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教招一天請假的問題
第 2 條
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患病不堪行動,為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患重大疾病,或因受傷致無法行動,不能在接受召集日起三日內報到入營。
二、患有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接受治療未滿六個月或滿六個月未痊癒。
三、召集期間正值重大傳染性疾病流行,且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列管隔離、檢疫或須自主健康管理。
請問我8/1號要去教招一天(點招)
上上禮拜剛確診陽性隔離完 有隔離通知書 請問符合請假的資格嗎?未滿六個月那個
隔離期間公司不給請假拿薪水的
很怕進去會又染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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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文啊 前幾天不是才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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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就可以算一次耶 不需要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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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了一天,結果明年14天應該是很刺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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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再躲一次不就好,少在那恐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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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麽好恐荒的,能去4次1天總比去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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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爽,而且核免都是隔年必優先教召,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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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核免到除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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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年跟去年都核免,今年也沒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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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講的話你還把他當一回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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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常理來說 應該比較愛找乖乖去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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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免條件一直達成的話 就是一直核免啊
爆
[問卦] 傳染病防治法是不是取代憲法了CDC兩年做這麼多事情,拿著一個傳染病防治法來去自如,我好慌啊,到底是傳染病防治 法大還是憲法大? 1. 監控人民所在處。一旦被紀錄到電話號碼警察局就能監控無犯罪人民。 2. 限制人民行動自由。基本因為公開足跡,我就問可否利用足跡限制特定群眾自由? 3. 公布無犯罪人民的個人隱私。居住地址,平常去哪裡幹什麼事情都被公布,還會說給26
[黑特] 金管會竟然公告陪同隔離不理賠~以下節錄金管會新聞稿~ 二、陪同隔離之說明: (一)有關隔離費用補償保險金,於防疫保單中多約定,以被保險人因傳染病防治法第48 條,受衛生主管機關開立隔離通知書,而接受隔離處置者為前提,是以未成年子女如確診 ,其父母經衛生主管機關依規定開立隔離通知書者,保險公司即應依契約約定予以理賠。23
Re: [理賠] 陪同隔離可以賠喔無聊沒事回一篇好了, 先講結論,拿到主管機關發的強制隔離通知書就行(依據傳染病防治法48條開立) 陪同隔離什麼小的是保險公司自創不用理, 隔離險保險事故發生是主管機關認你有傳染病防治法48條的情況隔離你, 隔離通知書是證明確有此事。17
[討論] 確診後的隔離是否理賠如題 請問大家 如果直接確診,確診本來就需要隔離 防疫保單上只寫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三條約定的法定傳染病且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而於中華民國境內接受隔離處置者,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定額給付「法定傳染病隔離費用補償保險金」。 但同一保單年度對同一法定傳染病以給付一次為限。 」4
Re: [問卦] 確診不回報..傳染病防治法 第43條第2項 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及相關人員對於前項之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不得拒絕、規避 或妨礙。 第67條第1項4
Re: [黑特] 幹你娘 什麼叫軟性封城啦 出來解釋阿操不具強制力只是他推卸責任的說詞 他根本沒卵蛋封城 傳染病防治法 第 37 條 地方主管機關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視實際需要,會同有關機關(構),採行下列措施:4
Re: [問卦] 新安東京是不是不想賠隔離險新安東京的保單條款裡面有寫著 第二十一條 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第三條約定的法定傳染病且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第 四十八條,受衛生主管機關對該被保險人開立隔離通知書而於中華民國境內 接受隔離處置者(不含確診後接受隔離治療者),本公司依本契約之約定定3
[教召] 家人確診免召辦理?今年收到教召令,內附有乙張疫情期間的報到須知。 因為目前有同住家人已確診,符合上述21天條款,打去後備指揮部確說,目前已改為需本 人在教召期間確診才可免召? 這是否要找誰做進一步申訴?或是有人知道國軍現在標準是什麼?1
[問卦] 隔離單是不是最慢三天應該要收到?傳染病防治法 第 44 條 主管機關對於傳染病病人之處置措施如下: 一、第一類傳染病病人,應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二、第二類、第三類傳染病病人,必要時,得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