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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基隆市區科技執法將再加一 最快9月底前上

看板Keelung標題Re: [新聞] 基隆市區科技執法將再加一 最快9月底前上作者
iamgay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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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國樑日前表示,目前多數車輛皆會禮讓行人,而取締件數也大幅下降至高峰期的一成,隨著車輛禮讓行人的習慣建立後,市府預計在今年第三季調整策略,針對行人應盡的義務進行宣導,如快速通過路口、感謝車輛的禮讓、禁止路上使用手機等,以提升用路人的自身安全並維護行車秩序。」

在我的認知中

只要有讓路的牌子,或是有行人穿越道

汽機車「停讓」行人是義務,是法律保障行人的權利

謝市長口中行人的義務

我有點不太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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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071412306/02 19:11自從草包市長辱罵熱心市民是檢舉魔人就被看穿了

jh96120206/02 19:27路上不要使用手機應該還好吧,不看路要撞牆逆

rex778806/02 20:04目前法規只罰車輛,行人不管燈號在馬路上反覆橫跳其實是

rex778806/02 20:04不罰的

ghghfftjack06/02 20:42這就錯誤觀念啊 跟那什麼大車退三步一樣智障 行人最

ghghfftjack06/02 20:43大這種基本常識沒人教這些渾球

polo8014406/02 21:18就跟駕駛人互相及禮貌的概念吧?

topgunjason06/02 21:50草包市長馬上露出四輪嘴臉,一下子就轉換要檢討路人

topgunjason06/02 21:50

foxtails06/02 22:24你各位要盡一個聰明的用路人義務喔

your020706/02 22:51請議長反對啊

your020706/02 22:52沒出聲就當做認同了

linbaba094306/02 23:53我的認知是互相禮讓但現在變成行人最大路口回堵

ab18600706/03 00:24我遇過2次國中生在郵局門口玩斑馬線大富翁

tyytt06/03 03:08跟臉書社團罵行人的嘴臉一樣 呵呵

bt01108606/03 12:10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行人穿越道路…應迅速…通行

bt01108606/03 12:10、穿越」。道交條例看起來是沒有罰則,但真的不少行人

bt01108606/03 12:10是慢慢晃過去的。希望人車號誌分離能做得更好更普及。

makairin06/03 12:30通過人行道玩手機那是行人的自由,車子本來就是要停等

makairin06/03 12:30禮讓,管人家是怎麼過馬路的,不能因為車子可以跑很快

makairin06/03 12:30,就看不得行人隨意過馬路。交通規則裡是應而不是必須

makairin06/03 12:30,所以當然不會有罰則。以人為本的一般道路設計必須重

makairin06/03 12:30新調整號誌、簡化車行方向、交通環境、調整斑馬線穿越

makairin06/03 12:30線位置等,現有的環境是讓車子跟行人不自覺的互相仇視

rex778806/03 15:30這種就是自律與他律的問題,比台灣還要重視人權的美國有

rex778806/03 15:30部分地區也是禁止低頭使用電子產品穿越馬路

bt01108606/03 18:11以父母的角度,我會跟我的小孩說過馬路應該要小心謹慎

bt01108606/03 18:11迅速,而不是你有權利邊滑手機慢慢晃過去。

makairin06/04 11:31不能混為一談,這不是自律或他律的問題,行人避免過馬

makairin06/04 11:31路時操作手機是防禦性的安全考量,但跟汽車駕駛禮讓時

makairin06/04 11:31不準行人使用手機是兩回事。在車輛有禮讓時,行人使用

makairin06/04 11:32手機大多數情況下不會去撞車子導致生命危險,反之看行

makairin06/04 11:32人就算沒用手機,在車輛不禮讓時仍然會有嚴重事故產生

makairin06/04 11:37人有權力自由的做很多事,但基於考量安全、法律等因素

makairin06/04 11:38需要避免去做,並不是沒有權力去做某些行為。

bt01108606/04 13:18我們都同意車輛應該停讓行人沒問題,但現實上如果行人

bt01108606/04 13:18沒有注意路況,特別像是燈號變換,若發生事故,行人很

bt01108606/04 13:18可能構成民法上的與有過失(違反對己義務)導致無法向

bt01108606/04 13:18汽車駕駛全額求償。至於行人喜歡慢慢晃過去,汽車駕駛

bt01108606/04 13:19還真沒辦法,只能說大家都是用路人,互相體諒一下吧,

bt01108606/04 13:19畢竟應該沒有人是純走路的,搭公車也會被塞到。

iamgaylan06/04 13:52我自己開車騎車 右轉遇到行人路燈 每次都是等他們走完

iamgaylan06/04 13:52 你們到底有多急?我也常常因為等行人通過而錯失綠燈

iamgaylan06/04 13:52,但這也沒辦法,有問題的是交通規劃,而不是綠燈過馬

iamgaylan06/04 13:52路的行人

iamgaylan06/04 13:53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 甚至民眾 都沒有想過是交通規劃

iamgaylan06/04 13:53有問題 反而一味的要求行人遵守「義務」到底是怎樣?

iamgaylan06/04 13:57為了簡單方便 汽車右轉跟行人通行一起綠燈 從來沒有人

iamgaylan06/04 13:57檢討 反而去要求行人走快點 看到車要閃 真的有夠好笑

chatony032406/04 18:43紅燈右轉不開放嗎…

bt01108606/04 21:08大家都會等行人走完,行人加速通行也不是一般意義上的

bt01108606/04 21:08義務,但還是期待行人可以加速通行,這樣可以在既有的

bt01108606/04 21:08不良設計下提升整體的運輸效率。也就只是說說而已。

sdd542606/05 09:30市長開示了 以後過完馬路記得下跪磕頭感謝四輪大爺的不殺

sdd542606/05 09:30之恩啊

SapiensChang06/05 16:19法律沒有規定「禮讓」行人 而是「應讓」行人

SapiensChang06/05 16:19本來就沒有互相的問題 行人就是最大 應讓是100%沒有

SapiensChang06/05 16:19例外就是該讓 應讓觀念很難懂嗎

SapiensChang06/05 16:21https://i.imgur.com/FEV850e.jpg

圖 基隆市區科技執法將再加一 最快9月底前上

bt01108606/05 18:42https://i.imgur.com/lTns6JZ.jpg

圖 基隆市區科技執法將再加一 最快9月底前上

bt01108606/05 18:43其實沒有衝突,只是沒有交集~

SapiensChang06/05 20:53行人應迅速通過我沒有意見喔 只是迅速法律沒有定義

SapiensChang06/05 20:53就是

SapiensChang06/05 20:53但應讓行人這件事是很有明確的定義

SapiensChang06/05 20:55同意低頭滑手機不是迅速 而走的稍快 盡全力快走 和

SapiensChang06/05 20:55用跑的 法律沒有定義 但不管行人如何迅速穿越馬路

SapiensChang06/05 20:55汽機車就是得100%讓行人過 沒有但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