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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離職最後一天被老闆告偷竊

看板Kaohsiung標題Re: [問題] 離職最後一天被老闆告偷竊作者
nippleman
(奶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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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了文看到這篇
https://i.imgur.com/tkNE0xg.jpg

圖 離職最後一天被老闆告偷竊

只能說你朋友不硬起來,被軟土深掘也只是剛好
要報警去報警,走程序這個老闆不會比較省事
薪水該拿多少就拿多少

記得去勞工局尻一發給他老闆

如果還打算這樣息事寧人的話
你這個朋友被凹是應該的



※ 引述《meteor780212 (種菜)》之銘言:
: 朋友在娃娃機店工作一年多,有跟老闆說工作到12月底,但在工作最後一天,有常客問我: 朋友有沒有想要什麼贈品,要幫她夾送給她,後來對方夾完後,我朋友跟對方確認兌換數: 量及詢問對方姓名寫紙條貼在贈品箱子上面,對方就讓我朋友自己去櫃檯兌換人就先離開: 了!變成朋友自己去櫃檯依照數量兌換相應的贈品!有確實登記兌換的贈品數量在店裡紀: 錄版上!(但是正常流程應該要客人一起去櫃檯兌換商品並且交到客人手中才行)
: 結果在當天回家後收到老闆訊息說我朋友看監視器感覺有多換而且沒有照規定讓客人一起: 回櫃檯挑選,自己直接就兌換東西,說我朋友偷竊,要告我朋友偷竊!
: 我朋友是認為自己數量沒問題,但現在被老闆這樣說後自己也在懷疑那時候自己有算錯多: 換!請問在無法確定自己那時候是不是有多換的情況下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 我朋友收到對方訊息後,跟對方說他覺得自己沒有換錯數量,但如果對方覺得有多換可以: 把對方覺得多換的贈品退還,對方也不要,還說要精神損失賠償,還說當初應徵工作時有: 要求簽一張合員工手則,上面有說到兌換物品需要客人陪同,但是當下簽完對方就馬上收: 回去了,所以他也不知道有員工守則...
: 請問現在有什麼辦法可以處理嗎?事情是發生在12/29號,因為實在沒辦法對方又不馬上: 報警,傳訊息又一直拖著不回訊息導致我朋友一直擔心害怕,請問可以自己先去報警讓警: 察幫忙處理釐清問題嗎?
: 今天1/3因為客人是常客,我朋友有叫今天站櫃檯的同事幫忙注意那客人有沒有來,今天: 有找到對方並且跟對方交換聯絡資料了!但跟老闆他們說他們說我朋友是找人串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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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blackoo 01/03 21:49我家這娃娃機老闆都是89

Bigblackoo 01/03 21:49六合夜市

StarLeauge 01/03 21:50最好聽雙方面說法,這種事只聽單方面常常翻車

有這可能,我認為該報警的去報警、該檢舉的去檢舉

※ 編輯: nippleman (182.235.230.252 臺灣), 01/03/2024 21:53:03

rushinhoward01/04 00:05報警最簡單

homegoing 01/04 01:18違反勞基法還敢這麼大聲喔 先檢舉啦

sunve 01/04 02:01沒做的事不要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