag笑死,被大家砲到不敢出來回XDDDD
這看就在反串= =
嗯哼 你說的對
申訴成功也不代表真的開錯單吧 很多警察的見解都是
在袒護違規仔 比如說有些地方會要求檢舉違停紅線需
要證明停了超過3分鐘 但明明紅線一秒都不能停 什麼
躲太陽不算違停 亂七八糟
反串好了啦
爆
Re: [新聞] 月開近400件違停遭調職 員警喊遭懲罰、離職的警察肥宅又來了, 先說,我認識當事人,說的都是我所見。 一般分局長的權限僅有機關內調,像是第五分局內有警備隊、文昌所、水湳所、四平所等, 分局長一般調動就是將人擺到其中一個單位,像這樣要把人從第五分局調到大甲分局就必須 要符合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第21條:爆
[爆卦] 高雄警:認真開單 卻遭分局抹黑不夠專業靠北police 前情提要–先前有媒體報導他開單開到分局長官的朋友,結果遭到調職6
[資訊] 台中12個月前20名交通違規檢舉統計這好像是12月來的統計 第一名是豐原豐東派出所 有1871件 第二名是第六分局何安派出所 有1588件 (總覺得可以乘以十倍) 第三名是清水分局沙鹿怕派出所 134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