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櫃] 反推台灣高絲及陳姓櫃姐
這篇為先前保養版反推文的整合版本
反推對象是台灣高絲和陳姓櫃姐
以下圖片很多、文字更多,
不想看完全部都可以直接看重點
目前百貨和品牌對於該櫃姐的處分為
中友:開出五千元罰單
高絲:停權、記大過一支、
嚴重影響年度考績
調離中友百貨(新櫃點未定)
從櫃長降為一般美容師、
列入觀察期考核名單
我已經在6/18做完筆錄並提告
整件事情正式進入法律程序
---
5/27
在臉書上看見關於保養的新品介紹,
想起去年去台中大遠百靠櫃時印象還不錯,
所以決定和該櫃點的櫃姐購買新品
我傳了訊息在大遠百群組裡知道名字的陳姓櫃姐,
說明現在因為疫情影響也不方便靠櫃,
想問是否可以用線上結帳的方式購買商品,
https://i.imgur.com/l52a5EU.jpg
此時陳姓櫃姐並沒有說自己已經調離大遠百
只表示可以匯款給她,她再替我寄出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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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在最後確認購買品項和總金額之後,
我在這天的下午轉帳匯款過去,
(發票時間顯示是5/31 18:32)
---
6/1晚上
我發現陳姓櫃姐沒在大遠百群組,
她才說自己已經調到中友當櫃長,
並表示說隔天會替我寄出商品,
https://i.imgur.com/rEYPK5q.jpg
意思是指“可惜”她沒有事先告訴我調到中友,
不然我可以先把“中友會員條碼”截圖給她,
方便她在結帳的時候幫我累計百貨會員消費
可以自行補登的紀錄,
還需要讓她重新開一次發票嗎?
我想答案是不需要的
---
6/2
陳姓櫃長通知我商品寄出,
我順道要了寄件編號
---
6/3收到包裹
確認完包裹內容物跟我的購買清單一樣之後,
我就打開中友APP準備補登發票,
17:02
此時我發現發票沒有交易明細,
加上掃完發票條碼之後出現「本發票紀錄已存在」
https://i.imgur.com/E0wc4Am.jpg
我馬上撥電話到中友說明情形,
請他們協助查詢發票無法補登的原因
18:36
等回電的時間有點久,我想說再試一次補登,
發票狀態就直接變成「無法找到交易,請洽詢服務台」
https://i.imgur.com/LSXs5bM.jpg
然後是第二次撥電話找一樓化妝品樓管,
說這次直接整筆資料都不見了,
一開始樓管很婉轉的說資料有點問題,所以交易作廢
查詢清楚了異常原因之後,會再立刻回電話給我
後來晚上將近八點,該樓管回電話給我
才說陳姓櫃長不小心用了自己的會員登錄消費,
並保證中友會給該櫃長嚴格懲處
我也表明不願意要這筆商品、要退貨,
請百貨收到商品後協助處理退貨及退款,
樓管答應到時候款項會由百貨處理,
專櫃人員不會經手我的個人帳號
陳姓櫃長從頭到尾都沒有主動詢問我是否有中友會員,
就連6/1號晚上她說東西準備好了,
我跟她說可惜我有會員的時候,
也沒有選擇有問題的原發票作廢、重新開一張
而是將印有付款方式和會員資料的交易明細拿掉,
再把發票跟著商品一起寄過來給我…
這樣妳跟我說是不小心用到自己的資料???
https://i.imgur.com/HOn2ug3.jpg
既然懂得把明細毀屍滅跡,
這種不小心我真的不相信只有這一次…
會員點數是沒多少價值,
用信用卡結這筆消費,我其實也沒差
但是沒有經過我的同意,擅自這麼做就有問題,
然而妳不覺得妳錯…
---
6/4星期五
早上9點20分左右,打電話進高絲客服
在客服詢問之下,再把事情重新說明一次
強烈表達自己因為這次消費感到非常不愉快
我更直接挑明了說消費所產生的相關點數,
就算不值多少錢,都是消費者的個人財產
而陳姓櫃長做的事情,已經觸犯到了刑法,
相關法條有業務侵占罪和詐欺得利罪
我要求高絲總公司在和中友了解狀況,
在對陳姓櫃長做出相關懲處後,
告訴我她們後續如何處理這件事情
---
中午之後陸陸續續收到她的訊息
https://i.imgur.com/GhewOwl.jpg
https://i.imgur.com/dirQBv2.jpg
https://i.imgur.com/zMlzUG1.jpg
https://i.imgur.com/OXqhYoR.jpg
https://i.imgur.com/Mdqd8gj.jpg
https://i.imgur.com/Tv4pXy1.jpg
不過早上打電話和高絲客服聯絡的時候,
感受不到她們積極想處理這件事情,
我已經在帶著商品搭車到台中的路上了
(原本就定期要回台中的醫院抽血、回診
這次經過醫院方面許可,將抽血時間提前到禮拜五
搭車移動時也都有戴好口罩,
更準備了酒精和酒精濕紙巾做清潔用)
實際到達中友大約是傍晚五點半左右,
先前和我聯絡的樓管A和陳姓櫃長沒有上班,
所以是由較資深的樓管B和樓管C來協助
途中遇到高絲總公司的蔡小姐撥電話過來,
除了不斷替陳姓櫃長說好話,更希望我可以原諒她
她們會把這件事情往中部的主管報備,
絕對會讓她受到很嚴厲的處分
不過試圖安撫的場面話差不多就夠了,
講的更多也只會讓聽的人不耐煩
即使會讓雙方場面變得難堪,
我也不想再繼續聽下去了
直接挑明的說
在確認客人的購買金額要結帳之後,
不是都知道要問用什麼方式付款,
有沒有會員要累積或是什麼抵用要折抵的嗎?
她都做到櫃長了,卻問都沒有問過我
真的以為我住台北不會注意這件事情嗎?
而且今天我不是第一次遇到高絲櫃姐做出這種事情,
之前我看在認識多年的情份下,
沒有追究對方責任,也沒向百貨客訴
結果今天再一次遇到相同的事,程度還更加誇張
而且做出這種事情的是一個櫃點的櫃長!
妳們還想要我原諒她、不去跟她計較???
再說累積消費不是刷會員卡就是刷APP、報電話,
連週年慶都不太會發生登記錯的情形了,
現在這個人潮流量跟我說不小心用錯…
小學生都知道有問題了,有誰會相信?
或許百貨開的五千元罰單對她來說很痛,
但是妳們(高絲)說的記大過跟嚴重影響考績
對消費者來說根本看不到,有和沒有一樣
再說陳姓櫃長的訊息完全避重就輕,
根本沒有認真反省和抱歉的意思
加上手法老練,要我怎麼相信她是無心之過?
所以我跟兩位樓管還有高絲蔡小姐表示,
我要妳們讓陳姓櫃長深刻體會事情的嚴重性,
百貨的會員點數或許沒什麼價值,
但是未經過顧客同意擅自用自己資料累點,
就已經構成刑法的侵占,是法律上的犯罪
既然陳姓櫃長還是不肯承認犯錯,
那我們再繼續對話(Line)也是浪費時間,
請她之後不要以任何方式聯絡我
既然她說她行的正、不怕館方查的話,
那麼交由公權力介入調查,
由警方來處理是最乾脆的處理方式
---
晚上七點多準備搭車回台北的時候,
高絲蔡小姐再次打電話來動之以情,
說公司在現在這種經營狀況下,
也很努力讓大家都能有份工作可以維持生計
說我也是高絲的長期愛用者,
相信一定是很喜歡高絲的產品
希望我能夠再給她一次機會,原諒她一時過錯
「現在看到產品就想到她做的事,
妳叫我怎麼用得下去?」
蔡小姐聽了這句話,也沉默了
最後我跟蔡小姐說,
既然陳xx小姐覺得她行的正,那麼就報警
不是我報警,就是她離職(被開除or自己辭職)
這兩個選擇,很難也很簡單
妳們內部開會決定怎麼處理了再跟我說
蔡小姐保證下週一上班後,
公司內部會開會討論事情處理方向,
等一有結論會再馬上聯絡我,
然後結束了這通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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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傍晚五點多接到高絲蔡小姐電話,
說她們想要當面向我表達歉意,
以及說明高絲後續預計會如何處理,
最後約定好在6/8的白天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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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12:30
從中午12點半到下午2點半,整整兩小時
整個對話過程幾乎都在無限迴圈
公司很有誠意要處理這件事情,
公司很重視妳這個客人、很誠心想跟妳道歉
公司也知道妳是我們品牌的忠實愛用者,
希望小姐再給我們一次機會
陳姓美容師知道自己犯了很嚴重的錯誤,
中部主管這幾天在跟她聯絡,
聽出來她很難過、真的有在深刻反省
希望妳可以原諒她
…………
那麼所謂的處分呢?
陳姓櫃姐被公司要求休假到6/10
停權、記大過一支、嚴重影響年度考績
調離中友百貨(新櫃點未定)
從櫃長降為一般美容師、列入觀察期的考核名單
問蔡小姐她會被觀察多久?觀察到什麼程度?
只得到公司會觀察很長一段時間這幾個字…
在談話進入後半段的時候,我曾經問蔡小姐說:
難道陳xx小姐的業績真的有這麼好,
好到即使她做出這種違法的事情,
台灣高絲不肯開除她,也要力保她的程度嗎?
蔡小姐用很為難的表情說:
畢竟還有勞基法的部分,公司不可能說開除就開除,
而且她在公司待了那麼久,
總是要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雖然早在意料之內,
不過今天台灣高絲既然是這種處理態度,
那又何必約我出來,言不由衷的說要道歉呢?
https://i.imgur.com/5gBcnMu.jpg
拿出來給蔡小姐和吳小姐,
然後盡量用不帶太多情緒的語氣跟她們說:
該櫃姐的知錯不認讓我對她失望,
而台灣高絲總公司的處理方式和態度,
是讓我失去了對妳們這個品牌信任的最後關鍵,
今後不論是開架或是專櫃的美妝保養
我都不會再購買台灣高絲在台灣販售的相關產品
雖然這麼直接會讓聽的人難堪,
但東西我也是真的不想要了
原本中友樓管A要寄致歉的小禮物給我,
不過問題不出在中友身上,所以我拒絕了
至於台灣高絲想給的產品,我不會用、更不想要
更正一下
水果塔是無罪的,不能浪費
雖然它發霉了…最後也沒吃到
https://i.imgur.com/f8e5NF2.jpg
---
我在保養版發表了反推文的兩天後(6/6),
就出現了先替我報警的熱心板友
雖然等卷宗送到台中的轄區派出所
花了好幾天的作業時間,加上又遇到六日,
不過好在負責的員警有PTT帳號,
所以後續聯絡相當順暢
---
6/16 員警以站內信和我取得聯絡
---
6/18 到該轄區派出所提示證據、做筆錄
從16:30到18:50,大約2.5小時…
好險最花時間的筆錄做完後,
我只需要等開庭就好了
PS.
因為有些步驟是員警不清楚、不知道的,
實際操作APP和用發票舉例說明,
會讓員警更容易理解問題點在哪裡,
這邊處理上比較花時間,其他就還好
---
以這次的情形來說,
我需要準備的部分包含:
1.發票圖檔
要有完整發票號碼+消費日期
2.發票無法補登的APP截圖
像我就是給了
第一次「本發票紀錄已存在」
第二次「無法找到交易,請洽詢服務台」
的兩張畫面截圖
3.雙方當事者的Line對話截圖
從事情發生開始到最後的對話過程
*對話內容需連貫、不可以任意擷取
*截圖需出現對方完整暱稱,不可塗改
4.PTT反推文的全部內容(不含底下推文)
只要開啟網頁版後再存成PDF檔即可
5.事情發生的時間順序整理表
因為做筆錄的時候,會錄音、錄影
需要當事人親口敘述事情發生經過,
從什麼時候開始,哪個時間點發生什麼,
自己先整理一下,做筆錄時比較不會混亂
也方便員警整理成筆錄內容
把上述檔案存在隨身碟裡,
到時候讓員警Copy檔案
雖然員警有說圖檔貼在Word檔裡比較好,
不過我不確定辦案需要的是哪些,
所以這部分員警就自己處理了
---
其他關於辦案的部分不方便透漏更多,
不過員警有說這種情形屬於非告訴乃論
只要知道出現案子,加上有證據的話,
警方就必須開啟偵辦程序
所以沒有不能處理,只是想不想而已
---
在保養版的原反推文底下,
發現有幾位板友在推文提到相同的問題
是關於品牌的會員點數未給、有缺少
扣除支付方式會產生的點數後,
在消費時會得到的點數大致分成
1.各大百貨的會員消費點數
2.各大品牌(專櫃)的會員消費點數
其中較大的不同在於百貨可主動登記
在結帳當下出示條碼(或是報電話etc.)
或是事後再自行用APP補登
而專櫃是完全被動
必須要由專櫃人員手動Key進電腦紀錄,
有的時候在消費後發現會員點數沒有增加,
就是當下沒有登錄或是登記錯人了
至於非會員(過路客)消費產生的點數,
就一般來說不會登記給任何人
不過為了更高階的會員禮,
某些專櫃人員會順手登錄在自己名下,
也有少數的人會把點數送給熟客,
“既然櫃姐願意送我點數”
“那我再多買一點照顧她業績好了”
利用客人拿人手短的心態,間接刺激業績
偶爾會有發生消費點數未入帳,
消費者拿著發票再回櫃位詢問時,
專櫃人員會回應說要你等點數生效
通常大概就是拿無主的發票點數補…
畢竟點數不記名,有些消費者也不太在乎
加上這部分算是檯面下的手法,
所以就…就這樣吧
---
為了把手邊台灣高絲專櫃跟開架的產品全汰換掉
6/8跑去松本清買了一堆彩妝、護唇膏、洗潤髮
還有自有品牌MK的保養洗卸旅行組
買的很過癮,希望能從裡面遇到合用的產品
https://i.imgur.com/IRNy6h6.jpg
最後補充一下美妝點:
Canmake 華麗捲翹睫毛膏-巧克力色
刷頭夠長,而且不暈!
可以一次刷到全部的睫毛
只可惜捲翹度一般、刷頭彎度不夠,
加上尾端太多纖維不好弄掉
容易留下一坨纖維在其他睫毛上
SWEETS SWEETS
迷情香榭眼彩 02-蜜桃甘納許
這盤眼影算是最安全的大地色系,
雖然是從架上僅有的兩個色號挑了02買,
不過日系風格的微微亮片,卻一點也不積線
整體來說,用起來的感覺我相當喜歡,
Chifure 護唇膏
現在即期品半價賣65,
有效期限只到7月,反正便宜也不心疼
櫃檯還放了即期出清的幾款唇彩,
不過現在都戴口罩,就沒有特別買了
--
原po好厲害...我覺得我一定不會發現 佩
服佩服
支持妳走法律程序
加油!祝你順利
該櫃姐在做事的時候如果想到後果,還
會有這樣的發展嗎?抱著僥倖的心態,
覺得消費者不會追究,從一開始就錯了
,還要消費者看在喜歡產品的份上原諒
?又不是非用他家產品不可
推你果決 不能姑息這櫃姐,手法老練,不
知私下已動過多少手腳~違法的事居然還說
自己行得正做得直?!
如果是我遇到一樣的事可能氣死了卻
不知道怎麼辦,妳能不嫌麻煩的做這
些事真是太好了!祝妳順利
辛苦妳了,希望這件事能對其它專櫃有警
惕作用!
這樣讓我對台灣高絲印象直接跌到谷底欸...
...之後想買的東西都要考慮一下了
推不姑息養奸的精神!
推推,公司這種處理方式真的會讓人失
望QQ
這真的很扯...
雖然希望一輩子都不會用到,原po說
明清楚程序完整,非常值得參考!
確實因此對於這個品牌的印象變得很
差,畢竟這行動可能是企業文化嘛…
從美保就有追,結果水果塔居然發霉了(歪樓
佩服原po的果決,其實當初看到這篇文章
時,覺得自己的發票也是怪怪的,沒有會
員點數也不能補登,不過當初沒有後續處
理,謝謝原po也讓我上了一課
推推
推
推
推原po!
推 走司法程序對雙方都很麻煩 感謝原ok
po
推!
推原po的行動力,希望能有讓各大品牌
有個警惕
推
推
推
推!!!你真的很有行動力 !!!
為了貪這一點點數 葬送自己也是不簡單
扯到爆炸
謝謝原po的不嫌麻煩
推!有時候不認為自己錯的態度反而
讓人堵爛
本來蠻喜歡高絲的,覺得形象不錯產品
也蠻好用,現在有點改觀了,希望原po
順利解決
推
支持你!這櫃姐看起來就不是第一次這樣
了,用法律讓她和台灣高絲了解消費者不
是好惹的!
不認錯真的很瞎,原po辛苦了!以後
台灣高絲產品真的不考慮,太扯
推推這篇,以後遇到類似事件對其他版友
也有參考價值
推!!!!!
推原po的積極處理
推
推你
看完全文,覺得櫃姐是慣犯了,其他
的說詞也都是藉口而已。以前站櫃的
時候樓管耳提面命就是一直告訴我們
不能用自己的卡累積客戶點數,這本
其實勞基法應該不適用在有重大情節事件上
來就是違法。再講到高絲扯勞基法,
啊...高絲這麼大的公司總不會連一些基本
規則沒列在內部守則上
的確開除員工要支付資遣費,但如果
對方做出危害公司商譽的事情是可以
直接開除的,甚至向該櫃姐提告索賠,
只能說高絲的作法真是讓人失望。
我覺得很多櫃姐都作這樣的事,只是點
數不多就算了
推原po的實際行動!辛苦了
推!加油!!
推
推你!
高絲人員的教育訓練真的有待加強,雖然櫃
姐幾乎都很親切但靠櫃時有些櫃姐明顯專業
技術也滿不足的
推原po!支持你的行動
我覺得這櫃長的確是做錯了,但一直要
求人家開除這員工也太過了...
搬一下我在隔壁的部分回應 對該專櫃人員失望 第一時間的反應根本沒有想要道歉, 更對自己所犯的錯不以為意, 一再而再找藉口推脫, 後續竟然還想把錯推給中友樓管 結果就是說了一個謊得用更多的謊去圓 對台灣高絲失望 不認為我真的會報警,覺得摸摸頭就好了 不斷要我原諒該專櫃人員, 要我再給品牌產品和該人員一次機會, 在對方知法犯法的情形下, 還用勞基法作為不能開除該員工的理由 這就不是盲目包庇嗎…? 她從一開始 就知道我想要消費的櫃點是台中大遠百 對話中我也提到過好幾次台中大遠百, 但她卻為了業績而隱瞞調櫃點的事實, 直到我發現後在Line問她,她才承認 所以這邊她已經不老實過一次了!! 我沒有跟她說我有會員嗎?有 她有沒有問我?沒有 她有沒有時間處理發票?有 最後她有沒有這麼做?沒有 在「未經客人同意」的情形之下, 擅自用自己的百貨會員資料去累計消費 違法事實都已經這麼明顯了, 我還不能要求品牌開除她????
員工都違法了,要求開除有什麼過了= =
而且不開除,難道留著她繼續禍害下一個
客人嗎?
推給不小心好瞎
推!
高絲為了保一個櫃姐賠上自己的商譽真的
好傻
隔壁板推文內還有人覺得原po為了點數使
用司法資源,這樣不妥呢(白眼)也不看
看原文內櫃姐回應的態度,從頭到尾都在
狡辯找理由,那位櫃姐找藉口時怎麼不會
覺得自己不妥?
推原po不怕麻煩的行動力
支持原po走法律程序,硬起來高絲才會
重視!
推!辛苦了,你好棒!!
推!辛苦了
實用文推
好幾間的日系保養 其實規模都很小 作風台
式 思想又封閉XD 待過真的覺得可怕
看過原文訊息對話 支持原PO不姑息 要求開
除部分則不予置評 專櫃人員態度不佳我可
能會不買該品牌 或是去別櫃消費超過原櫃點
的金額 直接換櫃點服務
推!
我覺得潑上網/要百貨處理/要高絲處理,都o
k,但強烈面求對方離職,有點太過。每個人
都會走錯路有小惡,但給他苦頭,讓高絲知
道客人都會注意就好。
推思緒清楚&整理
原po爭取自己權益很正確,但品牌要怎麼處置
犯錯員工,沒必要跟原po報告,甚至還要求
公司開除……
錯的絕對是櫃姊 但你也有點氣到太得
理不饒人了吧……
推!
認為違法就該開除+1,若我是老闆,難道會
想留著這樣的員工嗎?高絲還幫違法的櫃姐
求情...
某樓意思每個人都有這種犯法的小惡
是這樣嗎??
如果從一開始就真心誠意的道歉 我想原po也
不會有後續這些比較強硬的反應 看對話那個
櫃長的態度真的會讓人怒氣一直上升啊
不認錯真的會讓人火大
得理不饒人真的讓我笑了,那位櫃姐從頭
到尾都沒有誠心誠意的認錯,為什麼要饒
人?
一直叫姐姐感覺很沒誠意...
潑上網/要求中友&品牌處理,殺傷力已很大
。但品牌要怎麼處置員工是品牌的權利及有
其考量。看原潑的購物內容2大袋,可能是VI
P才又更氣。支持的人能做的大概就拒買吧
樓上你半小時前不就推過一摸一樣的推文了?
擅用公務之便不當得利,本來就不應該繼續留
任,不懂公司為何要包庇他?
對於原本就喜歡的高絲單品,我是不會拒買
。多元意見才是網路常態
這種案件如果當事人接受和解條件,可能
會不起訴,希望原Po挺住!不是大家都在
做的事就是對的!印度每天都有強暴案,
但難道強暴是對的嗎?
報警ok,要求公司開除員工就over
感覺可能是不願意為了一個客人花錢遣散員工
?畢竟資深的話遣散費應該也不少
如果是我也報警就好 他們公司要怎麼處理是
他們的事 反正我也不會再買這個品牌的東西
這件是非告訴乃論,不管有沒有和解,該起
訴就一定會起訴喔
高
Y大其實原Po說得很清楚,報警或自請/公司
要求離職擇一啊,既然不願意讓受害者干涉
公司內部處分,那現在報警按程序來也是
受害者同意的。另外噓”小惡”
覺得報警提告是對的 但要不要開除員工是
公司自己的決定 客人無權干涉
都不知道櫃姐吸收多少了,很多客人甚至沒有
中友會員,那剛好又是大筆可獲得很多點數不
知道會跑到哪裡^ ^
看ptt 長知識~謝謝原po!也辛苦妳了~
支持原po作法,剩下就待後續司法調查與
否了。
一般人大多會嫌麻煩就這樣算了,走法
律途徑才能避免下一個受害者出現!
原po的文章包含Line對話我都有看完,
的確錯的是櫃姐,原po客訴、要想退貨
拒買甚至報警都是原PO的權益。但一直
要求高絲直接開除該員工,應該是高絲
的人事決定,感覺不需要向原PO報告,
所以我才會說太過了。 就像今天社會
上犯罪會走司法程序,但要求兇手應該
要被如何私刑嚴懲,就有點誇張,個人
意見啦
辛苦了,遇到這種真的很累人
那個就是要公司二選一吧,不開就法院
見這樣
而且看圖片裡面用詞超老練,感覺那櫃
姐就輕車熟路
推 幫高調
看完整個故事覺得原po到最後有點得理
不饒人
櫃姐錯在先但一直要別人離職不然就報
警你要不要想想哪天你家人被這樣對待你
會做何感想!氣歸氣但後面原po的行為
很讓人反感
得理不饒人,中友的懲處已經很重了,還
要繼續逼開除
提告是原po的權利但離職與否的決定權應該
是在高絲手裡,不能兩相並論,原po的要求
在我的看法裡越界了...
樓上覺得開除很嚴重那就報警留前科啊
說到底一開始不要做這種事不就好了
櫃姐又沒有認錯,原po怎麼饒人。況且有
人作錯事,要不要原諒是被傷害的人的「
權益」,不是「義務」。說得理不饒人的
,是不是太自以為的善良慈悲了?
中友的懲處哪裡重了?
我覺得台灣高絲一直都很有問題,原po
的堅持我佩服
一看就知道這櫃姐手法純熟不是第一
次這樣幹,也不知道賺了多少,這次
踢到鐵板,還要受害者輕輕放過
推 原po積極行為
百貨行之有年手法 學姐都有在傳
推積極處理 他們就是看準消費者不會
把事情鬧大才敢囂張啊 而且當事人從
頭到尾都在狡辯 公司也想摸頭了事 不
覺得反應過度
到底在越界什麼啊...人家問她希望怎麼處
理,她也是就講白了啊,做不到那她就選別
條路走而已,而且對方也都知道她那條路是
報警,講難聽一點,很多大公司都看準了小
蝦米不會去報警找自己麻煩,如果對方是
我說的這種態度,小蝦米乖乖吞下,那受害
者的困難到底誰負責
才五千哪裡重 原po向高絲提出資遣或自請
離職的意見不代表對方就會照做 不提的話
高絲搞不好覺得 呼~又摸一個頭~
公司不覺得櫃長侵佔很有問題,這不
嚴重?
而且都有說不離職/開除就報警 也不是沒
給對方另一個選擇呀:P
要求人家離職是有點太過了...
我覺得是不用要求對方離職,該公司想留下這
種人就隨它吧,但一定要告,不管是勞動服務
易科罰金還是拘役,一定要讓他受到法律制裁
!
支持原PO,某樓說什麼如果是自己家人遇到
會作何感想也太好笑了,就算是自己家人,
敢做出侵佔行為被告就是活該
櫃姐根本沒認錯,哪說得上得理不饒人
支持提告 但是公司決定要留爛人自取滅亡
的話光就受害人立場也不能幹嘛 就算寫信去
台灣甚至日本總部成效也是謎
根本沒有真心認錯 為什麼要饒她 罰5000算
啥嚴重懲戒?她不知道用這招黑走多少利益了
有些人想當聖母那是個人自由 但別逼他人
也當聖母啊
推
因瀆職行為而犯法公司應該可以直接開掉啦
但人家就是要用勞基法保垃圾 這樣的內部
決定外人也干涉不了
支持原po報警保護自身權益!不過開
除的決定權在高絲人事手裡,確實也沒
義務跟原po報告
刑責的部分跟公司處分是兩回事 你想
給他應有的懲罰是交由法院審理 公司
怎麼做客人應該沒有權利干涉吧
幫高調
好扯 以後會盡量避開KOSE旗下的櫃
都犯刑法了開除很正常吧,這部分是不用預告
不覺得原po太過,那些容許小惡的人,知道
很多殺人犯都是從虐殺小動物開始的嗎
這種員工硬要留著 高絲也真的是:)
而且公司的人也太不懂勞基法了吧 拿勞
基法當藉口
也不用遣散費的,講勞基法的可能要再讀熟
一點
從A8的ADDICTION擅自退刷事件就不在台灣
買了 但一堆人不在意 沒想到高絲也有問題
希望百貨公司櫃姐的一些惡風氣能被整頓一
下,當聖母只是在姑息她們而已
要不要開除員工其實是企業決定的,消費
者沒資格要求吧。祝官司順利進行。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前幾天也被全家店員冒登點數,經過反應
全家說會開除該員工,不因利益小而不是
犯罪行為
惡劣櫃姐 ,但無權叫公司開除她吧
之後記得提附帶民事訴訟,公司跟櫃姐
一起告
推思緒清晰有條理 支持走法律途徑
推,不管價值多少就是侵佔他人財產,
支持走法律訴訟
原po提出希望櫃姐離職的要求沒有不妥。
對方判斷不應該開除櫃姐,而原po也接受
了對方的處理方式轉而提告,並沒有說對
方不願意還一直盧
好不老實的櫃長,而且不要再叫妳姊姊了啦
!
對欸,板上之前發生過addiction盜刷事
件,看來高絲的員工訓練有待加強喔
好多鄉愿
一直叫姐姐裝熟好煩!支持妳的決定
擅自刷退啦不是盜刷,講錯
支持原po,就算只是點數,但違法就
是違法啊,而且公司這態度擺明要包
庇,吃定一般消費者不會想走訴訟程
序,真的印象完全負分了
支持原po 櫃姐太扯了
推原po邏輯思慮清晰,反觀櫃姐的訊息
贅字一堆又不通順(跟你說聲道歉/做坦
承/做聯繫/做道歉)…支持你走法律途
徑的決定,但請一定要挺住!加油!
一直叫姐姐真的很煩+1
一直叫姐姐很煩 很對岸風格
如果是我家人這樣我也只會勸他好好認
錯負起責任啊 到底要情勒什麼?
推妳不怕麻煩願意走法律程序處理,對大多
數人來說真的會因為覺得麻煩而算了,我也
曾經在某知名電信遇過更誇張的事情,氣
憤了好幾天也到警局做了筆錄,後來店長帶
著人來道歉我自己就默默又妥協,現在想想
也是自己怕事有點後悔
推
推!行動力好高,覺得很有勇氣!
推。謝謝你不姑息養奸!
公司不覺得櫃長侵佔很有問題太扯了
推
這篇讓我想到三十而已的劇情
很久沒買高絲產品了,唯一想在回購是
雪肌精,但替代品也很多,經你這事對他
們品牌好反感,支持你
真的很厲害,給推,很多消費者就是怕麻
煩,所以後來都輕輕放過這些人
原po好強!
支持原po!完全看不出那裡得理不饒人。
那位櫃姐和高絲根本毫無悔意和誠意。
提告剛好而已啦!佩服原po 的行動力,
絕不能繼續姑息這種惡劣櫃姐和把顧客
當傻瓜的公司。
高絲覺得原PO不會去報警,處理完即可結案,
只是沒想到真的報警了。
推報警,侵佔不能姑息
感謝你不姑息養奸,最怕劣幣逐良幣
“小惡”才是社會禍害根源,百貨跟專
櫃可以雷聲大雨點小、事後安撫櫃姐,
無形中被取走主導權,這根本不是原po
希望的,只有報警真正證明犯罪事情才
是原po能“自我掌握”的。離職跟留下
前科,兩個有那麼難選就對了……
雖說是點數但最後會換算等同現金折抵
,那就是拿了別人的錢,這個說法應該
沒錯吧?所以小錢被拿走有的人不在意
嗎……
支持原po
推
推
推 高絲也是死命要保櫃姐 幸好原po沒
有因此心軟
做的好呀
支持原po!每個人都佔你點便宜不危害到你
性命,且理盲濫情逼你接受,最後危害到的是
整個社會,ex: 人家只是想討口飯吃,你害人
家沒工作何必呢?最後佔點小便宜的人壯大,
開始佔每個客人便宜,活得理直氣壯,而被
佔便宜的人被理盲濫情路人指點,活得低聲下
氣,消費者權益受損,不敢再爭取了。這種
事才會一而再發生
幫高調,加油!
佩服原po,換成我應該就被摸頭了..
要出門聽兩三個小時的sop廢話 被要
求原諒 消費者還沒資格表達自己可以
接受的處理方式?那除非你各位是股
東 日後根本不要客訴了?反正哪件
事不是公司內部決定 外人無權要求
推推 原po超帥 (默默看向母檔買的一
整袋高絲)
推行動力超強,有遇過他櫃類似行為但因為
太懶就作罷了,直接不再消費該牌
櫃姐不認錯 高絲看來也沒有讓消費者能認可
的實際作為吧 觀察多久不知道 有沒有真正
懲處也不清楚 但確實就是要留這櫃姐
既然這樣原po選擇確實能得到處理的方式有何
不對 況且自己吃虧還要因此上法庭 有夠麻煩
高絲這種大公司恐怕不知道摸頭多少這種事了
某樓說若自己家人被告作何感想超好笑,若
是我姐,我就嗆爆她說活該啊,不然咧
要是我我也沒心思上法庭 應該也是會吞下來
很佩服原PO!! 有些人喜歡站在道德至高點
說什麼得理不饒人 真的不用在意
支持!你好棒!我覺得一開始如果有給出合
適的致歉原po也不會這樣強硬,其中人事的
問題我覺得公司有權自行處理,但我覺得報
警是對的!櫃姐不像初犯也不該被包庇
推,支持你的處理方式,加油!
再來推一次,不覺得原po有任何得理
不饒人,每個人都被勒索一點、被摸
頭幾次,就是助所謂的“小惡”累積
成大惡。
而且也不覺得侵占他人的錢這種行為
是小惡。非常敬佩原po!
現在很多櫃姐也都會類似手段 之前在衣飾類
LF也遇過櫃姐登自己的會員 多少不會特地
發現的人會去反應,現在很多櫃姐鼓勵我匯
款她再結帳..我那天一看她也是刷她的卡 紅
利是她的 唉 下次要要求她發票必須是現金
結 總歸!支持原Po
支持原po。
推推,支持你~
推原po。 員工違法侵占原po權益>原po向
公司提出讓員工離職的訴求>公司不同意>
原po進入司法程序。 有些推文說公司怎
麼處置員工是公司的事不需要向原po報告
、說原po越界 的邏輯很奇怪,沒有人說
公司要向原po報告啊,公司不接受原po訴
求,所以原po進入司法程序,這很難懂
嗎?越哪門子的界?
支持你
另外推原po發文分享,對所有品牌都是一
個警惕,希望以後這種事情不再發生
感謝原po分享,我支持你,看完對高絲的處理
很失望
我會拒用
推
上次ADDICTION擅自刷退也觸法 怎就沒人
抵制QQ
原來業務侵佔是小惡,我真是對有些人想
法是大開眼界. 你知道有些公司連收東西
都要報告嗎?
支持原po作法~
哪裡得理不饒人?沒一開始提告就是看在過
往情分了,做錯事那方還在那行的正做的直
,誰吞的下去
推
我個人不會因此拒用KOSE,這是那個櫃姐
個人行為,不會一桿子打翻一條船。只會
對虛假廣告、動物實驗的品牌拒用。
以下回應內容 在美妝板及保養板皆相同 --- 我曾經在反推文提到, 我已經不是第一次遇到高絲櫃姐做出這種事情 第一次遇到的時候 我和當時那位櫃姐交情很好, 就算當天只是因為工作有事路過, 也會順手帶個飲料或小點心給她 而她決不會建議我買不必要的商品, 而是把我當朋友的分享工作上點滴 結果呢…?換來被信任的人背叛 即使她拼了命的跟我道歉、說對不起, 我看在過去交情,心軟原諒了她 失去的信任卻再也無法回來了 --- 然後是這次發現發票有問題的時候, 為了怕自己誤會陳姓櫃姐, 我才會先請中友幫忙查詢異常原因 結果換來的是什麼?毫無歉意的回應 告訴我我害她被百貨開了一張罰單 以及那些推卸責任、死不認錯的態度 我絕對相信大部分的櫃姐很潔身自愛, 不會輕易做出踩線的犯法行為 這兩次侵佔點數的事情台灣高絲都很清楚, 但是她們從三年前到現在毫無改進, 一再容忍少數人破壞公司商譽的惡質行為 還有,說我浪費司法資源的推文啊… 一位熱心網友在保養板看到反推文 於是不嫌麻煩的在6/6先報了案, 不但準備反推文的網頁版網址給警察、 還犧牲自己時間製作筆錄到午夜 雖然我不知道他為什麼這麼做, 但是對願意順水推舟, 替我省下開頭麻煩的人, 難道我不但不能感謝他, 還要反過來說他浪費司法資源嗎? 好幾位板友推文說 我沒有權利要求她們告知內部如何懲處, 但如果今天台灣高絲態度夠明確、果斷, 我還要求她們要告訴我懲處內容做什麼? 難道消費者的信任真的一點都不重要嗎? 就算自身權利被侵佔了,也不能做得太絶 還得體諒對方,要為對方留後路? 為什麼受害者要委曲求全的為加害人著想? 不好意思,我辦不到
偷一點也是偷 有些人情勒什麼鬼
支持你,祝你順利!
推原PO邏輯清晰!
幫大家除害
推推
滿驚訝大部分人覺得要求離職很合理
小惡不需大懲處,可能大家覺得侵
佔點數是大惡、或是要求離職是小懲處X
D
櫃姐和高絲都可以一開始就承認錯誤並道
歉、重開發票歸還點數,但直到最後都沒
處理只想要原po呑下去,這樣還有人說原
po得理不饒人?為何消費者吃了悶虧還要
說真的...我倒覺得原po多給離職這個選
「體諒」這樣的服務人員和公司?
項很仁慈了,公司一直刻意留下這個員工
才讓我覺得神奇(可能認為原po不會真的
去告,覺得消費者沒那麼有種也不會花這
個時間,很顯然他們想錯了),私下解決
他們不要非得直接鬧上警局對公司的聲譽
傷害更大吧...
但看原po那兩袋,感覺也是不小的金額X
DD
推 支持原po!
惡還分大小就很奇怪而且都可推測累犯了是
要縱容歪風到甚麼地步 要求歸要求公司還是
選擇了保人不是嗎(要是我大概一開始就不會
給選直接進程序然後能公開的部分公開給記
者抄外加給台灣跟日本寄雙掛號信就是了 台
灣這邊就是一條船的肯定會保自己人
罪與罰的適度方面 原po才是當事人 要客觀
一點就算非告訴乃論這樣
高絲不要求櫃姐離職,不就等於變相默許
員工侵佔顧客點數嗎?偷顧客點數一百次
只有一次被發現、公司還會保護自己。前
面有版友提到超商店員用自己的帳號累點
被革職,用要求超商打工人員的標準去要
求百貨公司專櫃櫃長哪裡不合理?
台灣就是一堆人講情凌駕於法律 ,支持
原po,本來就應該用最高標準處理,這個
在美商絕對馬上開除了
支持,祝一切順利
對於台灣高絲一直挽留這種員工的行為
感到迷惑,這不就代表品牌文化默許員
工可以行使這樣的犯罪嗎?反正有內部
懲處?真的對他們家失望了
惡怎麼不會分大小XD 尚未有法律依據
的話這惡的大小就任由主觀判定囉~
偷點數跟偷麵包一樣都是違法的
h大覺得侵佔點數是小惡的話,試著把
它想成是錢會不會比較好懂?員工侵
佔/偷了客人的錢還能不被解雇的話,
你敢相信這間公司嗎?
我在某日系品牌工作過,也有發生過員
工偷累積客人消費被抓包,公司作法都
是把該員工革職,勿以惡小而為之,況
且這是犯法的事
應該是說這不是小惡啊~但我想會做這
種事的人應該都是抱著狡猾僥倖的心態
,認為這是一件小事,沒什麼大不了的
吧!但不屬於你的東西本來就分毫都不
該取的
報警是原 po 的權利,支持提告,但跟前
面幾樓看法一樣,覺得要求高絲企業方告
知詳細的人員懲處有點太過。
附帶一提,雖然很喜歡高絲一些品牌的
產品,但我也一直都覺得高絲總公司令人
難以理解
支持 願後續一切順利
1.惡就是惡 個人覺得這不是一個可以量化
的概念故沒有大小之分 2.可以量化分大小
的是行為中的惡意/傷害(損失)/刑罰 3.從
個案中可見惡意並不小 4.原po認為個案中
所涉及行為相應的懲罰是二選一 不認同那就
由司法程序定奪 這應該沒有很難懂
至於要求公司處分及告知結果 個人是覺得可
以要求但沒必要也沒辦法強制對方按你的做
這樣
個人認為應該讓日方知道台灣高絲的處
理方式有多糟,包庇涉嫌侵占等違法行
為的員工,是在傷害品牌形象和信譽
實在沒必要講人情,我完全理解原PO的
心情。
我之前碰到偷拍裙底的色狼,我直接徒
手抓著他帶他去找樓管連同報警,警察卻
說因為他只有拍到裙底沒拍到我的臉,
所以我提告也沒有用(傻眼)後來我看他
這邊推文也太誇張了吧,這些人道德
手機裡面不只我的裙底照!還有一大堆
之前偷拍別人的!瞬間我就明白,有些人
就是知法犯法,甚至知道自己怎麼做不會
被告。
觀是有什麼問題,都已經明擺著業務侵
占了,公司還不該開除這種操守有問題
的員工嗎?
接下來原Po還會有很多流程要跑,一定要
撐下去!加油!
個人而言會想知道到底是侵佔多少錢再
來主觀認定是大惡還是小惡,以及需不
需要解僱。大家價值觀不同,沒有絕對
的對或錯囉。
有做就是有錯 沒有大惡小惡 都這麼熟練了
累計金額恐怕也很可觀 只是沒認據支持這
部分而已
不過一般民眾對法律認知普遍不足以致助長
歪風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提告是你的權力,但公司有自己的內控程
序,也的確要遵守勞基法,並不是你說想
要什麼處分就能有什麼處分的,我不理
解為什麼你要堅持對方一定要被開除
其實公司就是看規定,該怎樣就怎樣,
不管是客訴處理或革職都是照規定,不可
能因為你說要提告或不再消費就違反內規
。公司也不怕你提告,反正就照規定來處
理,公司養法務、付錢給律師事務所就是
為了處理這些,不是說你會輸,你會贏
的,只是想表達這些對公司來說都不是
什麼太大的困擾,但你一意要公司照你
的方式處分員工就是很傻,很不理解公司
運作模式
這也跟高絲有沒有誠意處理沒有關係,
畢竟我們沒人知道高絲的員工懲處規定,
但有某種程度規模以上的公司絕對是沒
辦法隨便開除員工的。不按照公司規定處
理,不只會被稽核單位出缺失,也會被
員工 ,還不是一樣要被告,那當然是
他也沒有一意吧 不就是二選一而已XD 話
說如果用外送平台叫食物 發生目擊食物被
外送員偷吃的情形 我也會想知道後續懲處
啊 換成點數也一樣
高絲那樣想息事寧人就是沒誠意吧 不然他
哪裡有誠意了 水果塔嗎
另外你告櫃姐個人侵佔應該告得成,但要
告高絲應該告不成,因為高絲是有對員工
做出處分的,只是不是你想要的處分,只
要高絲的處分符合法規及內規規定,他
們就盡了應盡的責任,這也是為什麼他
們會遵守內規優先,而不是依你的期望處
分員工
我沒說高絲有誠意,而是說從公司的角
度來說處理這些事情跟誠意無關,照規定
處理,客人不接受就是不接受,就這樣了
,大家認清現實,公司是照規定再運作,
再嚴重的客訴都是照規定,對處理者來
說就是工作,與誠意感受情份等都無關
勞基法的部分隨便查查 雖然勞基法是叫勞
基法 但也不可能包庇壞員工的XD
所以個人覺得如上紀錄之公司方知悉員工
的違法/違規行為之後的反應,確實是很糟
糕的做法,不過真的蠻希望日本方能知道這
件事
如果一直說服顧客原諒有違規情事的員工也
是照流程處理的話 那我也是沒意見 笑笑
高絲明明就有說對櫃姐的處置 好嗎,但原po
不滿意這處理方式才要上法院,就算上法院,
法官也只能針對業務侵占這方面判,依然無權
力要求高絲讓櫃姐離職啊
認同cryingbee的想法 公司既然都做了處置,
就不會因為顧客說要報警而再加碼成資遣員工
辛苦了,給推
原po是要櫃姊離職不然就上法院(二選一,
其實也是放櫃姊一條生路,讓她不用被告)
,怎麼會扯到要法院要求櫃姊離職?不過業
務侵占成立後高絲會不會另做決定就難說了
,日本公司會用犯罪者?
一,櫃姐完全沒有誠實認錯,而是一
騙再騙;二,高絲只罰5千跟調職,且
態度擺明不退讓。業務侵占可是最高
能罰到9萬加坐牢的罪,居然有人認為
是小惡,很難讓人接受。
*更正:5千是百貨罰的,高絲只有調
職記過哈哈哈
真的沒必要管到高絲方面是否有要開除她
那就公司內部的事情
然後雖然都是業務侵占 但不能用刑罰上限
來概括所有情節的嚴重程度吧XD
cr大,原po有提到要酧玥毓隉H我漏
看了嗎?ntu大,確實是不能一以概之
,但我滿不認同前面推文說的小惡,
且櫃姐可能根本是慣犯
救命怎麼亂碼XD 「要酧玥毓隉H」
???「要 ﴠ高 絲 嗎?」
「要告高絲嗎?」
說得理不饒人的希望你以後也碰到同
樣的事再來說
櫃姐做這種事還需要同理心幫她想?
如果工作會丟了都是她自找的啊
推推 祝一切順利
推你的條理跟氣度 要是我 大概只會找朋
友討拍
完全想不到怎麼解決
讚讚
大惡小惡看比較基準是什麼,跟殺人搶劫強
暴比是小惡,但以職業的工作守則來看業務
侵占當然不是小惡
認同cryingBee的說法,原Po可以維權,但
公司方通常不會照單全收。
櫃姐真的做了糟糕的事,原po也不姑息這很
棒!但是救濟的管道,就是向公司申訴,依
內規由他們決定如何懲處;還有走司法體系
,由法院檢察官依法判斷,可能緩起訴罰金
等等這個還不知道。但沒有一個救濟管道是
「依消費者的判斷應該要開除她」的說~
推原po維護自己的權益!
如果原po是希望櫃姐離職否則要告櫃姐
個人,那應該要跟櫃姐說,跟公司說是沒
用的。公司不會因為顧客說要上法院就開
除員工,至於顧客要告員工個人就與公司
更沒有關係了。依勞基法得開除員工不是
應開除員工,就是給公司自行判斷,而
公司只要照著懲處內規來處理,就不違
反法規,消費者也告不成。我沒有在說櫃
姐是小惡大惡,也沒有說原po的行為如
何,原po行使她的訴訟權力是完全沒有
問題的行為,只是高絲的處理雖談不上好
,但也就是依法辦理,不管消費者覺得多
不合理不能接受,在法律上高絲也沒有
問題,法律本來就是最低標準
對高絲很憤怒的人可以選擇不再消費,這
是高絲選擇這樣的處理方式就要接受的
後果,但要告高絲真的沒辦法,而希望
高絲依消費者情感感受改變規則也不切
實際,我只是想說明商業公司經營並不是
靠感覺運行,而是依規定運行
勞基法規定,公司要開除員工前,要給改善
機會(印象中是這樣),真的不是說開除就開
除
原po從來都沒有說要告公司吧@@?一直都是
要告櫃姐,但CB大說的沒錯,這個告知的對
象應該是員工本人沒錯。提告員工對公司實
質上沒有什麼影響,因為公司就不是被告XD"
此外樓上a大,勞基法有11條跟12條,11條
是「非有以下事項,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契約
」,也就一般資遣條件的適用,但12條是,
「勞工有以下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
契約」,也就是俗稱的懲戒性解雇。
在11條的狀況,資遣須給資遣費,也需要符
合最後手段性原則(給予改善期或調職等)
但第12條是可以直接終止契約,不須符合最
後手段性原則。12條中有一個項目是違反勞
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以高絲這麼大的公司來說,工作規則裡如果
沒有把「挪用會員點數」列為重大違反工作
罰五千哪裡重?她用這種手法的不當
得利早就超過五千了吧
規則的項目,我自己有點不太相信。一般來
說,櫃姐的工作規定有夠多的多......
包括衣服沒燙、遲到、擦特殊色指甲油都有
可能被列為考評項目。這麼枝微末節的事情
都會被拿來規範櫃姐,說會員點數沒有規範
我覺得...可能性不大^_^"
Cr大,小惡是別位版友說的,不是指您
辛苦你了
這個櫃姐違法耶!真的沒有辦法理解說
得理不饒人的怎麼想的。台灣高絲如果
覺得工作人員連法律都可以不遵守,這
種品牌誰敢信
apple90101的推文超好笑,直接邏輯喪失XD
D舉例是認真的還是搏君一笑啊XD 話說我家
人被這樣對待我會覺得他活該哦^^誰叫你要
犯法呢~
cry大落落長講了話一大堆話,真的有閱讀/
搞清楚文章內容嗎?請cry大還有那些說原p
o「堅持」高絲開除陳姓櫃姐的人說一下是
內文哪處嗎?
能吐槽的地方太多了真是讓我大開眼界XDD
原PO提出她的要求(不論只有單個/多個
選項都一樣),因為對方不接受轉而選擇
其他或堅持原先要求是很正常、合理、符合
事情處理順序的。假如因為對方不接受就一
定要改變那還談判幹嘛?而且讓提出要求
方知道實際執行狀況也很正常,啊不然是
提心安的喔XDD
推原po的行動力!
cry大論述還不錯啊XD 也推原PO行動力
。
支持原po提告,不過依勞基法而言要開除
員工確實不是容易的事情。所謂累犯、所
謂行為偏差都是道德面;重點是公司必須
舉證其影響層面是否重大並危及公司,且
得以量化、此外,還必須舉證適當告知或
是教育員工等行為公司已妥善執行後,該
員仍拒絕或未執行,公司才有合理合法的
立場解僱該員。
推!硬到底
推
送來道歉的水果塔發霉了噢......
推
嗯...勞基法確實有保障這不能開除員工.需
要有非常強大的證據.由公司舉證才能.若是
主要看公司怎麼認定這個過失.報警成立的話
案件也確認他有罪或許真的可以開除他
或許不是公司真的不想開除他.有時候真的是
礙於規定無法直接進行.我不是幫公司說話喔
搞不懂為什麼一堆人以為開除很容易X
D
推cr大也推原po
會來逛板的其他櫃哥櫃姐看完這篇 快轉職
去這間吧 如果想玩偷佔便宜的這種事情
被抓包了 公司也還會保你飯碗哦 超棒的
而且這種時候最愛在批踢踢找題材的記者怎
麼還沒工作
寧願不付資遣費 還損失其他客群觀感($$
)的公司也是頗神奇的啦 台灣公司都有自
己一套玩法
看完覺得 以前我待的專櫃櫃長 已經被開
除n百遍了
我的理解是原Po一直都在說訴求是櫃姐離
職or報警處理櫃姐行為,她也只是把提出訴
求交涉的過程描述出來而已,為什麼會認
為她在堅持要她離職啊?另一方面是高絲總
部人員就算不開除也沒有提出其他能讓原Po
信服的懲處方式,那ok啊就走另一條路司法
處理。不用糾結在誰有沒有權利讓那位櫃姐
走人啦!
推原po維護自己的權益,而且文章整理的很好
,但為什麼台灣美妝專櫃常常出這種包啊...
我在百貨站櫃的時候根本沒想過也沒膽做這
種事,真心不懂欸......
推
一開始就有追,支持原po
搞不懂為什麼一堆人以為開除很難 當然若
有把柄或不專業的HR就除外啦XD
搞不懂為何很多人覺得開除員工很容易+1
開除員工是不容易 但也不是做不到 而且
重點應該不是難易度吧
真不知道為什麼一堆人要糾結在難易度上
自己曾經被摸頭,一貫方式送你幾包試
用品,回頭說說笑笑不當一回事。這位櫃
姐做錯還說自己行得正坐的端,當然一
把無名火上來啊,是該得到教訓
妳太帥了!支持你的做法,這種人就是不能
姑息欠教訓,公司的處理方式和態度也讓我
這種沒消費過的人覺得反感
支持妳~有時候真的不是錢的問題而是法治
法條裡就是規定"得" 不管開除的難易度
重點是現在高絲就不想開除啊 e不ez很重
要嗎XDD 另一條路櫃姐本人也不想選那原p
o選擇要告也是維護自己的權利而已 當過
公司法務就知道開除一個員工到底容不容
易完全是看公司的手段 逼簽自願離職叫你
滾蛋的也是所在多有
推
支持你
推原po這種處理到底的態度,決不姑息
推原po,這種公司真的不能助長,把消
費者當白癡真的很可惡
一點都不會得理不饒人!為什麼要檢討
受害者,如果沒做事就經的起檢討,台
灣現在的消費市場就是大家情來理去的
搞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一樣
對櫃姐來說 也許被告還比較好 真的輸
了易科罰金
也有得到教訓 償還他的錯 而且還不一
定會輸
要人家直接丟工作 他可能現下就過不下
去
比例原則 你的行為我個人還真沒辦法
贊同
他該得到懲罰 好像也不是你不爽就說了
算
告都告了 就照程序走吧
推不下去 有點咄咄逼人
受害者不需要有風度或者為加害者生計著想(
為甚麼要來檢討受害者 完美受害者就算是在
性侵那類罪行也不一定存在啦淦)現在又沒
動用私刑比不比例的法官說了算啦
疑 所以你是說原po的行為沒風度也真
的沒有
為人生計著想是嗎?哈哈
本來懲戒就是法律說了算 不是受害者奇
摩子
說了算 我是不知道櫃姐會不會和解
我只覺得如果和解不了 賠罰金還比被
辭退好
不知道原po認為怎樣的懲戒他才會滿意
?
我上次被騙兩萬 追不回 對方人頭帳戶
受害者
很多 最後就簡易庭判 易科罰金而已 他
沒錢也
和解 相對比 秒開除還比較慘
沒錢沒和解
不管結果如何 受害者有盡最大的努力在捍
衛自己的權利了 比什麼都沒做被摸頭氣得
內出血好啊 原Po加油!
某幾樓的回覆也太鄉愿,推原po
咄咄逼人?沒有吧,放過了之後她會
繼續心存僥倖
推原Po,明明就是受害者不應該被圍剿,就算
中間處理方式可能有些瑕疵,加害者(不論櫃
姐或是業者)一副就是「我很抱歉也道歉了你
就應該要原諒我」的態度,讓人覺得這樣處理
方法再適當不過了,支持原Po走法律程序!
對櫃姐有沒有利我是不知道 反正鬧大就上
新聞 如果因此有消費者警惕 不管是從此拒
買高絲還是更注意又有沒有櫃姐做違法事情
都是好事
櫃長以為自己能夠投機取巧犯下大錯,
原po大發雷霆後,讓櫃長被罰.沒工作
與被告、再網路鞭屍,這算網爆嗎?
有些推文真的...什麼時候可以停止
檢討受害者呢?原po哪裡咄咄逼人了
?不就是因為有推文這種想法,才會
讓這類事情層出不窮嗎
推
支持你走法律程序
勿以惡小而為之,何況嚴格來說這也是
犯法了
太帥了!!!支持你!!
啊,某些推文讓我大開眼界。覺得原PO能夠
堅持很厲害。
檢討受害者同時,希望也能注意推文格式…
懷疑那位陳小姐是否背景硬,連蔡小姐也
不敢動
受害者是泛指 沒有講原po有沒有風度顧不顧
人家生計的意思況且我也不care就是了 倒是
某些人心態只會令同類事件越來越多 到時大
家有靠櫃=當凱子的心態到最後很可能是雙
輸而且輸最慘的肯定是實體通路的員工
什麼心態?我支持走法律途徑耶 不等法
官判
自己要公司辭退或櫃姐自己辭職的心態
我反而理解不能
應該不是背景硬啦,站櫃台很辛苦耶,背景
硬的應該比較會坐辦公室閒職:P
覺得比較有可能是業績很好^_^"
一句發一次推文 不能一次打完再推
文嗎 狂洗版 然後講的內容還很....
曾經身為台灣高絲的櫃姐
對於公司制度不予置評
對員工也很差勁就是了
做出這種事就是不適任,先告知有會員還要
偷登他人點數佔用不就心存僥倖的心態
公司採購採買用自己信用卡累積點數看正常
公司能不能接受這樣
太厲害!支持!真的不能姑息!
「受害者事前提出補償方案以作為不提訴的
條件」本身沒有問題好嗎 一直在那邊跳針
條件本身是怎樣公司就拒絕了啊 都跑法院了
還在那邊永遠懷念別人那份工作有夠神奇明
明犯法那個人還在上班= =
提告是妳的權利,但介入對方公司的決策就太
超過了。
妳的目的就是想藉自己消費者最大,以提告勒
索管人家公司的員工去留。妳有權可以直接走
法律程序,但提出離職要求真的不能茍同。
祝原Po順利
身為HR 開除員工的確不容易 我覺得可
以等訴訟的結果 若是刑法確定 公司就
有開除的證據 不過前提是高絲要不要
做……
看到某些推文對勞基法的誤解忍不住莞爾一
笑
推推
推推
真狂
原來提出離職要求叫太超過哦?真是長
推
推推、越線的明明就是櫃長沒什麼好說注
這算業務侵占,支持提告
沒有新聞想報導嗎
天啊辛苦你了 你好有條理 推
推
日本為什麼沒有這種事,是民族性麽?
推
推原po積極處理態度~之後線上交易也會
紅明顯。業務侵占處6月-5年有期徒刑,得
併科罰金,追訴期10年。「沒有易科罰金的
選項」。相關從業人員請自重自愛。
原po你很棒,加油
以小見大,品行不佳的員工不合理處置,
高絲的作法才蠢,櫃長離職還可以別處重起
爐灶,現在好了,要件這麼充分,坐牢當更
生人,雙輸!
公司對櫃姐真好 ,我在美國也是零售業,
資深櫃姐更不可饒恕 因為她在公司多年更
應該了解規則
某些推文的道德觀真令人大開眼界,明知客
戶有會員還裝傻,點數累積自己的會員,事
後還把問題推給樓管這樣是小惡,我們家的
櫃長很乖都是被點數帶壞的呢
推原po!原po本來就可以提告,而且他
已經給櫃姐離職或被告兩種選擇了,既
然櫃姐選擇不離職那麼原po報警不是
很正常嗎?
推原po
支持原po希望你一切順利!!
原po做得好 不能姑息!
櫃姐態度很不可取啊
推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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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
Re: [反推] 資生堂東京櫃的性別問題超猶豫該不該回這篇文,但想想覺得還是回個文 認真說,我覺得資生堂不論是國際櫃、東京櫃 對於男生顧客的態度都很糟糕 以下是我自己親身經歷過的幾件事情 以前剛踏入百貨專櫃,其實其他品牌也都不了解爆
Re: [閒聊] 為什麼一樣的商品還願意在專櫃購買那篇九萬多的文章我也有看到,但坦白說真的「不意外」 先說我會去專櫃買的理由很簡單 1. 跟櫃姐本身有交情,多少會在能力內且需要的幫忙做點業績 但這是基於櫃姐本來服務就好,也願意額外送點小東西 簡單說就是買服務更多,同時也去看看新品爆
[反推] 板橋大遠百雪花秀(換試用包被羞辱)文長,不喜慎入。 約莫三四年前有在板橋大遠百雪花秀櫃上換過一次試用品,留了資料後就不定時接到他們 的簡訊。 在韓國免稅店買過潤燥精華和氣墊,都覺得還好而已。自從換過那次也沒靠過他們的櫃。 最近可能是疫情大家不出門的緣故,百貨生意不好,三月底就接到板橋大遠百雪花秀邀約52
[閒聊] 疫情期間大家會找哪種櫃姐購買呢是否已讀取發文須知並詳閱版規(Y/N):Y 疫情期間沒辦法出門 百貨業績應該都不好 櫃姐開始用line摳客 可以線上結單商品直接宅配等等52
[靠櫃] 反推板橋大遠百Chanel連假第一天 到大遠百去走走才發現今天應該是預購第一天 所以到處人山人海 身為Chanel腦粉,心中盤算應該要去櫃上補貨了!先到Chanel櫃上試試看新的釉光唇萃還 有水慕絲粉底,因為一直沒有櫃姐櫃哥有空理會,就先去看電影了!47
[靠櫃] 反推花蓮大遠百雅詩蘭黛櫃姐(手機排版傷眼請見諒) (要去花蓮遠百雅詩蘭黛專櫃的朋友請先做好心理建設) 這篇是一個抱怨反推文,我要反推的是花蓮大遠百雅詩蘭黛的櫃姐,她的特徵是大約45up 的帶眼鏡+雙眼皮非常深邃的中年女士 我在6/14前往花蓮大遠百的雅詩蘭黛專櫃購物,我目標很明確,一開始就鎖定買粉持久粉30
[靠櫃] 反推漢神巨蛋植村秀最近看到那麼多植村秀反推文 於是也來分享自己的遭遇了 在7/2的時候被植村秀新出的唇膏燒到加上有活動, 就跑去靠櫃買了OR595跟OR 587兩支唇膏, 因為當天消費忘記出示會員卡,5
[請益] 詢問台中La mer 週年慶第一次要購買La mer,主要想改善非常非常乾的肌膚,因為價位不便宜,想請問有沒有推薦台中中友或台中大遠百的櫃姐?有考慮以下兩組,不知道各百貨會有獨家組嗎?第一次不知道怎麼買划算。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4
[靠櫃] 反推台北統一BOBBI BROWN櫃姐大家好,最近百貨週年慶開打,人在百貨走,反推難免有。 內容有點冗長,所以先上個懶人包,後面再細細描述事件經過。 ———懶人包——— 1.反推點:櫃姐的「銷售話術」嚴重誤導消費者,有說謊之虞 2.我的處理:打電話給統一客服,說明事件,希望能加強人員教育訓練1
[靠櫃]台中中友百貨資生堂國際櫃天使櫃姐我覺得我算幸運,台中新光/大遠百/中友遇到櫃姐都不冰 但可能我只是拿試用包,所以也不會很推銷 今天去中友遇到大天使櫃姐 因為資生堂小紅瓶最近很火 靠櫃的時候櫃姐-卓琳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