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公審「站務員扯髮打人」發動肉搜 警
嗯,關於三寶逃票還揍人+造謠這件事
公關單位連發兩篇新聞稿,看來是真的被氣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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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賊喊捉賊」!臺電大樓站逃票旅客社群不實指控 北捷立即慰問同仁力挺驗傷提告並依大捷法裁處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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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3日晚間臺電大樓站女性旅客逃票,並拒絕驗票及揮舞拳頭攻擊站務人員乙事,臺北捷運公司強調,該逃票旅客「作賊喊捉賊」,在網路社群惡意不實指控站務員傷害,企圖誤導民眾,站務員因左臉及左臂腫痛已完成驗傷,北捷嚴厲譴責逃票旅客,除已立即慰問同仁外,並將全力捍衛同仁權益,協助提出刑事及民事求償。另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5款開立臺北市政府裁處書,罰款7,500元。北捷強調,依照大捷法,旅客應配合站務人員查票,進入捷運系統請遵守購票搭車規定,以正確方式感應車票進出車站,如經查獲逃票將依大捷法處理,呼籲旅客遵守購票乘車規定,切勿以身試法。
北捷表示,13日晚間21時40分,捷運松山新店線臺電大樓站的站務人員,發現一位女性旅客尾隨前方旅客出站並往站外移動,站務員立即趨前查驗票卡,於出口前攔獲持續往外走之逃票旅客,站務員拉住其後背包,逃票旅客隨即停下並揮舞拳頭攻擊站務員,並對其他支援站務人員持續表示無權利查驗票卡,北捷亦感謝現場熱心目擊民眾,主動表達願意作證逃票旅客攻擊站務員意願。
經站務人員通報轄區警方,由轄區警方將逃票旅客帶回詢問處,經捷警協助,該逃票旅客才出示3張票卡,經查驗後均無進出站資訊,違反大捷法逃票證據明確,惟旅客當下情緒激動,因此留下資料,先行讓其離站,後續依大捷法第50條第1項第5款開立臺北市政府裁處書,罰款7,500元。
北捷強調,依照大捷法,旅客應配合站務人員查票,呼籲旅客勿存僥倖心態,以正確方式感應票卡,並確認閘門螢幕顯示綠色通行箭頭,即可順利通過全自動驗票閘門,如發現車票無法刷進或刷出,請務必先洽站務人員處理,切勿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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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幾次罰幾次!臺電大樓站逃票慣犯已多次違規 將依法逐筆開罰 北捷感謝所有旅客支持 共同維護乘車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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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捷運公司查證臺電大樓站逃票旅客票卡中疑似違規進出站紀錄,經調閱監視器畫面比對,證實該名旅客過去已有多次逃票行為,為逃票慣犯,後續將根據查證結果,依大眾捷運法逐筆開罰,逃幾次罰幾次,絕不寬貸!
北捷表示,遭該旅客揮拳攻擊之站務人員,已由主管及捷警陪同,向轄區警方報案提告,北捷將全力捍衛同仁權益,協助刑事及民事求償,也提醒同仁值勤時務必留意自身安全。再次感謝現場熱心目擊民眾,主動表達願意作證逃票旅客攻擊站務員。北捷已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5款「拒絕大眾捷運系統站、車人員查票或妨礙其執行職務,且以言語謾罵或暴力相向」,對該旅客開立臺北市政府裁處書,罰款7,500元。
北捷強調,極少數旅客違規逃票破壞乘車秩序,對於絕大部分守法旅客而言極不公平,北捷絕不縱容違規行為。同時也再次重申,依照大捷法,旅客應配合站務人員查票,呼籲旅客勿存僥倖心態,以正確方式感應票卡,並確認閘門螢幕顯示綠色通行箭頭,即可順利通過全自動驗票閘門,如發現車票無法刷進或刷出,請務必先洽站務人員處理,切勿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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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本人以前其實也遇過站長被奧客打傷的案例,後來站長還真的鬧大告上法院
之後有機會的話再和各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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