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陸軍承認「違規派4個月義務役保養戰車」
看事情不是那麼簡單:當初該旅內的某戰車營(假設是營級吧,資訊不明)幹部怎麼不派有受過訓(甚至有相關結訓證照)的士兵擔任這項專業保養工作。就派一位有受過訓的營內弟兄不就好了?
答:「如果萬一情況是屬於該營內(一時)『沒有』受過訓的士兵在場」,那怎麼辦?
依照邏輯:
一、營長請旅長、或旅長請軍團指揮官轉請上級陸軍司令部從陸軍其他軍團支援有專長的士兵,來564旅出公差個一天,協助564旅保養好這台戰車。
不過我請大家想想:旅長、軍團指揮官、陸軍司令會體貼這位營內一時(可能原有專長的士兵出其他任務無法趕回)沒有專長士兵在場的營長而從其他戰車營、其他軍團的裝甲旅調派支援一名專長公差過來嗎?
二、如果不是不體貼,而是其他戰車營也因為各類理由一時沒有多餘的專長人力,那麼依安全第一的社會民間觀念,大家(民眾)想想,旅長、軍團指揮官或陸軍司令或參謀總長或國防部長,會「合邏輯」地說「那就先不要保養,等到旅內生出專長士兵的時候再保養」嗎?
或是高層相關長官依照黃埔馬糞尿性,出一張嘴對中層幹部說「下給你的命令就是:某月某日前保養好戰車。軍人除了不會生孩子,其他都要會!缺專長士兵在場是你家的事,你自己動腦筋想辦法按時保養好戰車!反正你如果逾期沒完成保養工作,就記你大過」。
「報告長官,本單位目前沒有會保養那台戰車的專業士兵...」「你廢話那麼多?某月某日我沒看到戰車保養好,你就倒大楣!滾」。
一般公務機關的公務員,不能違法違規行政;但是軍方內規狗皮倒灶,會有「哪管你的理由,你沒完成任務,你就是被懲處得剛好而已」的規定情況。那麼中層幹部頭毛燒焦也只能硬派人上了,如果你問幹部怎麼不自己上,因為幹部自己也沒證照啊,反正總有一人會成為新聞中的悲劇人物,然後事後聽陸軍司令部打官腔指摘出事單位。
三、至於為什麼平時不讓多一點人(講誇張點,連死者當初也去受訓的話)都受訓取得維修、保養證照,這樣不就方便多了?
答:送訓有各梯次也涉及全單位人力安排規劃的,哪有可能比如說律定某營送了全營一半士兵去受同類訓,營內每個人員平常就有其他業務與訓練要做啊,又不是全營很閒,所以多多派本來就蠻閒的眾人分批離開單位好幾個月去受同一種訓。
※ 引述《joug (好東西不簽嗎)》之銘言:
: 陸軍承認「違規派4個月義務役保養戰車」 各層級幹部全記過調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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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安問題
大部分單位都沒在照規定做事,或是上
級強迫你不要按規定做事,就只是在
賭不會爆而已;爆了再抓替死鬼
就上級壓力一句話而已
曾經督導要來 我們幾個資訊兵就被拉
去二級廠湊數 站在戰車旁假裝在保養
就是這樣盃
去二廠保養的有8成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
做這些保養動作,只知道學長這樣教,一
個兵兼兩材算好運,車兵化工通全吃的也
不是沒看過,可憐一點順便連備品一起包
本篇正解
只會搞死善良老百姓 看到敵人就閃尿
實際上還是役期問題
義務役送訓回來就差不多退伍了
戰車要給志願役搞啊,關義務的屁事
給義務的弄當然有役期問題
長官最喜歡說違規不違法 就幹了…
記過調職不夠。還要分攤國賠費用
趕快升官壓壓驚