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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NewJeans片面解約 同步申請禁制令

看板KoreaStar標題Re: [新聞] NewJeans片面解約 同步申請禁制令作者
snownow
(雪紋)
時間推噓69 推:69 噓:0 →:244

先說,我無條件支持NJ跟閔趕快滾,只是看推文被翻譯弄混了

違約金=跟廠商已經簽約的行程爽約,廠商的求償

解約金=離開ADOR要付的錢

其實到目前為止NJ都是照著法律程序來走

近期的藝人打解約官司也都是一樣的流程
就如同前陣子國會事件,藝人跟公司是承攬合約關係,不是勞工關係
所以藝人是有權力對公司提出意見,也有權行使合約權利(至於合不合理是法院的事)

下面是她們的邏輯,現在都是在走法律程序

1)先宣告公司違約,並限期改善(14日)

2)14日之後宣告沒有改善,片面解約
這邊並不用等法院宣判,這邊要做的是表明不接受公司的改善內容,
如果沒發聲明=同意公司的改善,那就沒有後面的法律程序可以走了
所以必須要宣告片面解約,才能往下走下去

3)宣布會繼續走行程,沒有要放鳥廠商,所以不用付違約金(給廠商的)
另外因為(1),既然已經是公司違約了,那她們片面解約自然也不用付解約金(給ADOR的)

4)後面ADOR應該會發表聲明遺憾之類的,會盡力挽回、要等收到正式文件等等的場面話

5)NJ應該會先提出臨時禁令假處分,以更換簽約新公司
到這邊才是正式進法院


補充:1~4中間理由無論多荒謬,都沒有裁判來決定對錯,一直到5進法院才有
商業合約的"糾紛"才能由法院解決,1~4都是"糾紛"的過程

所以我覺得NJ並不是沒有常識,目前為止都是照著法律程序在走

很明顯是有律師指導過的,
所以前面她們也很都說沒有離開ADOR的打算
(還沒完成宣告期,不能說自己想離開,否則就變NJ違約)
後面她們提假處分的官司其實才是重點

到今天為止她們都是在行使合約權利,由她們自己說的算,
但能不能成功則是要看後續法院判

到今天為止的法律程序就是在說:
「我們其實也不想離開、但公司違約沒有改善,所以我們不得不中止合約」


至於跑行程要怎麼跑那就不太確定韓國怎麼規定了,

以本月少女chuu來舉例(我最近有印象的是她,不代表我覺得NJ會跟她一樣順利):

https://bit.ly/41qTcC7
內文提及:
2022/01 chuu提出終止合約+假處分
這邊就是她前面已經向公司提出限期改善+宣告,然後執行片面解約

2022/03 法院建議雙方和解,沒成功

2022/6/22
[新聞] 本月少女Chuu將換公司 預定前往BY4M
https://www.ptt.cc/KoreaStar/M.1655880264.A.304
這是假處分通過後她要執行換公司

2022/10/7
[新聞] 本月少女Chuu傳「被公司排擠」! 聊天訊息藏暗示...粉絲氣哭:這樣對嗎
https://www.ptt.cc/KoreaStar/M.1665102878.A.2B2
這邊應該就是公司要偷搞,故意不告知行程讓她有可能違約
另外她上班都是自行處理,被人目擊沒經紀人、自己一人上下班
而且可以看出:她依然在履約宣告之前接的工作

2022/11 第一個連結提到公司指稱chuu言語霸凌員工、單方面將她退團
其實跟10/7新聞一樣,就是公司想安一個錯讓她"違約",以求在法律層面勝訴

2023/08 法院判決結果,chuu全面勝訴


NJ臨時禁令假處分有沒有可能贏? 有一點可能
跟閔之前第一次董事會禁令成功有點像,假處分不是最終處分,認定有可能比較寬

考慮到雙方完全撕破臉、之前HYBE被爆料的報告書等等,
應該還是有點機會可以得到假處分禁令

但是假處分不等於最終結果,也是有可能假處分通過、最後卻敗訴

NJ有沒有可能不必付解約金?是有可能,但前提是要勝訴
但我個人覺得照目前為止她們提出的東西,不太可能在法院勝訴

不過照前例來看,假處分大概要耗時半年、完整判決至少一年後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40.1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snownow (59.115.140.1 臺灣), 11/28/2024 21:12:14

v00001 11/28 21:12就看他們有沒有辦法找到一個勝訴的可能

castle1011 11/28 21:13這樣做 以後出道兩三年的偶像 團體

pommpomm 11/28 21:13也覺得NJ方都有照著法律程序走(除了今

pommpomm 11/28 21:13天這番超越商標法的發言)

castle1011 11/28 21:14每個都可以這樣玩

castle1011 11/28 21:15但 KPOP偶像奴隸合約 已經改正過一次

pommpomm 11/28 21:15突然覺得之前前輩們的訴訟好像還是有使

GoodMemory 11/28 21:15

pommpomm 11/28 21:15藝人方得到了某種程度的保障,不然以前

pommpomm 11/28 21:15這種局絕對一面倒的...只是好像被閔用來

scheiss 11/28 21:15所以最順利也要花一年半左右欸

pommpomm 11/28 21:15鑽漏洞了...但又說不出哪裡有問題...

castle1011 11/28 21:15NJ要贏...非常難

kiolp 11/28 21:16步驟是沒錯,但是不是她們說的算,不管是

kiolp 11/28 21:16假處分或後續上法院,這理由行的通?

wanghsuan 11/28 21:16終於看懂!推這篇

castle1011 11/28 21:16已經出席過聽證(也被推翻掉了)

clergyyyyy 11/28 21:16推推 NJ跟本月都是本命 本月解約之後

clergyyyyy 11/28 21:16活動好多了 單ARTMS一團就巡了快30場

clergyyyyy 11/28 21:16 希望NJ盡快離開不適合的地方

blessbless 11/28 21:16光是違約官司就會脫很長了 女團賣的就

blessbless 11/28 21:16是時間

castle1011 11/28 21:16現在用這招 根本就是辯護手段

rockurass 11/28 21:17終於

castle1011 11/28 21:17但 法院不太可能接受 兩個案例不同

snownow 11/28 21:175050(舊)也是一樣程序,她們假處分沒過

LLchiler 11/28 21:17推!!

gcjk 11/28 21:17要是成功了 別的藝人爆紅也給你這

gcjk 11/28 21:17樣玩

u1988926 11/28 21:17但1) 不成立啊 他們要的重點 閔回任 但

u1988926 11/28 21:17閔已經先自己走了

majohnman 11/28 21:17

snownow 11/28 21:17是公司為了商標因素先行解約,目前還在告

castle1011 11/28 21:17不打招呼 這個 根本不構成解除合約

Berotec 11/28 21:18KPOP偶像奴隸合約跟今天這個根本就是兩極

castle1011 11/28 21:18除非有新事證

snownow 11/28 21:18片面宣布解約造成的損失

kiolp 11/28 21:18chuu我印象公司問題超大,不分錢還搞她

goingtoofar 11/28 21:18現在應該就是要拼假處分了 過了就繼

goingtoofar 11/28 21:18續橫著走想幹嘛幹嘛 官司慢慢打

tingover 11/28 21:18主要還是看他們怎麼舉證啦 有可能記者

tingover 11/28 21:18會故意亂放話而已

carotyao 11/28 21:18光前面宣告的1就不存合約上 怎麼會效力

ILNARA 11/28 21:18這個能過就是 奴隸公司吧XD

u1988926 11/28 21:18既然1不成立那後面也沒啥好談的 現在他

u1988926 11/28 21:18們主張解約才反而是違約吧(?

zzogdoll 11/28 21:19可是他們(對外界)提出的公司違約理由

zzogdoll 11/28 21:19真的無法引起大眾共鳴啦,到底保護他們

zzogdoll 11/28 21:19是什麼意思誰知道

ScottBrooks 11/28 21:19看起來律師大概也是參照Chuu的判例了

ScottBrooks 11/28 21:19 能不能找到洞鑽是另一個問題

u1988926 11/28 21:19要是閔沒走 1還能成立 問題是閔跳船了呀

snownow 11/28 21:191成立不成立是法院來判呀,合約有糾紛才

snownow 11/28 21:20能上法院,現在就是在執行"糾紛"的步驟

Mugen0413 11/28 21:20這些代言品牌表示:我想靜靜.........

LLchiler 11/28 21:20如果HYBE方(新Ador)真的問心無愧

LLchiler 11/28 21:20有保護好藝人的話,昨天根本沒必要

LLchiler 11/28 21:20發什麼要求BELIFT道歉這種過場文

u1988926 11/28 21:201根本也沒合約 法院要判啥?

mamamiya00 11/28 21:20被搞爛的Ador+廢物一樣的hybe+特定輿

mamamiya00 11/28 21:20論風向支持 我大NJ勝率看起來滿高的

castle1011 11/28 21:201一定不成立 能成 閔 就抓這點炒作

goingtoofar 11/28 21:20但是目前看起來都是單方面自說自話而

goingtoofar 11/28 21:20已 比方說如果真的hybe有明顯違反合

goingtoofar 11/28 21:20約的地方 照他們輿論戰打法應該早就

goingtoofar 11/28 21:20拿出來大書特書了

pommpomm 11/28 21:20不打招呼 打的是ADOR不保護他們,但新

pommpomm 11/28 21:20代表明明有做出處理,只是他們不接受,

pommpomm 11/28 21:21這就得看法院怎麼認定「保護藝人」

castle1011 11/28 21:21早就結束 帶走NJ 或是留職了

blessbless 11/28 21:211不可能成立 結束

kiolp 11/28 21:21最重要的一點是合約有糾紛,就是申請假處

kiolp 11/28 21:21分停止活動。邊解約邊活動聽起來超扯

Fuyouny 11/28 21:21

u1988926 11/28 21:211從頭到尾就是五小妹的主張吧? 退一萬

u1988926 11/28 21:21步 就算讓這主張成立 問題是關鍵要素閔

u1988926 11/28 21:21在14天內自請離職成功 那根本上就不成立

u1988926 11/28 21:21

ILNARA 11/28 21:21ador有什麼違約的 說出來聽聽

brian900530 11/28 21:21正解

castle1011 11/28 21:21現在就是亂拳 看到的方法全用

goingtoofar 11/28 21:22跟閔做法很像 一副太理所當然說出來

goingtoofar 11/28 21:22的荒謬話會讓大家反而懷疑起自己的常

goingtoofar 11/28 21:22

castle1011 11/28 21:22已經結束了 NJ不可能贏

Mugen0413 11/28 21:22品牌方執行違約訴訟也是公司首當其衝

Mugen0413 11/28 21:22,公司再藉由這部分違約損失向藝人求

Mugen0413 11/28 21:22償,計算機打的很準啊^^

ILNARA 11/28 21:22何況打招呼還是發生在閔是CEO時期 XDD

blessbless 11/28 21:22尤其之前上國會還被駁回 更沒有可能1

blessbless 11/28 21:22成立

endermite 11/28 21:22的確是正常程序 但很少看到這階段就大

endermite 11/28 21:22張旗鼓開記者會 感覺就是官司打不贏要

endermite 11/28 21:22打輿論戰惹

pommpomm 11/28 21:22HYBE一系列操作真的超廢,有理都被纏鬧

Berotec 11/28 21:23什麼 他媽的 叫 他媽的 保護藝人

pommpomm 11/28 21:23到沒理,要不就是有把柄心虛...

scheiss 11/28 21:23對 她們太有自信反倒讓我懷疑是自己有問

scheiss 11/28 21:23

snownow 11/28 21:231她們提出的點也不只閔,所以還是看法院

Berotec 11/28 21:23師爺 解釋解釋

ILNARA 11/28 21:23直播指控都輕輕放下 上國會坦砲火也是正常

u1988926 11/28 21:23我現在也覺得太荒謬到大家會反思 但 照

pommpomm 11/28 21:23公關一如既往的爛

u1988926 11/28 21:23邏輯想:我要求你讓他在14天內回來;這1

u1988926 11/28 21:234天內他自己走了;所以我覺得你違約 (

u1988926 11/28 21:23??怎樣都不合邏輯吧

ILNARA 11/28 21:23活動 根本沒有任何違約事項 不是說有就有~

Relaxmood 11/28 21:23真好奇韓國法律跟台灣差多少

scheiss 11/28 21:23hybe只能繼續讓她們活動啊 不讓她們活動

scheiss 11/28 21:23她們今天真的無痛解約了

u1988926 11/28 21:24他們提出的1 當初是要求 每一點阿豆都要

u1988926 11/28 21:24做到,但在這中間閔自己下車了,期限還

u1988926 11/28 21:24沒到,本來就不可能做到。要怪就去怪閔

u1988926 11/28 21:24先跳車

ILNARA 11/28 21:24直到今天 活動也沒停過 看不出哪裡違約了

ellahebe 11/28 21:25Teambunnis的律師都說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ellahebe 11/28 21:25 你覺得呢?

lusifa2007 11/28 21:25Hybe與Ador是兩間公司 Hybe的內部報

lusifa2007 11/28 21:25告怎麼寫與Ador無關 你不可能用Hybe

lusifa2007 11/28 21:25的內部報告去論斷Ador 對藝人有違約

lusifa2007 11/28 21:25情況

heyman666 11/28 21:25總算有理性一點的韓星鄉民了 一堆人連

heyman666 11/28 21:25違約金跟解約金都沒搞清楚就在嘴砲 而

heyman666 11/28 21:25且還天真的覺得NJ背後沒有法律顧問指導

heyman666 11/28 21:25==

green290043 11/28 21:26假設這流程是對的,可是等舊工作消耗

green290043 11/28 21:26完了呢?她們真的能自己去接新工作?

green290043 11/28 21:26(名牌應該會踢掉她們吧)

blessbless 11/28 21:26樓上說這個也是閔熙珍輸掉第二次禁制

blessbless 11/28 21:26令的原因之一

Kasper0202 11/28 21:26他們要求限期改善的重點就是閔要回來A

Kasper0202 11/28 21:26dor擔任CEO跟製作人 但問題是閔自己在

Kasper0202 11/28 21:2614天內離開 加上HYBE只有答應閔可以擔

Kasper0202 11/28 21:26任NJ未來五年的製作人 閔自己不答應

Kasper0202 11/28 21:26所以根本沒有構成違法問題 再來ILLIT

Kasper0202 11/28 21:26經紀公司沒打招呼也構不成違約 除非他

Kasper0202 11/28 21:26們條款寫 所有HYBE團體都要跟NJ打招呼

snownow 11/28 21:27舊工作還沒消耗完,禁制令應該就會判了

u1988926 11/28 21:27真的不能聽只聽NJ說欸 還是要動腦思考思

u1988926 11/28 21:27考(我不是說原PO

snownow 11/28 21:27NJ這種頂級流量團體,活動至少都簽了半年

heyman666 11/28 21:27然後你某一段行使合約權利 打成 權力了

heyman666 11/28 21:27 可以改一下

kiolp 11/28 21:28怎麽可能再接工作。用個人接都不行吧

lusifa2007 11/28 21:28大概只有腦粉會覺得NJ的解約理由有可

lusifa2007 11/28 21:28能成立 這是商務契約不是在跟你玩扮

lusifa2007 11/28 21:28家家酒 說解約就解約 NBA球星也只敢

lusifa2007 11/28 21:28喊吹密 沒看過有人喊解約的

ILNARA 11/28 21:28之前已經放水讓閔繼續當製作人 閔自己不回

snownow 11/28 21:28禁令沒下來前都不能私接,否則就是違約

※ 編輯: snownow (59.115.140.1 臺灣), 11/28/2024 21:29:48

castle1011 11/28 21:29對 用NBA或是職業球員去舉例 是最像的

ILNARA 11/28 21:29來 沒辦法推給ador啊 打招呼就鬼扯蛋玩鳥

Johseagull 11/28 21:29感謝整理 酷

heyman666 11/28 21:29要動腦思考的從來都是反指標的韓星版鄉

heyman666 11/28 21:29民==

heyman666 11/28 21:29各位先搞清楚違約金跟解約金的差別吧

Berotec 11/28 21:29頂級流量女團 沒正規一就掰 真的見證歷史

castle1011 11/28 21:29球隊還是能決定 你能不能上場

ChrisDavis 11/28 21:29不一樣喔,NBA或是職業球員的肖像權是

ChrisDavis 11/28 21:29屬於自己的,但他們不是

u1988926 11/28 21:29邦尼斯你先好好思考下為什麼在14天內閔

Johseagull 11/28 21:29確認合約存在之訴

u1988926 11/28 21:29媽媽就先跳車了

ChrisDavis 11/28 21:30職業球員可以自己去談代言不用透過球

ChrisDavis 11/28 21:30

Berotec 11/28 21:30某人不用講的好像只有你知道差別一樣

castle1011 11/28 21:30分潤正常給 要不要冰 不是NJ決定的

kiolp 11/28 21:31和球員差多了,明星的合約更弱勢一點

birdy590 11/28 21:31藝名只要被註冊商標 就是公司資產

birdy590 11/28 21:31球員哪有在用藝名的? 更沒有商標問題

lofu1016 11/28 21:31有人先思考一下違約事由再來好嗎

lofu1016 11/28 21:31這邊的流程再1就卡住了

birdy590 11/28 21:32團名 藝名 歌曲 這些沒得商量 死定了

birdy590 11/28 21:32不管經紀約存不存在 都跟所有權沒關係

castle1011 11/28 21:32因為他們是賣臉賣歌 肖像權本就合約內

lovehyun 11/28 21:33歌如果不給唱 能幹嘛?

u1988926 11/28 21:33五公主都有乖乖地等14天 怎麼就閔媽媽這

u1988926 11/28 21:33麼等不及先跳船

snownow 11/28 21:33無論1多荒謬,進行1234的時候都沒有裁判

s8800892000 11/28 21:33大家說的違約都是指跟ADOR合約

s8800892000 11/28 21:33現在是到了(3)這部分

s8800892000 11/28 21:33明天就是(4) 等ADOR出來回應

s8800892000 11/28 21:33

snownow 11/28 21:33所以1234的過程中都不會卡住,直到上法院

birdy590 11/28 21:34公司不放水根本沒得玩 如何繼續活動??

birdy590 11/28 21:34法律可沒辦法強制要求公司提供使用權

snownow 11/28 21:35公司這時候不讓她們執行合約就換公司違約

Xuanlism 11/28 21:35推優質文章

onelove 11/28 21:35但有眼睛的看得出來他們要解約是因為閔

onelove 11/28 21:35不在並不是公司虐待/違約,如果是公司虐

snownow 11/28 21:35公司可以像本月公司,不給經紀人.交通.餐

castle1011 11/28 21:351234都沒問題5 ADOR(HYBE)一定反制

onelove 11/28 21:35待/違約那擔任啦兩年多的閔代表是不可能

onelove 11/28 21:35給他們他們已得到的待遇,讓他們死心蹋地

s8800892000 11/28 21:35ADOR錢都收了 肯定不會違約的

onelove 11/28 21:35的要跟閔代表走,所以公司虐待違約這條

birdy590 11/28 21:35前提要弄清楚啊 如果是假處分就沒問題

onelove 11/28 21:35完全走不通,除非他們簽的約有明定非閔

onelove 11/28 21:35當代表不可,但機會微乎極微

castle1011 11/28 21:36但1.2一定輸就是了

birdy590 11/28 21:36但是假處分完不代表可以自己接活動耶

u1988926 11/28 21:36公司一直都主張合約有效執行啊,現在是

waijr 11/28 21:36不可能開先例 尤其大公司 那韓國娛樂產業會

u1988926 11/28 21:36五公主片面決定11:29 0:00起合約無效

green290043 11/28 21:36禁制令一定會下來?不太可能吧

waijr 11/28 21:36發生驚天動地的地震

s8800892000 11/28 21:36不然就是ADOR要賠錢+被閔抓到把柄

birdy590 11/28 21:36牽涉金額龐大 正常法院不會輕易給

songmeng 11/28 21:36今天最重要的就是1公司違約的部分,開

songmeng 11/28 21:36個要解約的記者會,好歹條列式列一下公

songmeng 11/28 21:36司到底沒改善什麼?什麼都沒講,然後總

songmeng 11/28 21:36結一句公司沒保護我們就要解約…這??

songmeng 11/28 21:36

castle1011 11/28 21:36以台灣來說 你要假處分但 對方也可以

birdy590 11/28 21:37這種民事訴訟 金額愈大理由就得愈充份

castle1011 11/28 21:37除非NJ有穩贏的舉證(但我認為不可能)

castle1011 11/28 21:37能出招閔早就出招了

s8800892000 11/28 21:37不過29單方面解約

s8800892000 11/28 21:37ADOR可以暫停活動吧?

birdy590 11/28 21:38價值上百億的合約 單方面說解除就解除?

castle1011 11/28 21:38就真變成 冷凍褲..........

snownow 11/28 21:38如果是ADOR主動要求暫停活動,那後面違約

snownow 11/28 21:38金部分很有可能A要自己出,所以A應該會讓

birdy590 11/28 21:38ADOR 不是已經宣佈合約繼續嗎

snownow 11/28 21:38她們繼續履約,剩下的法院再講

birdy590 11/28 21:39簡單常識 責任永遠不要拿在自己手上

u1988926 11/28 21:39ADOR根本就從來沒說過暫停活動啊,現在

u1988926 11/28 21:39的一切都是五公主自己主張

tingover 11/28 21:39就看時間到他們人會不會出來工作

birdy590 11/28 21:39NJ 記者會是把責任丟給法院 但法官不是

birdy590 11/28 21:39笨蛋 沒必要自己把事情攬在身上

snownow 11/28 21:40照目前雙方聲明,活動一定是照常

waijr 11/28 21:41公司的立場一定是把合約跑完利用NJ到最後

waijr 11/28 21:41怎麼可能主動解約

Mugen0413 11/28 21:41哎呀,我歌裡面好幾位都是因違約金被

Mugen0413 11/28 21:41鎖住好幾年出不了頭的,但他們又不是

Mugen0413 11/28 21:41有海外市場,到最後都是時間到協議解

Mugen0413 11/28 21:41除合約,違約金總額保密,現在此役不

Mugen0413 11/28 21:41比前陣,法院要面對頭一定痛的不得了^

Mugen0413 11/28 21:41^

clarkyoona 11/28 21:42這篇正常多了,前幾篇底下的留言才是

clarkyoona 11/28 21:42一堆法盲

snownow 11/28 21:42現在雙方只要不履約都有可能在法院失利

weichans 11/28 21:42單方解約如果沒有正當理由要付的東西就

weichans 11/28 21:42是違約金啊 原po方便大家理解講解約金

weichans 11/28 21:42不代表其他人講錯欸

u1988926 11/28 21:42對公司來說 NJ繼續工作 他們也不虧啊。

u1988926 11/28 21:42現在是比較好奇,假設現在起NJ不工作了

u1988926 11/28 21:42,會怎麼樣?

castle1011 11/28 21:42KPOP公司不是笨蛋...合約一定無懈可擊

castle1011 11/28 21:43就算不幫NJ接工作 也不構成解約原因

snownow 11/28 21:43NJ現在不工作=不履約=違約,公司有權求償

castle1011 11/28 21:43再加上是上市的公司

u1988926 11/28 21:44邦尼斯倒也不用看到這篇彷彿抓到浮木吧

u1988926 11/28 21:44,再認真看一下這篇的前幾句ww

pkkcyc 11/28 21:44這篇才對吧 看起來後面就是有人指點 怎麼

pkkcyc 11/28 21:44大家都在說好天真

pkkcyc 11/28 21:44反正重點結局就是要上法院 前面的動作都只

pkkcyc 11/28 21:44是為了提高勝率

castle1011 11/28 21:45不.就是沒招 只能動用與論 上法院就是

castle1011 11/28 21:45看能減少多少賠償 沒法減少就繼續待

Berotec 11/28 21:45覺得這樣就能有足夠勝率確實很天真阿

yeay 11/28 21:45話說,以Hybe對閔熙珍訂的那個真愛合約,說

snsdakb48 11/28 21:45所以敲定好的工行應該照舊 後面應該就

yeay 11/28 21:45不定合約真的有漏洞也說不定。雖然我對kpop

yeay 11/28 21:45公司有信心,比如SM,不過Hybe做出什麼神奇

yeay 11/28 21:45合約也很難說。

u1988926 11/28 21:45假設不工作=違約,NJ付錢;NJ繼續工作,

u1988926 11/28 21:45履約,沒人有錯(大家解散了這樣XDDD

snsdakb48 11/28 21:45凍起來了吧

castle1011 11/28 21:46最差就是待到合約結束(跟冷凍一樣了

IngramBrando 11/28 21:46推~

Berotec 11/28 21:46這樣能贏 判例判下去 kpop蒸的丸子

Berotec 11/28 21:46講天真就是在講法律攻防阿

Mugen0413 11/28 21:46SM一代的那份約很棒啊,結果後續搞了

Mugen0413 11/28 21:46什麼狀態出來??沒有完美的合約,只

Mugen0413 11/28 21:46有互取所需的默契^^

Berotec 11/28 21:47意見同castle 我覺得NJ少輸為贏了

grabbite 11/28 21:53推 解釋得很清楚!

castle1011 11/28 21:54補一個重點 這不是政治攻防案件

castle1011 11/28 21:55法院一定看合約跟證據判

castle1011 11/28 21:55不會有灰色地帶的..所以我說NJ輸定

※ 編輯: snownow (59.115.140.1 臺灣), 11/28/2024 21:58:33

ILNARA 11/28 21:58想不到要怎麼贏 只能求ador解約金少一點

Mugen0413 11/28 22:00會輸,但是要選票的人會出來搗蛋^^,H

Mugen0413 11/28 22:00YBE表示:變三年約?!!!這樣我公司

Mugen0413 11/28 22:00還怎麼維持??打個商量別這樣衝動

lalalilila 11/28 22:04幫妳撕是不是只看懂這篇的前面按照流

lalalilila 11/28 22:04程走所以推推?有看到後面說要法院舉

lalalilila 11/28 22:04證嗎?

tw00480033 11/28 22:13太強了吧…會贏喔 打倒Hybe

lovingyou 11/28 22:15所謂照法律程序走也是是在攢上法院後的

lovingyou 11/28 22:15的本錢而已,這本錢看來不怎麼雄厚啊,

lovingyou 11/28 22:15就算本錢多,也還要看法官怎麼判

jc10755 11/28 22:16推解釋

onelove 11/28 22:23程序大家都會走,就看程序背後的內容站

onelove 11/28 22:23不站的住腳囉

s860703 11/28 22:23公司到底哪裡違約?

s860703 11/28 22:24這個成立的話 其他團如法炮製不就好了

waitscorpion 11/28 22:30推,想法跟這篇差不多

anita231700 11/28 22:34Chuu 是公司不給錢,NJ都拿到錢了是

anita231700 11/28 22:34要怎麼視為一樣的情況

iamseanx 11/28 22:38推推推 幫看不懂的文盲QQ

ines1969 11/28 22:45一定是有閔媽跟律師在指導啊,就像上次

ines1969 11/28 22:45直播也是

mnyan0503 11/28 22:46推解釋

maggie777 11/28 22:48NJ:”公司給的歌我不喜歡,所以公司違

maggie777 11/28 22:48約,所以我單方解約不用付錢,因爲我沒

maggie777 11/28 22:48違約“,差不多這概念XD

snownow 11/28 22:48給anita:步驟1的理由都是由藝人自己講

snownow 11/28 22:48合不合理法院判(步驟5),現在還沒進法院

ly102530 11/28 22:56表達立場而已 最後就是雙方繼續賺到合

ly102530 11/28 22:56約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