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抒發] 我是廢物
※ 引述《yueayase (scrya)》之銘言:
: 包含本篇已經5篇了吧,國考6次才過,在羊乳療養院當精神科醫師,
: 考不過精神科專科,只好到桃園擔任小兒科醫師從頭開始,應該實力也好不到哪去吧
: 反串廢文發那麼多篇,不知道到底能滿足你多少那小小的自尊心呢,ㄏㄏ
精神科要訓練4.5年,才可以去考精神專科,
但我訓練到第3年的時候,
接班家族企業,收入提升非常多,不用考量經濟壓力,
所以選擇做更有興趣,也更有成就感的工作,
加上人在北部也比較方便處理家族業務,
所以才選擇轉科的。
既然只有訓練3年,連考試的資格都沒有,
又何來「考不過精神科專科」呢?
這種發言對我而言,毫無疑問是誹謗,
質疑我的專業與能力,也損害了我的人格,
暗示我是一個軟弱,容易放棄的人,
所以我會採取法律途徑,還自己一個公道。
起不起訴我隨緣,
但至少要以此表達自己的立場,
同時也順便認識一下你。
--
這裡板主會巡喔
可是考不過精神科專科在客觀來講不一定是誹謗
倒是你是要承認這些是在反串我得經歷,你編造不合我
事實的經歷,貶低我好像還比較是誹謗吧XD
而且你已經罵過我2次米蟲了吧,米蟲是真的有成罪的案例
真要告起來喔... 你在BG版那邊的用詞
我都可以圈出4~5個有疑似公然侮辱的喔,而且是用編輯文
章方式回的,你別想賴說不是指涉我捏XD
1.我從沒說過那些文章是在講你,每次都是你來對號入座 2.你覺得有公然侮辱你就去告 3.有沒有誹謗你去跟檢察官說,不用跟我爭辯
以PTT的習慣,你在BG版那篇修文回我,明顯外人都知道在
講我捏,而且你在回推文對我ID也有4~5個可以成立公然侮
侮辱的字句喔,你可以試看看
別想用對號入座賴掉,不然你回推文幹嘛?
陽明醫哥愛罵人,還怕被人告我,可笑,ㄎㄎ
魯蛇 社會底層 魯蛇預備軍 米蟲,哪個不是侮辱你選看看
別想寫反串文不承認喔^ ^
我回你推文,不代表我原文指的就是你, 是不是對號入座,交給檢察官判斷, 跟我爭辯沒有任何意義。 還有我這個ID,和現實的連結性很強, 但你自己都說了,你很少在PTT透漏你的事情, 你光是要成立現實的連結性都有問題。 看你怕成這樣, 我就給你最後一次機會, 別講那些可能成立誹謗的言論, 或者繼續來挑釁, 否則就是走法律途徑。
不用~~ 不用~~ 你去告,我FB倒是有至少10多人知道我這ID
是我,我可以請他們作證,我5年前就公布了,不好意思喔
好,我一定會告你 :)
而且你回我推文真得有用到那些罵人的詞彙,別想說我回
不用再跟我講什麼了, 你剩下的去跟檢察官講吧~
的是別人賴掉,檢察官也看得出來,法官也是~~
https://reurl.cc/5o1q6M 光是這個你在我ID下回我魯蛇
你就是看看吧
https://reurl.cc/XeEkd3 說我無業遊民,你可以試看看
去跟檢察官講,我沒差, 公然侮辱真的成立我也認了, 代表我界線沒抓好,當作學一個教訓。 反正我還是會針對你的誹謗提告, 捍衛我自己的立場, 我就是想知道你是誰,現實過得好不好。
好的,偵查庭見~~
你名字是不是那個我也很好奇^ ^
如果是,我會跟ffaarr說那肉搜出的本名以確認
然後祥見司法院搜尋判決書多少這樣
我的本名早就網路隨便查都有了, 哪差一個法院認證? 今天沒有法院認證, 大家也都認為那就是我的名字。 但也因為如此,所以我和現實的連結極強, 在這種官司上會更有利, 反正你這種威脅我沒在怕, 只是告訴我,提告真的可以遏制你對我的誹謗。
※ 編輯: safelove (1.161.203.61 臺灣), 02/19/2021 23:57:242
沒有我沒有要回什麼 就是看到大家回也來湊熱鬧 發發廢文身體健康:) 話說我過完年胖了四公斤嗚嗚嗚嗚嗚 -----4
首Po當年碩班畢業, 能力太差,找不到好工作, 又不知道自己要幹嘛, 只好繼續念博班。 誰知道博班唸一唸,6
我不知道你到底還要發幾篇才會開心啦... 但是呢... 你在下面應有留言吧,看你好像很崩潰捏... 這麼怕被別人知道真實姓名嗎?XDDDDD ------------------------------------------------------------------------------ A:6
別這樣說 情緒發洩一下就好了 千萬別當真 今天有位老版友上新聞震撼了我一下 原本我是抱著朝聖看笑話的心情而已 結果看看發現只是個愛打電動的宅宅啊
爆
[閒聊] 警方判遭ITZY Lia霸凌同學無誹謗(theqoo)警方判定曾爆料遭ITZY Lia霸凌的同學無誹謗嫌疑 ================== 20幾歲的女性A某因在網路爆料自己曾遭ITZY Lia霸凌,涉 嫌違反《情報通信網利用促進暨情報保護關聯法》,以誹謗罪被起訴。 仁川延壽警察局於今日(13日)宣布A某為「無誹謗嫌疑」,因81
Re: [新聞] 「不姑息想摧毀我的人」 林智堅今按鈴申林智堅昨特別召開記者會跟大家說明,並沒有任何抄襲問題,並在臉書表示,面對抹黑絕 不姑息,過去不斷有許多人,透過造謠、抹黑等各種方式,為了政治利益誹謗我的人格、 想要摧毀我跟我身邊的人,也與律師進行初步討論,「針對王鴻薇議員的抹黑誹謗行為, 會按鈴申告,杜絕不實抹黑的選舉亂象」。 ★釋字509號45
[分享] 不要相信什麼把妹或改造課程之前在某個討論板, 看到有人以兩性專家自居, 向宅男收取高額的服務和學費, 說可以讓他們變把妹高手, 但講的內容只有皮毛,10
Re: [問卦] 館長直播表示大B哥去開個庭嚇得要死?館長稱他人 網路上強勢、現實卻嚇得半死 涉嫌妨礙名譽吧 會使閱讀者 認為對方 膽小懦弱、只敢在網路上強硬、表裡不一...... 而貶低對其人格評價 做一個假設啦 如果有人跟吳宗憲有官司2
Re: [討論] 民眾黨立委提告A先生誹謗所以檢察官只能發文給電視台 要求提供A先生資料 然後電視台可以用保護來源堅持不提供來源 當然電視台硬起來 他當然可以死不提供 那民眾黨只能改告電視台造謠這樣嗎? 告所有的來賓來個法律大戰?1
Re: [問卦] 3點的大招就是提告提告誹謗???高招 法院如果判王無罪 也只是 法院認為沒有毀謗女生,但不代表法院幫王背書他沒有做渣男的事情。 但如果告成了,只要法院判王有罪,按照台灣民眾的法律素養。都會直接一句“法院認證的 ”然後直接類推所有渣男指控都成立。X
Re: [討論] 現實生活的綠粉朋友也支持中介法?老實說這法律絕對是有問題的 言論自由是有侷限 你要對個人告公然侮辱 誹謗 還是社維法來抓他 只要這些犯罪成立 都是很合理的 但絕對不能讓平台有審查上面言論的義務- 如果PO文屬實原告應該是不會冒險提告刑法310-2(加重誹謗) 因為只要原PO在陳述提到我沒有做都是被告造謠及抹黑就會觸犯刑法169(誣告) (原告捏造自己沒有做這件事的事實誣告被告誹謗他) ※ 引述《HiLuna (月光貓咪)》之銘言: : 去年8月,朋友因為她的姊妹一段交友軟體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