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居家檢疫49例趴趴走 衛生局曝到舞廳
居家檢疫趴趴走除了罰款外,可以公布姓名和所在地嗎?
最近居家檢疫的人越來越多
雖然有罰款, 罰款也無法直接幫助民眾防疫,
對於有錢人可能約束力也不夠強
想請問政府是否可以公布這些趴趴走的人的姓名和所在地?
既然他們不在意是否危害到民眾
至少讓民眾自己防他們
民眾可以自己保護自己
而且還可以幫政府監視這些人
不然民眾根本不知道自己身邊有沒有趴趴走的人
暴露於危險中而不自知
只要不趴趴走, 就可以保有自己的隱私
這樣是不是可以讓居家檢疫的人更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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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ve a nice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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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70.249 (臺灣)
![圖 高雄居家檢疫49例趴趴走 衛生局曝到舞廳](https://i.imgur.com/IG7dyA5.jpg?e=1689303956&s=EzJsNgMhBXvJ1AcUZr22lA)
![圖 高雄居家檢疫49例趴趴走 衛生局曝到舞廳](https://i.imgur.com/PSnZOVz.jpg?e=1689313310&s=TpkDJsVoJb6loAfZTGSTNw)
※ PTT 網址
推
同意,這種故意害人就要讓大眾能提防
推
現在有和警方的M police連線
推
明明就可以公布為何不公布,到底是誰還在包庇他們?
所以現在是可以公布的嗎? 請問要到哪裡查高雄這49例? 謝謝
※ 編輯: sabor (111.254.70.249 臺灣), 03/23/2020 20:38:26推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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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有公布先例了 問題是你只知道名字 長啥樣不知道
有道理, 若能搭配長相比較實際, 不然同名同姓不就很倒楣
※ 編輯: sabor (111.254.70.249 臺灣), 03/23/2020 21:25:29推
我在想啊 這些人罰錢不夠力 不知道如果改成拘役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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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要先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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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入什麼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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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打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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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100萬是行政罰 但拘役就是刑事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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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人怕罰錢 有錢人怕被關 兩個都來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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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啥,又不是每件都100萬,稍微哭一下裝窮,都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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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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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還跑就是強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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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裁罰標準昨天出來了 哭窮應該是沒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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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準不大對吧,出去購物半小時和運動半小時一樣?
![圖 高雄居家檢疫49例趴趴走 衛生局曝到舞廳](https://i.imgur.com/PSnZOVz.jpg?e=1689313310&s=TpkDJsVoJb6loAfZTGST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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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和運動都有出門當然一樣阿 新制沒分外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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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公布姓名,台北市抓到一個從北京回來失聯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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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網咖的,叫做陳冊,新聞都直接寫出來,但應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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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長相一起公布才有用,台灣太多撞名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