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NewJeans與ADOR解除合約未來3種可能情形!
NewJeans與所屬公司ADOR解除合約,未來三種可能情景!
NewJeans宣布與所屬公司ADOR解約,原因是公司未能履行其保護藝人的義務。
儘管NewJeans曾要求公司進行改正,但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得到回應。
於是,NewJeans於上月28日召開緊急記者會,突然宣布解除合約。
對此,ADOR表示“作為合約的當事方,ADOR並未違反合約,
單方面宣稱信任破裂並不能成為解除合約的理由”,並主張合約仍然有效。
然而NewJeans目前作為「自由球員」(FA)仍在執行先前的工作安排,
ADOR並未採取任何實質性的後續行動。
ADOR於上月29日發布了ADOR代表金珠英發給NewJeans的回信郵件,
稱“我們已認真準備了NewJeans明年的活動計劃,並期待有機會與
NewJeans的成員們溝通”,但NewJeans隨後再次發布正式聲明,
明確表示沒有撤回解約的意向,因此ADOR的聲明未能獲得任何回應。
目前,業界和大眾都在關注NewJeans、ADOR以及母公司HYBE的後續行動。
HYBE表示已收到NewJeans關於解約的通知,並將「適當應對」這一解約事宜,
但解約後會如何處理,業界充滿了猜測和關注。
以下是關於NewJeans解約事件的三個關鍵問題分析:
1. 解約無效訴訟結果
NewJeans的解約聲明不僅在國內引發熱議,國際媒體也紛紛報導,
稱其為「戲劇性的行為」。業界對合約是否會真正解除產生疑問,
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據民法,合約一方解除意圖送達對方時,
即產生解除效力。如果要撤銷解除,主張合約有效的一方必須
透過訴訟來證明”,因此合約已解除。
特別是,NewJeans主張因ADOR的過錯而解除合約,並明確表示不會申請
‘暫停合約效力的臨時禁令’,因此如果ADOR堅持合約有效,
將需要提起訴訟,要求確認解約無效。
然而,由於這是一個涉及雙方未來合作的訴訟,即使合約被暫時撤銷,
NewJeans也可以自由進行其他活動。律師諾鐘恩指出:「即使判決需要1-2年,
解約的意圖從宣布解除之日起有效,法院的判決僅僅是判斷當時解除的
有效性或無效性。」因此,在訴訟過程中,ADOR無法強迫NewJeans停止獨立活動。
2. 活動停止的臨時禁制令申請
如果發現NewJeans與其他公司簽約,ADOR可能會申請臨時禁令,
要求NewJeans停止活動。然而,在這種情況下,ADOR面臨邏輯上的矛盾。
諾律師分析表示:「如果ADOR立刻申請活動停止禁令,這將與其聲稱保護
NewJeans的立場相矛盾。因此,ADOR可能需要深思熟慮。」
他認為,ADOR在採取此類行動時會面臨信任關係破裂的風險,
這可能進一步加劇與NewJeans的矛盾。
3. 解約通知及賠償訴訟
業界普遍認為,NewJeans與ADOR之間的信任關係已經破裂。
諾律師表示,「即使雙方不能確定各自的過錯責任,
但如果信任關係已經明顯破裂,
強制維持雙方的關係是不合理的,過去有過類似的司法案例承認解約。」
他進一步分析:「最終, NewJeans解約通知是否有效,
將直接影響之後的活動損害賠償和清算。
如果ADOR承認解約並要求賠償,也有可能提起訴訟,要求NewJeans承擔違約責任。
律師趙勉植在社群媒體上表示:「從NewJeans的角度來看,
他們希望ADOR因合約解除而提起訴訟,但他們不會擔心被要求賠償天文數字的損失,
因為法官可能會判決出令人震驚的賠償金額。
4. 是否有背後和解談判的可能性?
儘管當前形勢緊張,但雙方是否有可能透過私下談判達成和解也不能完全排除。
業內人士指出,持續的對立不僅會引發大眾的疲勞感,也可能損害雙方的形象。
因此,長時間的僵局可能最終迫使雙方接受談判。某娛樂公司管理層人士表示:
“考慮到雙方可能已經意識到事情難以回頭,進行細節上的磋商可能是更現實的選擇。”
此外,法律爭議之外,業界普遍認為,考慮到產業特殊性,雙方透過合作和諒解
解決問題是必要的。該管理階層人士也提到:「如果NewJeans未來與前代表人閔熙珍合作,
而HYBE與閔熙珍的關係依舊緊張,解決這一問題將變得更為複雜,
但雙方若能尊重行業共識,仍然有透過談判解決問題的可能。
留言:
1.急了kkk
2.已經給過你很多機會了
3.NewJeans kkk
4.公司一直在創造關鍵證據kkk
5.這兩週你做了什麼?kkk
6.我給了你時間,但你甚至沒有嘗試協調。
7.別再打擾NNewJeans了
8.你們這些混蛋,以艱苦的生活為動力,就這樣生活吧!
9.放手吧,你不為孩子們感到難過嗎?
10.NewJeans表現出色
11.因為HYBE所做的事情是如此令人厭惡和噁心
12.反正合約都解除了,做不做別的又有什麼關係呢?
13.你要說解約無效,就得打官司kkk
14.我支持NewJeans!
15.達成協議的機會很多
16.給了他們好幾次機會,但HYBE人全都錯過了
17.如果閔熙珍能開新公司就好了。
18.閔熙珍在先採取和解行動時HYBE就應該接受
19.NewJeans真的太聰明了kkk
20.我想NewJeans可以作為自由球員工作,而不需要尋找另一家經紀公司kkk
https://theqoo.net/square/350948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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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q真不愧是閔認證過的粉絲鋪路殿堂
精神勝利解約
如果靠NJS的精神勝利解約法 那麼現在
很多人可以解除房貸了 只要說銀行服
務人員沒打招呼ww
閔或最贏/NJ或最贏/粉粉最懂法
不去申請假處分 只是口頭上解約
真的能算解約成功?
看合約有沒有相對應條款?
所有報導引的全是同一個逆天的律師意見
但這個律師無法解釋現NJ的工作狀態
看到評論真是令人安心
2.是啥鬼XD 都簽新公司約了還值得保護嗎
4以閔目前表現出來的行為可能性趨近0吧
說公司去申請假處分跟保護立場相反也
很好笑 既然公司認為合約還存在當然得
禁止藝人獨自活動 而且不申請更會被認
為不積極處理合約問題 後面官司會不利
2是三小 = =
TQ找這些法律見解到底是真的有找到新的
見解還是同一個人的見解拆了好幾部分慢
慢發......
這篇的論點就是不論nj做什麼,ador都
只能默默承受否則就是不保護nj,不是
你小姐都宣稱解約了還要人家保護個屁
玩啥文字遊戲,不承認解約也能要求賠償
其實這個合約是不是有矛盾點 正常法律效力
都有優先權 不然他這樣很矛盾耶
並要求NJ承擔違約責任
這樣感覺他合約條款跟法規是不是相衝突阿
同一個律師的廢話分好幾篇
原來韓國民法是這樣嗎?想解約就會成立
主張合約有效的一方要去提起訴訟?講這
種話各商業產業都會受影響吧XDD
合約跟法規沒衝突啊 是如果朝最有利的
角度去詮釋就會變這樣 但現實上你沒假
處分看有哪些廠商敢碰
因為我印象合約條款或法條都會有優先順序
不然衝突到會無解 所以我才一直質疑這說
法不是很矛盾嗎
因為這樣變成一個無限迴圈在那邊了
如果韓國的合約這麼容易說解約就解約,
我要去韓國銀行貸款
支持NJ自由身 廠商快來合作
粉絲所謂的霸王條款跟文中的民法沒有
牴觸 都一樣是單方面可以解除 但也都
有無理解約的罰則 法條不能只看一半
前50就是單方面解除了 上法庭還是被判
合約依舊有效
強硬解約當然一定可以 但沒人保證不用賠
真正的重點一直是賠償 哪裡是解約
1.我倒好奇訴訟期間誰敢惹HYBE
不透過ADOR私自跟五閔接活動啊
2.洗勒供三小==
3.令人震驚是太低嗎?不然為什麼不
擔心
2是多智障,跑到別公司不能動因為
要保護五小閔
有商標著作權雙重保護 不可能私接活動
除非團名跟歌通通不用 但這樣廣告主肯?
合約效力外, NJ 根本不存在 到底誰敢用
這篇蠢到不知該說什麼
我都稱這種文是來釣智障的
直接解散 都單飛最好結果
已經有點像4-5年前的臉書...XD
或者是line上一堆給長輩的風向圖 XD
韓國人會覺得TQ上面NJ粉怪怪的嗎?
TQ正常發揮
房貸解約確實你可以寫在合約裡 貸款沒
八成 跟屋主退回不買
可是要屋主同意 一般人不懂不會去加註
如果當初有加註一些條款 基本上有得玩
現在就要躲賠償金的而已 所以歸責要甩
給公司甲方
類似霸凌事件 的公務員退休金
FA是自己說了就算嗎? 我看球也算多年
是你要說FA有效吧,怎麼會是公司要證
明合約有效
合約就正在進行式阿
是沒付你錢還是怎樣???
不要說看球,這版有追過123代韓星、
看過他們打官司的例子,再對比今日NJ的做
法,有點常識的網友一定會冒出一個大問號
,心想:「甘嘸可能?」
2是說啥?ador是簽了五尊大佛來供著嗎?
1跟2就自相矛盾啊,這律師知道自己在講三小
嗎?
當然可以單方面解除合約,但是另一方依合約
提起的賠償你也要照付啊!
第二點說 如果ador 告new jeans 就跟自己
說說要保護new jeans矛盾。律師那張嘴真
能凹
蠻好奇 他們解約之後 現在經紀人那些
都自己找了嗎 廠商也不可能直接找閔
吧 還是在用ADRO的資源嗎
韓國某協會發聲明XDDD
韓國民法只要一方想解除合約就可以失效了噢
?這樣簽合約的意義在哪???看了真的好多
問號
現在應該是父母在處理她們的工作吧,
畢竟有幾個未成年,這篇就是粉絲一直
主張的口頭解約之後就能自由工作,原
公司要告就去告,一邊工作一邊打官司
都可以,品牌代言是閔的人脈會跟著這
些人跑
看來閔大媽勝利了
那個協會很大影響力嗎 感覺NJ不會鳥
前人解約按法律流程走拖很久不能工作
還被封殺,現在這樣是鼓勵簽約之後一
方不高興就毀約耍無賴到底?不過韓國
人本來也沒有什麼合約精神
說是韓國各大經紀公司都是那協會會員(
說錯的話再請糾正
被管理協會說惡意處理專屬契約XD
協會是上次5050也出來說話?
5050也有個出來說暫停音源結算
原來是經紀公司的協會 感覺得罪他們往
後的路就走死了
也只能父母處理工作了~其他人就變擺明
違約了,父母還能藉口不是商業關係
韓國是沒有合約精神嗎
歐,對了,這些個什麼協會也都是吃經
紀公司給的會費及贊助募捐費用,實際
上和聯合國差不多一個樣,好像很團結
其實鳥用沒有一個,當初很多人逢SM必
反的,也都沒在鳥這些協會的不是嗎?^
^怎麼現在又開始奉之拜之了呢?(想不
透
但確實是事情大條了,現在家父長真的
沒那麼好用了,不能否認這些極端份子
真的形成了在韓國提升女權的效果,而
且除了保守男權幾乎無法制約(動拳頭
的那種
自由球員? 哪個平行世界?
自由球員???
看到自由球員就知道知識水準如何了
自由球員???
看一下原文來自TQ,那也難怪了
不用打贏官司就是偶像法律保障第一人,怎
麼不敢署名
因為要保護所以不能阻止跟其他公司
簽約,笑死這律師很純
滿滿的自助餐 我要解約->公司得繼續履約
協會其實只是重申法律常識 合約是雙向的
怎麼又在自由球員 (再度鬼打牆
這律師以後還要執業嗎,大概做不了公司
案子了吧
後續就看有沒有非ador安排的廣告商跟
商演活動來開啟另一波戰場了,搞不好
都已經安排好了一波接著一波的運作了
第二點是韓國卡提諾法學院畢業的法律見
解?妳都違背合約跳過ADOR私接工作了,
提告就是不保護?
如果單方面宣告解約就是自由球員,那前
輩們申請假處分/禁制令好讓自己在官司
期間能私接工作是在申請心酸的?
插播 閔的脫口秀出席好像取消了
啥!!!!!閔怎麼可以這樣丟下觀眾!!!!
我的連續劇不能斷頭欸
我剛看到新聞報導韓國經紀人協會說 希望N
J撤回立場。
nj粉說那個協會的新聞是hybe發起的輿論
戰xd
心酸??韓國有好多種解約實例,我可
以馬上腦袋挖出三種。一種是個性性自
我冷凍(朴孝信,兩次),一種是提訴
解除合約其實是想噁心本公司(就是JYJ
!!!),一種是提解除合約其實是想搞垮
公司後自由(5050,孫勝姸例),NJ還
在演,好戲
取消!?No!!!
這真的成立的話 以後每團都可以喊公司不
在意自己解約了吧
又開始了 風向對的時候→只有這裡意見不
一樣 風向不對的時候→都是hybe的輿論戰
各公司經紀人協會基本上立場一定是反NJ
的,這危害了所有娛樂公司的根本利益。
重點是會不會理他們嘛,不會嘛^^,就
是老傢伙出來站站隊,和從前一個樣,
找找存在感而已
合約條件收緊最後倒霉的其實也是未來要
出道的藝人......
要是讓她們這樣跑成功了 小公司也會很慘
把錢都壓進去結果人就跑了 直接打水漂
剛看到經紀人協會裡的成員,幾乎所有經
紀公司都包含裡面,Hybe真的輿論戰這麼強
的話,NJ在韓國可以自盡了,不用玩了
這個經紀協會本來就是合約糾紛都會出
來插花 印象中也不是每次站公司 有時
也中立 也抵制過其他公司
所以NJ也將成為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唯
一例,以後再有類似狀態也不會再重複
了,因為專屬合約一定會被文化體育觀
光部修法,這才是我期待的大場面大Par
ty^^
nj粉律師稱讚「前所未有」到是說對了 這
絕對是kpop的藝人合約示範案例 會動搖根
本的那種
你們覺得會修嚴嗎??嘻嘻嘻嘻嘻嘻
上次怎麼修法整SM,連帶傷害小經紀公
司,這次我們就怎麼整回來^^,就是報
仇^^
就算沒修法 未來合約管控一定變嚴這基本
不會改變了 反正幫你死最愛喊職場整頓 結
果害到的都是後輩 笑死
不要懷疑勇敢的五位小女孩
怎麼變嚴?當初保守派修的那份就已經
漏洞一堆,鬆的螺絲都鬆了,明面上打
著消滅奴隸合約,實際上根本是製造一
堆漏洞讓人造反用的。當初SM一世代出
道的那份就已經非常好了,有很多一世
代開業的公司的範本也是採用哪一本(5
年期的),結果發生了什麼事情大家也
都很明瞭了,SM那時候也是頭鐵太年輕
造成自身苦難不斷,不過李秀滿不是很
在乎就是了,但還是有檢討
協會也只是講哪有這種不經過合法程序
單方面宣布解約的荒唐事
根本就沒有在講合約內容的部分 有些人一
直 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你才活在自己世界裡,如果文章存在口
氣,這篇協會的公告是低姿態的希望NJ
回頭好好協商,不要把局面搞的無法收
拾,靠北邊走,我光聽你們說話就飽了
是不是??我要的是屍山遍野^^
有些人把問題想的太簡單了, 這何止影響
娛樂業? 挑戰的是民法的基礎 什麼修
粉絲濾鏡真的會以為自己是宇宙的中心
以這個事件而言 哪裡來的法律漏洞
一點都不簡單,當初保守派就是這樣草
率修法的^^,一爆還一爆剛好^^
只有不念書的在亂解 真照他們想的才完蛋
想回上面說韓國民法荒謬的 其實台灣也
是一方解約可以成立 但重點在於賠償責
任 你違約與否不能單方面認定 那種藝
人犯罪 公司單方面解約也是用同樣的條
款
為了這一天我也是整整等了十年,就在
等著看這場終極之戰^^
實際上是單方面想怎麼認定都行, 但是進

了法院被打臉再來哭哭很難看而已
這裡的單方面的解約成不成立在於
現實永遠比理論荒謬,多讀活資料少讀
死書^^
賠償而已.看要怎麼解讀而已. 如果njs後
解約是基本權利 只是會伴隨著賠償責任
續私接工作,ador會不會告而已.如果ador
不告,那就是解約無賠償真的成立 只是通常
會有這種佛心的公司嗎?

上面貼的兩張雖然是用台灣的判例 但討
論的是韓國的合約制度
有違約事實怎麼可能不告? 管理層有義務
NJS違約行動前,你可以說是解約成立也可以
各國民法其實差不到哪裡去 像商標和著作
權 我有查過幾乎跟台灣是一模一樣
說還沒解約.ador告前,你也可以說解約沒成
這也不奇怪 就歐美壓力下訂出來的東西
不成 反正都在玩文字遊戲
反正知道NJ還不敢製造出違約事實就夠了
對啊~現在就是njs還沒做出違約行動而已
醒醒 正常一點的公司在片面解約就可以上
法院了好嗎 還沒有實際行動勒
就只是講一半 挑有利的講 如果真的公
司完全沒回覆還能賭賭看 但公司壓線回
覆也是回覆 反而你提早開記者會不就證
實自己只是想解約不想解決問題嗎
製造有利的條件再上法院 這是基本常識
合約事實上還在繼續進行中 要告也不具體
退一百萬步 依成員父母插手的程度來說
就算真讓她們無痛走人 以後一定也會搞的
很難看xd
別忘了 閔是有被法院認證有奪取經營權意
象但沒有造成既定事實傷害股東權利的判決
。這種單方面叫囂解約卻沒有做出違約確
實行動前,小心到時候又被法院認證沒有違
約具體事項
這離全部已排定工作完成還有10個多月
,光是創造這10個月出來,就不知道會
有多少變化了,目前還是在奇異博士和
多瑪暮的無限迴圈戰役裡,大拖棚
樓上還是一如往常 像是故障的AI@@ 誰懂
已安排工作繼續執行多久 合約就繼續存在
那也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臉打上幾個月
這7個月好像兩方面都是互相打臉,還是
重重打的那一種,有看到某方有退卻嗎
??都是蓄謀下一巴掌更大力一巴,這
等待的分分秒秒不是超刺激的^^
法律上只有一邊自己打自己 真進法院便知
兩邊力量都如此強大且尖銳,你們居然
要當和事佬??是你們有毛病還是好事
樂子人有毛病^^
一面宣稱解約一面繼續執行不存在的合約
而且接下來根本就沒招 敢造成違約事實?
那就是無限迴圈,我已經告知兔兔們不
用站,反向回打就好,一樣無限迴圈^^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跟5050一樣跳船XDDD
我們看不懂是正常的可能只有論文哥連結
大師AI大師莫那魯道大師看得懂女超大師
機率我可以認定成員們是零,但家長是
可能突破口,HYBE不妨一試,但也是無
限趨近於機率零
莫那魯道是怎樣www
我就樂子人要找樂子的^^,你們怎麼可
能阻止我^^我是來找樂子的,我是來找
樂子的,我是來找樂子的(無限
沒有要阻止啊 你繼續 會有人懂你的
那就打開你們的黑結界,讓我有無限的
樂子^^
XDDDDDDD 大師們真的各有各的笑點
活在平行世界 沒有現實的實感蠻好的
有無限的樂子
這也是給無法面對現實活下去的稻草 加油
有些粉絲說NJ可以私接工作,真的趕快接一
接,不管誰輸誰贏都可以加速結束這場鬧劇
。
應該就是在賭有很多廠商願意賭一把看
在她們的名氣上私下接洽,有工作就有
錢可以打官司,以前的團名和歌暫時不
能唱也沒關係,反正閔和250還在就能東
山再起
現在就缺一個人傻錢多的金主投資閔,
把整個公司經營權和經紀約都給他(或N
J的家人),讓她實現真正的財務自由
不需要金主啊,六隻換HYBE天崩地裂,
太划算了^^,戰爭開始的當下,勝利就
是唯一的重點^^
話先說未必先贏歐,慎防回力鏢^^
怎麼客氣起來了 應該大喊NJ必勝~~
閔粉不在意NJ有沒有勝
樂子粉我要的是“全都死光,就我沒死^
^™
什麼 當然要公平啊 通通死光光~~
我要留著樂,你去^^
那叫什麼樂子啊 當然是HYBE閔NJ都一起下去
這樣才樂~~
兩邊都黑都下去是正常的,樂子粉是一站H一
下站NJ兩邊跳躍才叫樂子
那這邊都不及格了 站邊站的那麼明顯 不行
樂子人 Never die^^
沒有什麼事情比"Chicken game"或“手
槍俄羅斯輪盤”更刺激的,明知會die還
要硬玩實在太過癮太爽了,我是說樂子
人^^
結論:閔大媽在後面指導
NJ在前面跳大神
精神樂子法
建制派的樂子真是樸實無華,簡單講就
是無聊,樓上你非常像
台灣這麼無聊就是保守建制派太多了
有人又在胡言亂語了
自己口口聲聲樂子,別人都沒有講,現在又
是建制派樂子,真是隨處有樂子
公司怎麼還不趕快賠NJ違約金
不會矛盾吧,Ador要保護NJ,但這五人
已經不是NJ了,哪裡衝突
2是認真的嗎
那天記者會不是說她們還是想要NJ這
個名字嗎= = 哪裡不是NJ
某人到底嗑了什麼
也許某人是靠自嗨才活得下去的
為了他好 就別打擾他了
一直講樂子害我很想吃洋芋片配這齣
說的每一句都無聊也是保守建制派的特
色,很特別啊^^
這樣誰以後還簽合約
爆
[情報] ADOR對ILLIT的NewJeans COPY事件聲明ADOR對'ILLIT的NewJeans COPY事件'的正式聲明 你好。 以下是株式會社ADOR(以下簡稱ADOR),代表閔熙珍。 為了保護所屬藝人NewJeans ,以及韓國音樂產業和文化的健康發展,ADOR對"ILLIT的爆
[閒聊] NewJeans直播聲明全文:希望閔熙珍回來!今日NewJeans直播聲明全文:希望閔熙珍回來! 在以"NewJeans想說的話"為主題的直播中, NewJeans表示: 我們的故事是關於HYBE的 我們已經和管理層談過,但感覺沒有溝通,所以我們決定進行直播。爆
[閒聊] NewJeans 直播懶人包NewJeans宣佈29日與ADOR合約到期,將離開ADOR Hanni:離開ADOR的理由很簡單,ADOR既不保護我們,也沒有能力 Haerin:我們沒有做違反合約的問題,沒有理由交違約金 Haerin:“我們可能用不了NewJeans這個名字。但NewJeans這個名字擁有超越商標權問題的 價值,我們不會放棄NewJeans這個名字”。爆
Re: [新聞] NewJeans記者會總結!從29日零時起解除專屬合約!刪除一部分 : ADOR 隨後發表聲明,則強調專屬合約仍然有效,希望透過對話解決分岐。 : 值得一題的是,NewJeans 沒有選擇透過打官司解約。 : 如果可以,仍希望與閔熙珍共事合作;所有簽約的既定行程都會如期進行。 ADOR說合約有效,爆
[閒聊] NewJeans希望續和閔熙珍共事!記者會重點NewJeans希望繼續和閔熙珍共事!記者會重點整理! NewJeans記者會總結! 29日零點NewJeans和ADOR解約! 沒有違約所以沒有理由支付違約金,反而是HYBE和ADOR應該付違約金 暫時無法使用NewJeans這個名字,但不會放棄“NewJeans”這個名稱爆
[情報] NewJeans關於解約正式聲明全文以下為NewJeans 五人正式聲明全文 大家好,我們是Minji、Hanni、Danielle、Haerin、Hyein。 我們五人將於2024年11月29日解除與ADOR的專屬合約,擺脫HYBE和ADOR自由地繼續活動。 ADOR是和我們簽訂專屬合約的經紀公司,為了我們的利益,有義務誠實地管理。 我們五爆
[閒聊] ADOR官方聲明:NewJeans專屬合約有效!ADOR官方聲明:“NewJeans專屬合約有效!我們希望開放的心態和誠實的對話! 以下是ADOR的完整官方立場。 我們很遺憾在收到存證信函回覆之前, 未經充分審查就策劃並召開了終止專屬合約的新聞發布會。 ADOR作為專屬合約的一方,沒有違反合約,98
[閒聊] 「NewJeans解約可能性很大!」娛樂業的「NewJeans解約可能性很大!」娛樂業的專門律師金太妍說明 「要做出『必須維持專屬合約』的裁決似乎並不容易。 金太妍律師認為,這次事件相當罕見,通常大型經紀公司不會讓爭議擴大至公開曝光: 「即使遇到分歧,多數情況下都會透過協商解決。」94
[閒聊] NewJeans不申請專屬合約效力停止處分原因而對於NewJeans在記者會上反覆強調不是違約,而是自動解約這一處理方式,韓國前家 事法院法官、現任律師李賢坤(音譯)也隨後在Facebook發文做出了具體分析。 李律師認為,NewJeans不申請專屬合約效力停止處分,而是選擇了全新的方式解約,在不 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單方面解約。這是前所未有的作法。90
[閒聊] 早間新聞律師對NewJeans解約看法昨天早上媒體有請律師發表對newjeans 記者會解約的法律看法 是影片所以文字如下 主持人:成為話題的事件「NewJeans:我們完全沒有理由要支付違約金。」現在 NewJean s成員的故事好像是這樣的。 因為ador和hybe違反了合同,所以解除了合約。 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