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拉] 無聊想問正常假08的依據在哪裡?
中華民國男性需擔負軍事訓練役依據兵役法。
而軍人休假規定我只找得到國軍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規定,明定軍人比照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施休。
以上都是以法律、行政規則定之,但是軍事訓練役役男休假以週六08為原則我只找得到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問與答內有明文,當然這並非法律或行政命令,根本沒有效力。
假如依照國軍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現役男週六08放假週日1900收假似乎有所抵觸,想探討08正常假,18榮譽假的規定依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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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紅皮準則書 如果你什麼都想依據會
限制權利當然要謹慎行之
累死
你打1985就知道了
多吃一天早餐不好咪
規定這種東西生就有了,不用太認真
從以前就這樣了,08是正常假
主官裁量拳
都說週休”二日”了 請問禮拜五開始
放 算是2日嗎?
反正絕對不是勞基法就是
軍人總不會你認為還適用勞基法吧..
這樣平日下班就能回家了 晚上還要睡
軍營?
根據還是人事官時的印象,適用國軍
軍官士官士兵休(請)假作業規定
這份沒有廢止,只是把士兵拉出來
內容有寫到一天點放就是早餐用畢後
整理服裝儀容後始可休假
基本上就是早上7點左右
兩日以上例假日,由最高指揮官"得"
決定是否於放假前一日晚餐後實施
意即最快晚餐用畢後,差不多也是18
不過最高指揮官哪管你那麼多
報請營長同意就可以實施08或18了
收放假這種時間本來就是只有行政命
令而已
15年前905旅都放18 旅長都麻17就叫
幹部趕快集合帶去做旅離營宣教
喔對了,除非相牴觸,不然你的長官
宣布的時間也是叫做命令喔...
給主官做福利和懲罰用的主官裁量權
這種放法其實是為了省伙食費
老傳統了 但就很白癡 周18放 周日
收這才有放兩天 08根本就白癡到不
行 08回家坐車 週日19收 在家裡時
間差不多一天而已吧
軍人要守到禮拜五的23點59分才是合
格的,過了才是你的時間。
假單要我們寫2100收假,我第一次下
部隊2000到營區,以為還提早慢慢走
沒想到踏進營門全部主官圍過來,是
沒把我怎樣,但學長就開電了,說要
1900就到連上。但新訓中心就真的接
近2100啊!至於放假,你太單純了,
把福利當應該,有太多正當讓你放洞
八的理由和玩法了,要不要而已。
我有聽過有單位1700就要收假,回去
幫留守人員洗週日晚餐的餐盤,超扯
如果沒依據你以為可以這樣放?沒人靠
邀嗎? 醒醒
哈 其實常常有人在靠邀阿 但限制權
利時就想按規定 放福利時就不理了
外島兵只會覺得18那是什麼 能吃嗎
7.8年前離島 島休假單寫08~21
實際大概7:45讓我們出門 但18多就回
營區 還要搞一堆事情 20晚點名
吃飽再放假 國家幫你省錢耶
某樓說從禮拜五放算兩日嗎?真是笑
死人,怎麼不說禮拜日晚上收假,有
算修兩日嗎
==21收怎可能19就要到
那是你們那個單位的問題吧
周休"二日" 應該要禮拜天才能出營
如果凡事按規定,世界將無法運作
08是正常 問正常的規定是哪朝
你主官爽就會給
點放14小時算一日
所以08放 22前收
國軍內部管理工作教範
我以前的單位1600就會放人了,讚讚
以前564都放週五12,後來換旅長就爆
整排
比較難過的是收假吧?很想自殺
我們以前21收真的1930就在靠夭還沒
回營
因為2000要營晚點
主官裁量權 隨便他怎樣講
然後我們有次就真的在外面待到20後
回去 連上也不能幹嘛
只是值星就一直murmur
還不是只是要凹一下義務役 因為志願
役24收
意見這麼多,是不是想要點放阿
要權利的時候就要看規定;照規定辦
給付與不利處分規範密度本來就不同,沒學過憲法?
事又要福利
學過又如何 人治社會第一次遇
到嗎
自己去找點事情弄到12 15 18福利阿
之前只要體能有過就一定放18
外島兵表示:茶,來試試看島休啊
過年天天點放很慘,住金門可以回家
,我們不行
規定可以點放二天都有喔 放假晚上
回營區睡覺 打1985尻尻看呐!
國防部的法制官很閒,歡迎去北高行
吵架
以前放假都拿兩張假單.一張連放假單
一張提早假假單.沒後面那張你想晚上
就走門口會把你趕回去
很明顯軍中就是把兩種假分開來的
笑了 你可以拿憲法去問主官 主官也
能說那我萬事按規定來 看誰爽到阿
當兵每人就一次 去習慣一下不一樣的
人治社會吧
回想之前受食勤兵只有那次
義務役真的2100前回營
其餘的通通都是1900前...
如果沒有規定,是不是就不用放假、
我當時外島週日19:45前要回營 20點
晚點名..
我那東引島記得好像是晚上6點前回
在那邊扯憲法...什麼鬼
唸書唸到脫離現實
扯憲法可以啊,跟連長或人官去吵準則
違憲,努力一點去聲請釋憲,加油
義務役18就要回營 禮拜五18才是二日
簽下去你就可以18放24收了,喔對了
,業務沒做完主官說假照請留下來做
喔,啾咪
跟憲法有啥關係==
做到頂大概就洽公單跟假單一起拿
扯憲法就是書讀太少吧
讀幾句就拿來現寶嗎
不自由也就四個月,不爽以後當立委
修法阿
就是自己找福利 才有機會放提早假
當初到部也是先08一個月再說
開始站哨+體測有過就放18 放到退伍
後來被分到輪車(駕駛) 部內最賽之
二
軍團檢跟高裝檢拿到15跟12假
退伍前有捐血活動 又拿到12假
快退伍前的幾個月 外面民人收拉基
的
很機車 只要垃圾有可回收物就不收
那時就多出資收公差 負責整理垃圾
跟回收物 每個月多1支15假
4個月是能遇到幾次洞八啊
哈哈
剛結訓 四個月一次夭八都沒放過的
在這裡
4個月囉嗦啥
你有辦法就當立委去檢討啊 呵
等你當立委絕對不會為這些鳥事發聲
會在那邊翻規則的除了檢舉魔人就是
想18的人
當年21準時安官桌點名就好,看單位
吧
去湖口下基地就提早到19收,但也提
早到16放 沒損失
國軍軍官士官請假的規定上面有寫,
一律都是週六洞八離營,但是單位長
官可視表現核可該員週五晚餐前離營
娘泡立院團想改就改阿
怕你晚上回家危險啊
20年前裝51旅都嘛放18 不過幾乎17就
出大門了..
台灣日常,休息時間不算上班時間
普通勞工都得不到這種保障何況軍人
你覺得放出去才叫放假,政府不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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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兵役延長是不是違憲國防部依據「平時養兵少、戰時用兵多」 修改為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現在依據「戰時」用兵多條整役期一年 何謂戰時 有定義有法律規定嗎? 所以有一年義務役有「戰爭加給」嗎3
Re: [新聞] 快訊/兵役延長「4個月要補當兵?」 邱說真的 依照現在的兵役法 如果服軍事訓練役的役男 結訓後是不是要續行徵集 從兵役法來看 不是不可能喔 真的就是看國防部要怎麼玩而已 兵役法第34條 於國防軍事無妨礙,且志願服役者滿足兵額時,得停止徵集徵兵檢查合格男子服常備兵現 役,改徵集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志願服役者不能滿足兵額時,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1
Re: [問題] 我國兵役制度中的國民兵與補充兵?1.國民兵是以前的制度 89年廢除 以替代役取代 2.服役長度:常備兵>補充兵>國民兵 3.補充兵退伍後是後備軍人 國民兵不是 4.兩者必要時都可以動員召集、教育召集 但多為點閱召集、勤務召集 5.戰時補充兵仍動員投入作戰 國民兵以輔助勤務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